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晶看法
tel:15262011822
民事 |商事 |執行 |刑事 |財富管理
付費文章:
對于病假,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具體的規定,如:
病假最長可以請多久呢?
病假工資應該如何計算呢?
病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在開始之前,先來簡單了解一下病假和醫療期的區別:
醫療期類似一個理論法律概念,強調的是一個上限和約束;
病假是根據員工每次患病或負傷的具體情況而為其量身定做的一個離崗休息期限。
醫療期是員工可以享受病假不被辭退的最長期限,而病假是員工可以享受病假離崗休息的實際天數。
那員工請病假可以請多久呢?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
注:有個別地區不一樣,詳情可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勞動法規定
以下這6種病假是無效的!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對病假具有批準權,但是要職工依法遞交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機構的病情證明,醫囑證明勞動者必須休息的,且職工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該請病假手續即應視為有效,用人單位應當同意。
用人單位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不批準病假的,根據勞動法我們給大家總結了6種無效病假:
一、病假證明來源不明
如果僅有一張病假證明,而沒有掛號單、病歷記錄、醫療費發票、檢查單等一系列證明,或是提供的病假單、病歷本系手寫,并無該醫院或醫師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于該日至該院掛號就診的相關單據,就不能形成完整就診記錄。
也就是說,來源不明的“證明”無法證明員工患病就診的事實,“病假”具有明顯的欺詐性。
二、醫生違規或越權開具病假證明
作為醫療機構以及專業的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需要符合它們相應的流程以及基本要求。
員工提供就診記錄顯示的就診科室與《診斷證明書》顯示的科室不一致,而醫師卻為同一人,這種情況明顯不符合常理。
三、病假期間勞動者外出旅游
病假本來設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應該休息的“病人”卻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說不過去的。
這時,員工已經違反誠實守信原則。就算公司以此為由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也是合情合理。
四、以患病為由不提供病假證明
公司有相應病假請假制度,作為員工都應嚴格執行和遵守,拒不提供病假證明的行為,是在對抗用人單位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五、由他人代開的病假證明
對于有的員工不在本地就診,由他人代開病假單的情況,單位應該核實該期間員工在外地的證明。
如有虛假成分,依然是無效病假。
六、病假證明有被涂改痕跡
現在很多醫院的病歷和病假證明已是機打,不太可能會出現修改的情況;如果在手寫病歷和病假證明的情況下出現有明顯涂改的情況,致病假證明病假期間與病歷不符,醫院又未出具證明稱涂改為其所為,那病假無效。
休病假是員工的一項基本的權利,但是作為員工,在申請病假的時候,有義務遵守單位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單位的管理,防止不必要的沖突和問題產生。
各地病假工資計算標準
在實踐中,全國各地結合當地實際,陸續出臺了地方性的病假工資政策和支付標準。
具體可查看下表:
地區
病假工資標準
法律規定
全國
不低于最低工資的80%
《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59條規定: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的80%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詳見法律規定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病假工資計算的公告》第一條規定:
一、疾病休假工資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二、疾病救濟費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注: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于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于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中的勞動者病假工資按機關、事業單位有關病假工資的規定執行。
詳見法律規定
《重慶市企業職工病假待遇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上浮5%。經濟效益差,難以達到上述標準的企業,經本企業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可以適當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各個檔次標準的5%。如果情況特殊超過5%的,應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五條規定: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第七條規定:
職工患病,在醫療期內停工治療期間,每月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廣東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深圳
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江蘇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制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河北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河北省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傷津貼。
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遼寧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遼寧省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山東
詳見法律規定
《山東省勞動廳轉發勞動部〈關于發布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的通知〉的通知》中規定:
一、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由企業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累計超過180天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企業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青島
詳見法律規定
《青島市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條規定:
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以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一)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6個月的,由用人單位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超過6個月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三)超過醫療期,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最高不超過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條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勞動者本人患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安徽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安徽省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傷假工資。病傷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廣西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傷津貼。
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標準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吉林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吉林省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企業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其病假工資。
昆明
按照有關規定支付
《昆明市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病假工資。
湖南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湖南省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傷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傷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浙江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未付出勞動的,企業應當支付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病傷假工資。病傷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江西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江西省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的,在醫療期內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在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傷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病傷假工資,在扣除其本人按照規定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其他費用之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廈門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廈門市企業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醫療期和工齡長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病假期間的工資,但不得低于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勞動者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綜上,對于病假工資的支付標準,全國大多數地區規定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但個別地區對病假工資仍有特殊規定,如深圳地區要求員工病假工資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來源:各地人社部門網站、51社保網等綜合整理
如果您覺得這篇文章/視頻還不錯,歡迎轉發分享、點贊收藏,您也可以在下方評論區留下自己的觀點,和大家一起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