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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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通過強化專項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創新提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覆蓋目錄清單、編制修改、審查批準到實施監督的全流程,標志著浙江在國土空間治理領域邁出制度化、規范化關鍵一步。
構建“目錄清單”核心框架
《辦法》首次以“分級分類”原則建立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目錄清單管理制度,要求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行業部門制定本級清單,經政府審定后動態更新。
據規定,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的期限應與總體規劃相銜接。不涉及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或實施期限少于5年的規劃,原則上不列入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目錄清單。
規劃設計師劉晗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這一設計直指過去專項規劃碎片化、重疊化的痛點,通過清單嚴格篩選,僅納入與總體規劃銜接、涉及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且期限超5年的規劃,相似領域規劃需合并編制,從源頭避免資源浪費與規劃沖突。
劉晗進一步指出,假如一個地方同時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與“流域開發規劃”,需統籌為“水空間綜合利用規劃”,明確空間布局與資源分配的協同性。同時,清單管理強調“動態調整”,根據規劃實施效果及時優化,確保與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生態保護紅線等要求始終同步,“這種‘剛性約束+彈性調整’的機制,既保障了規劃的權威性,又為發展預留了適應性空間”。
技術標準與信息共享
《辦法》對規劃編制的技術標準與跨部門協作提出硬性要求。一方面,各行業主管部門需制定完善專項規劃技術標準,涉及國土空間保護開發的內容必須與自然資源部門充分溝通,并與其他規劃標準銜接,避免“各吹各調”;另一方面,納入清單的規劃需通過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主動向自然資源部門同步規劃名稱、目標、空間布局等關鍵信息,實現數據互通。
以空間布局為例,規劃需嚴格遵循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控制線要求,細化項目布局與資源配置方案。
某縣如果編制交通專項規劃,需在“一張圖”中明確道路選線與耕地、生態空間的避讓關系,并通過系統反饋用地需求,由自然資源部門統籌協調。此外,約束性指標與空間管控要求的細化,如用地用海用林標準、資源安全閾值等,為規劃實施提供了可量化的“標尺”。
在劉晗看來,浙江此次出臺的《辦法》,本質上是將國土空間規劃從“技術文件”升級為“治理工具”。通過目錄清單的“入口管控”與技術標準的“過程規范”,解決了長期以來專項規劃與總體規劃脫節、部門間規劃沖突的頑疾。而“一張圖”系統的全周期管理,則實現了規劃編制、實施、監督的閉環,讓每一寸土地的使用都“有圖可依、有據可查”。
“更深遠的意義在于,這一制度設計體現了‘多規合一’改革向縱深推進的決心。”劉晗指出,當規劃從“各自為戰”轉向“系統集成”,不僅提升了行政效率,更強化了國土空間作為發展基礎性資源的戰略價值。
記者 潘潔
編輯 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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