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乾隆帝,清世宗雍正第四子,其兄皆夭。及乾隆踐祚,昆弟僅存五弟弘晝與六弟弘曕。
初,兄弟相得,情意篤厚。然歲月既逝,乾隆于諸弟益加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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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晝者,與乾隆年相若,身份亦無殊,故其于兄,不存敬畏,乾隆既立,弘晝猶肆行無忌,舉止輕浮。
弘晝素性昏聵,雍正帝不甚愛之。清室皇子教育甚嚴,必通滿、漢、蒙、藏諸語,乾隆幼時,聰慧好學,諸語皆通;弘晝則不然,課讀常走神,學業荒疏。
雍正帝嘗考校諸皇子蒙古語,乾隆應對如流,弘晝則支吾其詞,不能成句,世宗怒,斥之罰跪,俄而世宗復至,見弘晝與宮女嬉笑對歌,益怒,鞭之。
自是,世宗心已定,弘晝無繼統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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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既立,望諸弟能如先朝親王,輔弼王室。滿清一朝,與前代異,宗室參政,未嘗排斥。
如世宗雍正朝,十三阿哥胤祥總理軍政,權傾一時,人稱為“常務副皇帝”;十六、十七阿哥亦入軍機處,佐世宗籌謀國是。
乾隆望弘晝、弘瞻能繼怡親王之遺風,既為兄弟,又為股肱,共謀江山昌盛,然弘晝才具不逮,難以當此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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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寶泉局上奏:新鑄銅錢運送途中經弘晝王府,為其所奪,乾隆訝然,以其不乏財帛,何至行此非常之舉?
乃罰之守皇陵。太后聞之,以為過嚴,乾隆乃止,僅薄懲之,弘晝由是益無忌憚。
朝堂廷議,弘晝與乾隆近臣訥親爭執,竟至毆之。乾隆雖怒,以弟故隱忍,僅斥之。
及至某科考,按祖制,科舉殿試多由天子親臨。一日,弘晝奉命監八旗子弟科舉之試,乾隆帝偶有余暇,亦至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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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日中,弘晝乃請乾隆還宮用膳,然乾隆遲遲不肯去,弘晝忽而色變,怒形于色,對乾隆叱曰:“陛下不歸,莫非疑臣受賄于諸士子乎?”
此言一出,大不敬之至矣。乾隆帝怒目而視,良久,乃言:“朕豈不信卿耶?”言罷,拂袖而去。
及次日,弘晝始悟其失,憶及帝之怒色,背脊生寒。乃急入宮,向乾隆帝請罪。
乾隆帝笑而不答,其笑非笑,意味深長,弘晝始懼,知君臣之分嚴于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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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弘晝性情大變,行事荒唐。乃好自為喪事,設靈堂于室,令家人陳供品,奏哀樂,己則跳上桌,啖之如常。
乾隆聞之,罰俸三年。
弘晝實未真狂,然乾隆之威,已令其心生畏懼,乃至成疾。病中,乾隆至,兄弟相視,暗自垂淚。
弘晝已不能言,惟以手畫圓于首,乾隆知其意,欲求世襲罔替之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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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宗室之制,嚴而有序,皇子不授封地,不臨民治,爵位非直接承襲,必降等而襲之。唯極少數親王,功勛卓絕,得以世襲罔替,號為“鐵帽子王”。
終清之世,僅十二人獲此殊榮。
弘晝者,荒唐一生,未嘗建功,何以冀鐵帽子王之榮?然乾隆念手足之情,猶豫再三,終以己之冠冕賜之,曰:“汝欲吾冠乎?則暫借與爾!”
此雖殊寵,亦明示鐵帽子王之位,非弘晝所能企及。然乾隆終顧念兄弟,令弘晝之子承親王爵,然亦止及一身,后必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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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弟弘晝荒疏,六弟弘瞻更為放誕不羈,雖幼受乾隆撫育,及長能文能武,乾隆欲栽培之,以佐政務。
然弘瞻漸肆無忌憚,不務正業,唯以斂財為樂。其貪財若渴,竟至侵及皇權,與人私販人參,事發被查,乾隆怒不可遏,嚴懲不貸。
弘瞻欺壓百姓,橫征暴斂,又欲染指軍機,乾隆一一歷數其罪,嚴加斥責。
更因其于謙妃壽辰、圓明園火災等事,失禮失節,乾隆遂革其親王爵,貶為貝勒,停其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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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瞻遭此重懲,郁郁寡歡,病入膏肓。乾隆親往探視,兄弟情深,泣下沾襟,許復其爵。
然天命難違,弘瞻終不起,遺言云:“吾今可死矣。”乾隆哀痛之余,復其爵,親為撰墓志,以表悔意。
讀史者曰:
乾隆雖欲避雍正時兄弟相殘之悲劇,然天家無情,君臣之界,往往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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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晝、弘瞻偶有小過,即遭嚴懲,何能得幸福之人生?
弘晝遂以荒唐自娛,弘瞻則沉迷于財貨之中。皇權之下,骨肉親情,終成泡影。乾隆雖悔,亦無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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