2024年7月2日,市民周先生經貝殼中介介紹,第一次去立國·人和學府售樓處看房,周先生當時對小區環境,立國品牌,房子戶型比較認可,看中了小區1號樓2單元702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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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國·人和學府置業顧問靳杰,介紹周先生看中的房子,價格為7100多每平,經過商談,周先生以6500元每平的價格交了意向金,讓置業顧問靳杰去跟立國公司領導申請。第二天7月3日,置業顧問告知周先生6500元每平的價格沒有申請下來,該筆意向金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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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晚上,貝殼中介跟周先生再次溝通價格,提到售樓處那邊可以以6850元每平的價格再去網上申請(有聊天記錄)。第二天置業顧問靳杰給周先生打電話說6850元每平的價格可以申請,由于該價格與周先生心理預期有一定差距,出于心理平衡,周先生提出買房贈送電視的請求,置業顧問申請后反饋說,立國售樓處可以跟貝殼中介各承擔一半費用,贈送周先生一臺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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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貝殼中介和售樓處讓周先生打了征信報告,去立國·人和學府售樓處直接商談購房形式,商定好以低首付的方式進行購房(當時售樓處全程未提沒申請成功的事),周先生現場交給售樓處一萬元定金(微信轉賬,編輯備注的也是購房定金),售樓處讓周先生這兩天就可以去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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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隔了一天,事情卻變卦了。7月6日的時候,立國·人和學府售樓處給周先生說房子出了些問題,現在要漲價。周先生去售樓處詢問相關情況,置業顧問與售樓處經理對之前周先生交付的定金一事矢口否認,不承認是定金,就說只是意向金(全程有錄音錄像證據),并且說房子現在已經漲價到8800元每平,之前商定的價格不可能存在。周先生多次詢問原因,售樓處解釋說是由于立國公司政策臨時有調整,房子價格上調。但是周先生明明交付定金在前,立國公司的政策調整在后,為何房子在交完定金之后,還是要漲價?
周先生對于此事也是非常無奈,本來購房置業就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立國也是濟寧本地知名房產企業,房子看中了,價格談妥了,定金也交了,為何售樓處還能單方面無故變卦呢?之前與售樓處談論的價格有什么意義,交付定金的法律效力何在?
明明已經談妥,可以直接辦理購房手續的事,卻發展到現在都遲遲無法解決,周先生很焦慮,希望立國公司能以規章制度和法律條文為準,切實履行本地知名房產企業的責任與擔當,及時解決問題,讓周先生能以交付定金的價格正常購房或者雙倍賠償定金。
來源:濟聲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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