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又是一個公務員生活作風問題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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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湖南湘潭,尹先生曝光自己的妻子與湘潭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的一位公職人員肖某存在不正當關系。在起訴離婚過程中,法院調取了妻子的數(shù)十次開房記錄。尹先生稱知曉妻子與肖某存在不正當關系后,他曾于5月26日前往肖某辦公室理論,但反遭對方掐脖毆打致傷。
這是昨天下午的新聞。昨晚該新聞事件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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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晚,湘潭縣聯(lián)合調查組發(fā)布情況通報:7月8日晚,網上反映湘潭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大隊隊長肖某有關生活作風問題,對此,湘潭縣高度重視,成立聯(lián)合調查組,迅速開展調查。目前,已對肖某作出停職處理,后續(xù)將根據調查情況,依規(guī)依紀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從調查組以上“停職處理”“嚴肅處理”的表述看,執(zhí)法大隊隊長肖某的生活作風問題基本上坐實了,后續(xù)作出一個處理決定是大概率的。
從尹先生反映的情況看,尹先生投訴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至少說在5月份就開始了,一直沒有官方介入。7月8日,尹先生上網一爆料,立竿見影,官方成立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該舉報事項了。
躲得了初一,多不過十五,有些事根本躲不過去的。有關部門萬不可認為(賭)人家不會上網爆料,逼急了,兔子還會咬人呢。一上網,有關單位和有關地方面子上就難堪了。
這個事其實很奇葩,舉報人尹先生和被舉報人大隊長肖某是朋友關系,也就是說肖某是典型的朋友占了朋友妻的行為。古人云:朋友之妻不可欺。肖某的屢屢開房明顯的是作出了違背祖宗的決定,為人不齒。
給朋友戴綠帽的肖某系公職人員(副科級干部),其行為若經查實,涉嫌違反《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及“實施暴力行為”等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可給予開除。
肖某目前面臨的問題是很嚴峻的,如得不到被投訴人的諒解,被開除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除此,若肖某有打傷尹某某的事實,公安機關也得對肖某予以處罰。不過這里有一個“難點”,雙方是否“互毆”,如系“互毆”,雙方互為諒解,不拘留也是可能的。我估計肖隊長為保住鐵飯碗,那是要竭盡全力的。紀委、公安的后期處理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現(xiàn)在作出明確判斷還為時過早。
副科級的公務員在大城市很無所謂的,不起眼的,可是在縣城,特別是市場監(jiān)督這些實權部門,副科級公務員還是很光鮮很滋潤的。他若是囂張起來的,也是八面威風的。說到底,還是監(jiān)管問題。
紀委監(jiān)委作為紀律隊伍,不僅僅要管公務員上面的嘴——不瞎說,不瞎吃;還要管公務員下半身——不要上錯床,不要亂開房。
某種程度上說,管好公務員的下半身比管好公務員的上半身更重要,也更緊迫,當然了,這難度也更大。
管嘴難,管JB更難,又管嘴又管JB那是難上加難。但若認真起來,憑紀委監(jiān)委的調查手段和技術手段,對公務員的下半身還是有辦法的,關鍵看想不想為、敢不敢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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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紅河縣文旅局的女工作人員沒管好自己嘴,瞎說,被記過處分,今天市場監(jiān)督局的大隊長下半身沒管好,上錯了床,會得到什么樣的處分呢?只能說,少安毋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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