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提高至10萬元/年是個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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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召開之前,個稅改革再次成為焦點話題。
全國人大代表、著名經濟學家、遼寧大學校長余淼杰提出,將個稅起征點從6萬元/年提高至10萬元/年。
我認為,這個是好建議。
首先,提高個稅起征點至10萬元/年,對中等收入群體來說是一場及時雨。
中等收入群體作為社會的中堅力量,在經濟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是消費的主力軍。然而,近年來,盡管我國經濟保持增長態勢,但中等收入群體的稅后可支配收入增長卻相對受限。2024年全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48.79萬億元,同比增長3.5%,與新冠疫情前同比增長8.0%的水平相比,增速顯著放緩 ,消費復蘇動能不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等收入群體在面對教育、醫療等剛性支出壓力時,消費能力受到抑制。若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10萬元/年,疊加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后,家庭年免稅額度可達16萬元,這將直接增加中等收入群體的可支配收入,有效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讓他們有更多的資金用于消費,從而釋放消費潛力,拉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為經濟增長注入新的動力。
其次,從國際人才競爭的角度來看,提高個稅起征點并降低最高邊際稅率是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產業鏈重構的大背景下,稅收政策已成為各國爭奪高端資源的核心工具。美國的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為37%,而我國仍維持45%的最高邊際稅率。較高的邊際稅率使得我國高端人才的稅后收入競爭力不足,在全球人才競爭中處于相對劣勢,甚至可能加劇“高端人才逆差”。余淼杰代表建議將最高邊際稅率降至40%,這一調整將使我國在稅率方面與國際接軌,縮小與其他國家高端人才稅后收入的差距。以年薪200萬元為例,稅率調整后,稅后收入從110萬元增至130萬元,這將大大提升我國對國際人才的吸引力,有助于我國在全球范圍內吸引高端人才,為我國的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
第三,推動共同富裕是我國的重要發展目標,而稅收在三次分配中起著關鍵的調節作用。
近年來,我國慈善捐贈規模雖在持續擴大,2023年社會捐贈總額達1363.8億元,同比增長25.7%,但個人捐贈占比較低,捐贈主體結構失衡問題突出。現行政策規定個人捐贈稅前扣除限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的30%,且不可跨年度結轉,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間公益活力。提高個稅起征點,減輕中等收入群體的負擔,能夠讓他們有更多的經濟實力參與到慈善事業中。同時,通過完善稅收激勵政策,如提高個人捐贈的稅前扣除比例、允許未使用額度跨年度結轉等,可以進一步激發個人捐贈的積極性,促進社會財富的合理再分配,推動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
當然,有人可能會擔憂提高個稅起征點會導致國家財政收入減少,影響公共服務的提供。但從長遠來看,提高個稅起征點帶來的消費增長和經濟活力提升,將促進企業的發展和產業的升級,進而帶動其他稅種收入的增加,形成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而且,在調整個稅政策的同時,可以通過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強稅收征管等方式,確保財政的可持續性。
個稅起征點提高至10萬元/年是一項具有多重積極意義的建議,它既有利于減輕中等收入群體負擔、釋放消費潛力,又有助于提升國際人才競爭力、推動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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