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都市現場》報道,第三屆全國武術散打(52公斤級)季軍王親親向記者求助,自己在訓練中心被他人群毆致骨折,領導給他施壓不讓報警、因傷不能參加訓練、請假無人批準,最終被訓練中心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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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親親及其家屬向記者反映,今年4月17日晚上9點半左右,當時王親親正在江蘇省體育中心的宿舍上網課,自行車運動員劉某在走廊內喧嘩吵鬧,王親親上前與劉某理論,誰知劉某直接動手并伙同其他隊友將王親親按倒在地一頓拳打腳踢。
后面經查看監控得知,當時參與群毆王親親的運動員有十幾人之多,當時十幾個人把王親親暴打五六分鐘,在自行車隊的教練趕過來后才把施暴者拉走。
王親親對記者講,事情發生后第一時間王親親就想打電話報警,可是當時的訓練中心領導和教練找到王親親說怕影響不好,不要報警了,肯定會給王親親一個交待,當時王親親表示接受。
隨后王親親就醫發現自己左眼框壁骨折,手部肌腱損傷。于是王親親邊治療邊等待領導許諾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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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時間越來越久,王親親始終沒有等待所謂的“交待”,當他再一次找到當初許諾的領導后,領導竟然告訴他讓他算了,還說他平時比賽訓練也會受傷,這個傷有什么關系呢?領導還說讓他以大局為重,王親親想不通為什么領導前后變化如此之大,后來他終于打聽到領頭打他的劉姓自行車運動員是全運會冠軍,領導擔心如果事情鬧大會影響那位劉姓運動員備戰2024巴黎奧運會。
眼框壁的骨折容易痊愈,可是手部受傷的肌腱卻讓他無法再繼續訓練,只能請假,可是時間到了9月份,王親親不但沒有等待群毆他的眾人的交待,竟然等到了一紙停訓退役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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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王親親終于想明白他歷次請假時領導們相互推諉扯皮的陰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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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記錄顯示在發生被群毆事件一個月左右,如果按照傷筋動骨一百天的說法,那時的王親親肯定還沒痊愈,那時請假應該屬于情理之中,但是聊天記錄顯示王親親向某人書面請假時被告知需要去征求一個叫陳主任的同意。
但是當他拿著假條去找陳主任簽字時卻被告知已退休。但是吳主任卻堅持請假必須陳主任同意他才能同意。
于是王親親只能把假條貼到主任辦公室門上。最有意思的是已經退休的陳主任昨天還和王親親的律師慷慨激昂的唇槍舌戰。
雖然事件曝光后,相關單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講王親親一方關于訓練中心領導不讓他們報警的說法完全不對,但是從診斷證明和聊天記錄來看,第一王親親確實受傷且是骨折了,第二王親親在傷后一個月左右時間去請假確實被刁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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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訓練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對媒體說王親親一方說法不實,已經報警,那么我們再來思考幾個問題:
第一,何時報警的?是媒體曝光后報警的?還是事發后第一時間就報警了?還是在那位劉姓運動員參加完奧運會后報警的?亦或是得知那位劉姓運動員沒有在奧運會上取得理想名次后才報警的?
第二,如果事發后第一時間報警,那么為什么從4月到12月,已經大半年了,沒有見到公安機關就此事向媒體透露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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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從目前媒體報道來看,王親親也沒有向媒體透露相關公安機關曾經向他了解情況或者要求他進行必要的配合調查工作,比如傷情鑒定、民事調解、例行詢問等等。
第三,從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來看,眼框內壁骨折已經構成輕微傷。
根據治安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毆打他人致他人輕微傷的應當接受治安處罰罰款和治安拘留或單處罰款、拘留。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截止記者發稿似乎并沒有人因為此事被治安處罰。
我相信一個有監控的毆打他人案件應該不會拖到大半年了還沒有最終結論,那么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沒人報案。
可是為什么不報案呢?按照王親親一方的說法他自己沒報案是因為當初相關領導讓他顧全大局并承諾會給他一個交待。可是從四月到媒體今天曝光已經半年多了,王親親報案了沒有?什么時候報案的?是得知自己被開除報案的還是遲遲沒有等到領導許諾的交待才報案的?當初領導給她許諾的交待到底是什么?
那么到底此案的真相是什么?太多疑問王親親沒有說清楚,訓練中心也在避重就輕,公安機關則未做回應,似乎他們都有秘密或難言之隱,對此廣大網友們是否可以開動腦筋,預判一下此事的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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