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你的稅前月工資是1萬,減去個稅起征點5000元,即10000-5000=5000元,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10元,平時每月你的應納稅額為:5000×10%-210=290元
現在有了變化,因為這個月領導有一筆費用20萬元,需要先打進你的工資卡,那你的個稅就要按照21萬的稅前月薪去扣,當月應納稅所得額為20.5萬元,適用稅率可是最高檔的45%,速算扣除數15160元,因此你這個月應扣去的個稅是77090元,接近8萬塊了。
以上一比較,個稅這個月多扣了77090-290=76800元,也大致接近8萬塊。所以你還給領導的可不是原封不動的20萬,而大致是扣掉8萬塊后的12萬。
問題是,合法合規這么納稅的話,領導為何要通過你的工資卡來獲得這筆錢呢?他先將錢從公司的銀行賬號發給你,你再轉給他,意義何在?顯然沒能避稅。
所以,領導會跟財務經理“勾結”,將這個8萬塊的稅進一步減少。比如將20萬當做你的年終獎。年終獎金的扣稅,一般是除以12個月,得出的數值再根據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來確定適用的稅率及速算扣除數,差不多12個月加起來扣稅是38590元的樣子,這樣繳納的個稅就比剛剛的扣法少了一半即4萬。對于你來說,在明年2月底3月初個稅APP上匯繳清算的時候,很有可能需要你補繳這4萬塊少交給國家的稅
進一步,領導和財務經理不可能都是傻瓜,為了拿20萬而花費4萬的稅只得到了16萬,他們會去找不交稅的方法,其實就是向公司提供總額在20萬元的各種發票,算作車旅費,作為你出差的費用,他們去幫你報銷,報銷款20萬打在你的名下。員工的車旅費和出差補貼等,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因此你本月工資會大致正好多出來了20萬,你就還給了領導。
![]()
但是明年2月個稅清算時可能就會讓你補繳稅款8萬的樣子了。因為你平時并沒有多少報銷,且一次性車旅費等報銷補貼有20萬元這么多,是財務上的異常數字,稅務局會判定會“超額出差補貼”,屬于工資福利的一種,是需要你補繳個稅8萬元的。
如果你不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會對你進行滯納金的處罰并罰款,還會影響你的個人征信,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可能要對你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你只能自掏腰包繳納這8萬。如果你屆時去問你的領導索要這8萬塊的個稅罰款,我估計比較難,他們不會承認,反而說當初那個月早就跟你“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了。也就是這個月領導從你工資卡“走賬”了20萬,他應該會給你感謝費幾百塊,或者僅僅請你吃了頓飯,就算不欠你的人情了。
此外,領導從公司搞出來了20萬,通過你的工資卡拿出來的,你牽涉到幫他洗錢或者私吞公司現金資產的犯罪行為,一旦被查,你又是逃不掉。
還有其他損失和風險,你可以多問問家人尤其家里的會計或者懂財務的親友。放到家庭和睦這里來看,你老婆/老公甚至父母哪天發現你多了一次性20萬元的獎金收入,居然“藏得這么深”,一點沒告訴他、她或者他們,這種誤解你無法解釋清楚,會嚴重影響家庭和諧與和睦的。
總之,這種幫領導走賬的事情,我建議大家盡量別做,幾乎沒有任何好處,而壞處大大的。
![]()
也不是將話說滿,我們確實也有群友月薪5千時,領導每月通過他的工資卡走賬也大概5千,他就號稱自己月薪1萬,提供了流水,然后找到了月薪1萬3的工作。這只是一個討巧的操作,還需要領導每月通過公司賬號固定給你的工資卡打錢。但無論如何20萬的一次性款項,不能算作你的工資流水,下家再傻也不會承認。
通過以上分析,大家也看到了,首選【1】不幫忙,其次則是【2】按照月工資來,在當月直接交稅8萬的那種模式走賬,還不行則【3】按照納稅4萬的年終獎形式來領取這個錢并還大概16萬給領導,堅決不要這個【n】即按照費用報銷來走賬,費用報銷是不扣個稅的,但是你無法保證在個稅清繳時這筆錢不被捕捉到并判定為工資獎金等屬于應納稅收入。
很明顯,在【3】之后,【n】之前,還有【4】舉報領導、【5】舉報財務、【6】上報老板、【7】上報當地稅務機關、【8】離職走人、【9】起訴領導和財務經理,等等,還有更多的方法,哪怕【10】請領導按月操作,每月比如5000,來40個月,而且你要獲得一定的好處,比如每月少給領導1000塊,其實行規是二一添作五也就是2500塊,因為這是領導的外快,也是他的意外之財,見者均分的原則,自古如此,否則讓他找別人的工資卡操作去。
我們來看真實案例。
![]()
很明顯,這個星友的案例,就跟我標題以及如上分析的案例類似,只不過將20萬換成了10萬,幫某個隔壁部門走賬10萬,也是不扣稅,走的是方式【n】費用報銷途徑,不扣個稅,但這是最要命的方式。
而且他是這個Leader先斬后奏的走賬,走了賬才來通知他。我建議先跟財務經理和你的領導協商,你這次算幫他們,但一次性10萬元的收入,當月大致要被多扣接近3萬元的個人所得稅,我建議你文領導要個3萬塊,這不是好處費而是成本,萬一以后國家個稅APP和稅務部門要你補繳這筆收入的稅。
反正錢是先上你卡的,你自己少給領導3萬即可。他如果不服,你就曉以利害,他還不服則你上報大領導、老板、財務總監、董事會,直至當地稅務局。
其實以前寫過類似情況,本身領導通過某個員工的工資卡走賬,也不是什么新鮮事,在央國企尤其他們的子公司是最常見的,其次則是機關單位、事業單位,然后體制外也不少見,本來總數不算多,但我們群友累積起來遇到的次數,就不算少了,所以這居然成了一個不常見的常見問題。
領導有一筆錢,通過你的工資卡拿到,本也不算什么大問題,只要金額不大。但類似情況變得越來越多,比如領導將某個項目的招待費轉給你,說是他的獎金;比如明明是你的獎金,說是他的;比如領導打著你出差、購置辦公設備、團建報銷等的名義,甚至說你采買樣品、耗材的報銷,錢確實是進了你的賬戶,但你要現金提給領導;比如其他違規資金甚至利用公司進行的非法所得,通過你走賬;比如通過你代開個人發票;比如用公司賬號一次性打20萬上你的工資卡需要你轉錢給他......最怕的就是領導這筆錢屬于違規操作,他還聯合了財務部門的誰,一起這么鬼鬼祟祟操作。
見得最多的確實是領導工資高了,又來了獎金和年終績效、提成等,領導通過你的賬戶拿工資則扣稅少一點,其實這就是你幫助領導避稅(個稅),公司也默認。
![]()
但即使這種常見情況,你個人的個稅繳納記錄上,會永遠有這一筆,一旦你查詢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就能發現這個記錄。即使金額不大,但當月你的工資確實高了,扣稅就會變多,結算給領導的時候容易算錯,自己反而損失了本該的工資。
年度個人稅務申報的時候,如果你所屬的稅務部門較真或者不承認的話,您這種行為被查出來,則屬于非法避稅,屬于逃稅范疇,情節就嚴重了。
我幽哥就是個好領導,我有時帶手下出差、吃飯、團建,或者適逢供應商來招待我,我還去買單,讓他們去拿了發票回去報銷,算作招待我的費用,我不要一分錢。明明他們代表公司請我的,實際上變成了我買單我請客,他們還得了現金好處。從來沒這么好的領導和客戶。當然,我也看人,一般對于低薪工程師、采購員或者供應商的小銷售,我才對他們這么好。
話再說回來,今天講的這種幫領導代收工資再提現返還的操作,除了對自己的個稅、征信等有影響,還有個最大的風險就是這筆資金本身的來處。如果領導安排的這筆錢是非法所得、違規所得,則你就成了事實上的幫兇、法律上的主犯之一了,說大了的話,你除了逃稅還有洗錢的嫌疑。
正常月薪一兩萬時,領導安排了個5千、1萬不到的獎金通過你的工資卡走一次帳,只此一次,也就算了。但不怕一次,就怕多次,這跟被拖下水一樣,有一次就是無數次。
![]()
從性別的角度來看,就過去這三年我碰到的二三十個類似例子,男領導女領導都有,男領導稍微多一點。
至于領導為何喜歡找一個新人來配合,主要原因是新人聽話,還有一個解釋:領導被老員工拒絕過
這種在試用期內的小金額,你也已經答應了,就配合吧,低姿態先“混”過試用期。轉正后可以找其他理由拒絕,尤其有了下一個新人之時。
好了,今天講了一個“不常見”的常見知識點,大家了解即可,尤其在地方國企的人。當然,民企也有,民企的話你最好先知會下老板。記住,金額一旦比較大,比如超過了你的月工資甚至幾倍、十倍于你的月工資,就要拒絕幫忙了。其實這也屬于頂頭上司違規操作的證據,一旦你拒絕幫忙時你要收集好這些證據,萬一以后他給你穿小鞋,你可以作為舉報他的證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