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又雙叒叕是一個狗咬人的輿情事件,發(fā)生在四川宜賓。
![]()
6月25日,四川宜賓,肖女士與弟弟在公園踩水時,肖女士遭捷克狼犬撲咬,全身多處受傷。肖女士回應@荔枝新聞 表示,當時狗主人未拴繩放任犬只奔跑,她未主動接觸仍被攻擊。狗主人陪同接種疫苗并主動支付疫苗費用,但不愿意額外賠償。經警方調解后,狗主人賠償肖女士500元。
這個狗主人真的是八輩子祖墳冒青煙了,狗咬人的時機選對了,若是再過幾個月咬人,狗主人就得拘留了。
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了,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養(yǎng)狗的安全措施顯然包括牽狗繩、戴嘴套等,本新聞里的狗未牽狗繩,屬于“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該行為導致狗咬人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了——罰款+拘留。
至于網友擔心:不是每一個狗咬人的問題都是“情節(jié)較重”,所以不見得就一定拘留,在此本律提供一個思路:
![]()
本律的建議是不是真知灼見?一定要運用腦髓,放出眼光,運用各種素材和平臺。
將狗咬人事件依法依規(guī)搞個大新聞,形成一定的陣勢,那就大概率成“情節(jié)較重”了,愛狗人士們會搞事,我們也得學會造勢。上升到“情節(jié)較重”,那就可以順理成章抓狗主人了。
這是不是很好的法律?非常好的法律,可惜,修訂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所以,四川宜賓的這個狗咬人事件目前是沒辦法拘留狗主人的,只能干瞪眼了。狗主人的祖上積了八輩子德,讓這個不肖子孫逃脫了拘留。
另外,新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烈性犬等危險動物也進行了規(guī)定,危險動物只要傷害人的,一律拘留,不存在“情節(jié)較重”的前置條件。注意是“烈性犬”,而不是“禁養(yǎng)犬”,“烈性犬”的范疇可比“禁養(yǎng)犬”要大多了,只要是存在“烈性”,就算危險動物。
捷克狼犬篤定屬于“烈性犬”,按理此狗咬人是可以拘留的,還是可惜,此規(guī)定要到2026年1月1日執(zhí)行。
還好,離2026年1月1日還有幾個月了,無良狗主人為非作歹、囂張跋扈的時間不多了,天下苦狗患已久的勞苦大眾們看到希望了。到那個時候,我們一定要學法知法用法,多拘留一些無良狗主人,告慰告慰無數(shù)受苦受難的人們。
狗患問題是一個存在已久的復雜的社會問題,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才能解決。只有加強法治建設、嚴厲敲打狗主人、提高養(yǎng)狗人素質、加強社會監(jiān)管和推動社會共治,才能有效遏制狗患問題的蔓延,為城市居民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生活環(huán)境。
2025年,讓我們攜手共進,砥礪前行,營造打狗的輿論氛圍,向狗患作最后的戰(zhàn)斗!
最后我要問四川宜賓警方,這個咬人的狗宰了沒有?不宰的話是不是要供起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