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吵架有十大禁忌,你了解嗎?
1、不在外
所謂“不在外”,首先指不在外面的公開場合吵架,出門在外不論多生氣,都不能發作而爭吵,因為大庭廣眾之下被人圍觀,夫妻雙方都出于面子和尊嚴,不會輕易示弱,只會讓矛盾激化、沖突升級,而且難以收場。其次不在熟悉的外人面前爭吵,不但讓場面極其尷尬和被動,而且還讓雙方下不了臺。
2、不涉親
就是不論怎樣爭吵,只能是就事論事,而且只能限于夫妻之間,切不可由于為了解氣,牽涉到雙方的親人,將各自的親人與沖突相關聯,讓他們受牽連,數落指責甚至攻擊傷害彼此的親人,這絕對不可取,這樣會讓對方感到極度惱怒和憤慨,只會讓事態擴大、爭吵加劇,再無其他任何正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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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帶傷
這里所說的“不帶傷”是指一不帶“言傷”,二不帶“身傷”,常言道“罵人無好言,打人無好拳?”,是指人在沖突時常會情緒失控,會有一些不理智、不文明的言行,夫妻吵架也是依然,常由于氣憤而口不擇言,會惡語傷人,最后讓沖突加劇,導致肢體沖突,從而造成“言傷”或“身傷”,這對夫妻關系危害極大。
4、不對小
此處所言“不對小”是指一不對著小孩面吵架,而是不能針對小孩轉移壞情緒。有些夫妻在吵架時從不留意和在乎是否在場,似乎無關小孩在旁也無所謂,更有甚者會由于夫妻吵架而遷怒于小孩,將不良情緒轉化到小孩身上,完全忽略甚至無視的心理感受,也沒有考慮這樣做對孩子的不良影響與傷害,這是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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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翻舊
說到“不翻舊”,就是把對方多年前的過錯翻出來說事,按理說夫妻只對引起沖突的問題爭吵,就論眼前的矛盾,但是有些夫妻卻不是這樣,為了更好地打或壓到對方,使局面有利于自己,能取得優勢,讓自己的怨氣得以充分發泄和釋放,就把陳年舊賬都翻騰出來,這樣不但無法達到預期所愿,相反使問題復雜化,對立更加嚴重。
6、不揭短
俗話說“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有些夫妻在吵架時氣急之下,為了能泄憤或者為了逞口舌之強,讓對方陷入窘迫之境,會用對方所忌諱的短處或痛點來攻擊對方,覺得非常有效和過癮,這會讓人感到極度痛苦和羞辱,從而會奮起反擊,用更為極端或偏激的方式來應對,讓問題變得更加嚴重。
7、不類比
說到“不類比”,就是通過比較兩個或多個對象之間的相似特征來進行推理或描述,而有些夫妻恰好忽視了這一點,一旦爭吵為了貶損對方,強調對方的過錯,最喜歡用類比的方式來數落、指責對方,會列舉相關的人或事,用相似的事例來比照,可以描述對方的好,可以強化配偶的差,這樣會讓對方顏面盡失、自尊心受傷害,會用過分的言行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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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威脅
夫妻爭吵可以說一種另類反常的溝通表現,只是雙方分歧的表現形式,對此都應正確看待,但是有些夫妻為了體現自己的意愿直接采取恐嚇、威脅的手段來迫使對方屈服、和妥協,而有些則是來用各種危險的假設來脅迫、要挾對方達到威脅對方退讓,這樣做不但事與愿違,還會應按難以掌控和預料的后果。
9、不毀物
夫妻爭吵不管有多激烈,也只是針對問題展開,限于語言上的爭辯,但是有些夫妻卻有個奇怪而可笑的行為,就是爭吵時一旦發怒就喜歡在家里毀物,不是摔碗碟、就是砸桌凳,能毀的就毀,到處都是器具的碎裂聲、物品的破爛聲,屋里一片狼藉,這樣做毀的自己財物,傷著雙方的情,多么的愚蠢。
10、不言離
對于夫妻而言最為敏感、最為計較也最為忌諱的莫過于“離婚”一說,在家里盡量避免出現離婚一詞或涉及離婚之事,可有些夫妻非常荒唐和可笑,夫妻只要吵架到了氣頭上,就會頻繁言及離婚,視離婚為吵架的致勝利器和法寶頻繁使用,雖然往往言不由衷、口不對心,只是氣話而已,可一旦說出危害及殺傷力極大,還會讓吵架現場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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