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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重數傳媒新三板掛牌申請的審核時長已明顯大幅超越了同期申報企業,其第三次A股上市進程再度陷入緩慢之境已成為了不爭的事實。按道理講,無論是從過的上市經驗,還是從其經營態勢,重數傳媒都不應連新三板的門檻都如此難以跨越的。
那么,凈利潤過億的重數傳媒三啟A股上市路緣何步履蹣跚呢?
本文由叩叩財經(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雷 都@北京
編輯:翟 睿@北京
日前,貴州多彩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多彩新媒”)選擇以撤回上市申請的方式終止了其IPO的推進,在此之前,其上市申請在兩年多之前就已經通過了深交所上市委會議的審核,卻一直遲遲未能推進到注冊環節之中。
作為貴州省內經貴州廣播電視臺授權的獨家IPTV業務(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即交互式網絡電視)運營機構,多彩新媒IPO告敗的最終結局,又不得不讓人聯想到與其頗有淵源的另一家“難兄難弟”的曲折上市之路。
重慶廣電數字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重數傳媒”)與多彩新媒類似,同樣來自中國西南省份的它,則以重慶地區為基礎,通過與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臺)(下稱“重廣集團”)的授權協議獨家運營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IPTV集成播控服務業務,并依托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為廣大用戶提供跨平臺、多終端視聽內容及應用服務。
在過去幾年中,無論是重數傳媒還是多彩新媒,其來自于IPTV的收入占比皆達到了營收總額的九成以上。
說到資本化的籌謀,重數傳媒曾是大步走在多彩新媒前面的。
早在2016年9月,重數傳媒就正式開啟了其首次IPO的闖關之路——向證監會遞交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文件并獲得受理。
但天不遂人愿。
2017年11月29日,在中國證監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舉行的2017年第56次工作會議上,重數傳媒上述創業板IPO的上市申請并未獲得上市委員們的認可,對其作出了不予核準的決定。
重數傳媒首次A股IPO告敗。
一次挫折顯然并不會打消重數傳媒資本化的決心。
于是乎,在經過兩年多時間的蟄伏與整改,2020年12月,借著彼時創業板注冊制全面落地實施的“東風”,重數傳媒又再次向深交所提交了創業板IPO的申請材料并成功進入審核問詢環節。
多彩新媒的上市之行則啟動得相對較晚。
2022年4月28日,也即是在重數傳媒第二次啟動IPO近一年半時間后,多彩新媒才在中銀國際的保薦下同樣向深交所創業板遞交了上市申請,才開始與重數傳媒同場沖刺A股上市大關。
無論是在重數傳媒還是多彩新媒向深交所遞交的IPO申報材料中,二者皆將對方視為最具可比性的同行業公司之一。
不僅如此,重數傳媒和多彩新媒的董事會中還擁有同一位獨立董事——來自于上海交大未來媒體網絡協同創新中心的張文軍。
重數傳媒和多彩新媒,這兩家業務雷同的企業,雖啟動上市的時間有先后,但從目前的結果來看,也算是“殊途同歸”了。
早在2023年3月初,重數傳媒就已率先以撤回IPO申報材料的方式終止了其創業板的第二次上市之旅。
戲劇性的是,就在重數傳媒IPO第二次被叫停后,多彩新媒的創業板IPO申請即在2023年3月底召開的深交所上市委2023年第14次審議會議上獲得了上市委員們給出的“符合發行 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結果。
原本以為多彩新媒會在IPO上上演一出“后發先至”的“大反轉”,但在苦苦等待了兩年之后,多彩新媒也還是步入了重數傳媒的后塵——主動叫停了創業板IPO的推進。
事實上,在過去多彩新媒IPO過會后等待進入注冊環節的兩年多時間里,重數傳媒也未停止尋找其第三度啟動上市的機會。
這不,在多彩新媒宣告IPO終止后還未透露下一步將何去何從之時,重數傳媒則早已悄然啟動了最新一輪的A股上市部署。
據叩叩財經獲悉,重數傳媒目前正在申報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下稱“股轉系統”),以期能成功登陸新三板成為一家公眾企業。
當然,對于曾兩次沖刺創業板上市未果的重數傳媒來說,新三板并不是其此次資本運作的最終目的地,以新三板創新層掛牌企業為申報前提條件的北交所上市,或才是重數傳媒真正的“醉翁之意”。
不過,即便有了從前些年失敗的資本化道路中汲取的教訓,重數傳媒上市的“曲折”經歷還依然在延續。
2024年2月,即重數傳媒在主動終止第二次創業板IPO不到一年時間后,其就向股轉中心遞交了新三板掛牌的申請。
但如今一年零五個月都已經過去了,令人驚詫的是,重數傳媒卻依然未能獲得股轉系統的認可而讓其成功掛牌新三板。
“眾所周知,新三板掛牌是相對比較容易的,近年來,一般企業的掛牌審核周期大部分都在半年以內就會獲得結果,像重數傳媒這樣的情況,的確較為罕見。”一位接近于監管層的資深投行人士向叩叩財經表示。
這也讓重數傳媒成為了股轉系統中申報新三板掛牌企業名單里不折不扣的“釘子戶”。
據股轉系統公布的公開信息顯示,截止到2025年7月18日,共有129家企業的新三板掛牌申請在審,其中僅有兩家企業的申報時間為2025年之前,一家為2024年10月底遞交掛牌申請的正和汽車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家即為重數傳媒,其余127家皆為2025年3月之后才提交掛牌申請的。在這近130家尚待新三板掛牌結果的企業中,審核時間超過一年的僅有一家,那便是重數傳媒。
重數傳媒新三板掛牌申請的審核時長已明顯大幅超越了同期申報企業,第三次A股上市進程再度陷入緩慢之境已成為了不爭的事實。
按道理講,無論是從過的上市經驗,還是從其經營態勢,重數傳媒都不應連新三板的門檻都如此難以跨越的。
在過去幾年中,重數傳媒的營收和利潤雖未出現大幅增長,但勝在穩定,2019年至2023年,其每年的凈利潤皆實現了破億的規模,而在2024年上半年,其凈利潤也超過了5000萬。
那么,凈利潤過億的重數傳媒三啟A股上市路緣何步履蹣跚呢?
1)上市路繼續命途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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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重數傳媒申報新三板掛牌卻久而未果之因,恐怕還要從其前兩次失敗的IPO經歷說起。
2017年11月29日,證監會否決了重數傳媒的首次上市申請。
彼時,證監會發審委給出的理由是重數傳媒的獨立性存在“硬傷”。
重數傳媒的實際控制人為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臺),在首次申報IPO之時,重數傳媒不直接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其需經重廣集團的獨家授權才擁有重慶IPTV分平臺牌照和重慶網絡廣播電視臺牌照中有關經營性業務的運營權。
此外,重慶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重慶有線”)在重數傳媒首次申報IPO的報告期內,為其實控人重廣集團控股的另一家子公司,而重慶有線在此期間取得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且其業務類別包括電影、電視劇、娛樂等視聽節目的匯集、播出服務。從終端用戶看,重數傳媒的IPTV業務與重慶有線的有線電視業務的終端用戶都是重慶區域的電視機終端用戶;從提供的服務內容來看,均屬于為終端用戶提供視聽節目服務,并基于終端用戶的需求開發增值服務。
于是,證監會發審委最終認定重數傳媒“實際從事的業務、資質許可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相關企業存在著一定程度相同或相近的情形,你公司報送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未能充分披露你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已達到發行監管對公司獨立性的基本要求”,于是,鑒于上述情形,證監會發審委認為其首次IPO申請不符合創業板上市的相關規定。
在首次IPO遭否后,重數傳媒便針對相關獨立性和同業競爭等問題進行了整改。
2020年12月,重數傳媒在按要求對實際從事的業務、資質許可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相關企業存在著一定程度相同或相近的情形進行了相應的整改和落實后,在注冊制下第二次向創業板上市發起了沖刺。
在這第二次申報IPO前,重數傳媒稱自己已經徹底消除與重慶有線從事相似業務而存在潛在同業競爭的情形、已不存在前次申報時廣告業務涉及的潛在同業競爭問題。
但經過了長達兩年多時間的審核后,重數傳媒IPO還是又一次敗下了陣來。
對于再次上市的失利,重數傳媒則將緣由歸結為當年創業板上市定位新規的發布。
為更好地堅守創業板定位,支持更多優質創新創業企業發行上市,2022年12月30日,深交所于發布了《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2 年修訂)》(下稱“創業板新規”),其中明確了創業板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的評價標準。
在當年發布實施的《創業板新規》中明確指出,要滿足創業板上市的定位,需滿足“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發投入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且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或“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且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
斯時的重數傳媒與《創業板新規》中的相關指標相距甚遠。
數據顯示,在2020年至2022年的三年中,重數傳媒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72億、2.71億和2.771億,但對應的研發投入僅分別為174.99萬、173.92萬和382.6萬,研發投入占當期營收比重僅分別為0.64%、0.64%和1.38%
的確,在此情景之下,重數傳媒想要繼續推進創業板上市就成為了天方夜譚。
和大多數受阻于滬深IPO的“上市困難戶”一樣,轉道北交所就成為了重數傳媒能盡快實現A股上市的最佳路徑。
2024年初,重數傳媒重振旗鼓開始謀劃北交所上市,而第一步即需要掛牌新三板。
或許重數傳媒自己也沒有想到,自己連申報新三板掛牌也會如此困難重重。
截止到目前,從重數傳媒遞交新三板掛牌申請,一年零五個月已悄然流逝,在此期間,股轉系統已對重數傳媒下發了三輪審核問詢函。
從股轉系統的問詢關注點不難發現,有關重數傳媒相關業務的合規性和獨立性依舊是監管層審核的重點。
如在第一輪問詢中,股轉中心不僅要求重數傳媒說明對重廣集團版權采購數量占公司總版權采購數量的比例,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異, IPTV收入對重廣集團版權的觀看時長占總觀看時長的比例,是否存在公司 IPTV 業務收入主要來自重廣集團的情況,公司業務是否具備獨立性,還要求補充說明在業務、資產、技術、人員等方面,是否對重廣集團或其關聯方存在重大依賴,獨立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業務承接是否嚴重依賴廣電集團,關聯交易是否長期存在。
隨后,股轉中心又在對重數傳媒下發的第二輪問詢的首問中繼續追問其“公司董監高是否存在與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同時簽署勞動合同并領取薪酬的情形,公司是否存在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人員混同的情形,在人員方面是否具有獨立性,勞動用工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業務是否具有獨立性”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超資質運營的情形”。
好不容易,花費了一年多時間,重數傳媒才終于向股轉中心就其業務的合規性和獨立性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后,新的問題又隨之產生。
2)激增的研發投入和巨額分紅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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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在重數傳媒第二次申報IPO之時,其研發投入的“捉襟見肘”是造成其失敗的關鍵因素之一。
“吃一塹”而“長一智”,或許是為了盡快滿足上市要求。
從2023年開始,重數傳媒在研發投入上開始了“激增”模式。
據重數傳媒近期在接受股轉中心問詢后補充的相關材料稱,在2023年中,重數傳媒的研發投入同比大增141.1%達到了922.51萬元,占當期營收比重提升至2.94%。
重數傳媒在2023年研發投入的“詭異”還體現在了“時間安排”上,讓人不得不懷疑其研發上存在“突擊”投入的可能,合理性和真實性都待榷。
據重數傳媒2024年初遞交的新三板掛牌申請申報材料顯示,在2023年1-8月中,其研發投入總額僅308.66萬。
也就是說,在2023年的最后4個月中,重數傳媒緊急大手筆在研發上投入了高達近614萬元。要知道,在2023年之前的三年中,其總計研發費用也不過730.91萬。
2024年,重數傳媒繼續在研發上一改前些年的“吝嗇”而繼續豪擲千金,研發費用在這一年順利超過千萬規模達到了1559.06萬,占當期營收比重的4.52%。
“研發投入指標對于欲北交所上市的重數傳媒來說,也將是影響其成敗的關鍵。”上述資深投行人士坦言,雖然新三板的掛牌審核對于研發投入未有具體的標準限制,但從2024年下半年開始,北交所就已經明確了申報其上市所需的“創新性量化指標”。
重數傳媒在研發投入上的“異動”應是在努力達標北交所上市所需的“創新性”指標。
2024年10月14日,北交所向以發行上市審核動態(創新性評價專刊)的方式向業內宣布,在創新性量化指標方面,若發企業申報在北交所發行上市的,原則上應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一是通過持續開展研發投入,維持創新能力和競爭優勢。主要表現為資金、人力等資源投入,具體如:研發強度較高,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在3%以上;或者研發投入金額較大,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者研發投入增長較快,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復合增長率達到10%以上,最近一年研發投入金額達到1500萬元以上。此外,企業在研發人力資源方面應有相應體現。具體來看,最近一年研發人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或者研發人員不少于10人。
二是通過獨立或合作研發形成知識產權成果并應用于公司主營業務。具體來看,通常擁有Ⅰ類知識產權3項以上或軟件著作權50項以上。
三是積極參與標準研究制定并形成一定成果,通常參與制定過2項以上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目前,重數傳媒無任何發明專利,著作權也僅有35項,也并未有參與國際、國家及行業標準的研究制定并形成一定成果。
故重數傳媒要想在北交所創新性評價“新規”的標準下,滿足上市的要求,便只有在研發投入上“做文章”了。
研發投入上的“異常”自然引來了監管層的重點關注。
日前,股轉中心已就重數傳媒近兩年來研發投入上的“異動”向其下發了第三輪掛牌審核問詢,要求其結合研發項目情況、技術需求,解釋研發費用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并說明公司開發費用主要的歸集內容,列示外部專業機構的名稱、相關技術經驗、經營規模、研究內容、交易金額,說明研發成果及其(預期的)應用情況,費用歸集的準確性及相關內控情況等等。
不過,即便重數傳媒通過股轉中心的重重審核后,能在近期內順利掛牌新三板,但在短期內,其也或難順利申報北交所。
除了能否真正滿足北交所上市的創新性指標還未可知外,重數傳媒在2023年的巨額分紅,也或將拖累其此番第三次A股上市的進程。
2023年5月,就在重數傳媒第二次IPO失敗之后,其大筆一揮,進行了一次高達2.46億規模的現金分紅。
在2021年和2022年中,重數傳媒就已先后現金分紅1191.4萬和1169.61萬。
按此測算,在2021年至2023年中,重數傳媒現金分紅即已近2.7億,而在同期,重數傳媒的扣非凈利潤累計才3.37億。即此三年內,重數傳媒現金累計分紅金額占同期凈利潤比例已超過80%——這明顯已達到了北交所對擬上市企業“清倉式”分紅的認定標準。
據北交所于2024年9月公布的《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業務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明確指出,“報告期內實施的累計現金分紅金額占報告期內實現的凈利潤比例超過80%”“報告期內實施的累計現金分紅金額占報告期內實現的凈利潤比例超過50%且累計現金分紅金額超過1億元,同時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占募集資金總額的比例超過20%”的,保薦機構應當審慎推薦。
目前,重數傳媒2024年的凈利潤尚未正式公布,如果其在這一年中的扣非凈利潤低于1.02億,那么其在2022年至2024年的這三年中,也將不能滿足北交所對“清倉式”分紅的監管。
數據顯示,重數傳媒在2024年上半年凈利潤為5156.42萬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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