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這世上總會有一些讓你瞠目結舌、百思不得其解的糗事,比如一個大學老師的神奇嫖娼經歷,起初我是從網絡大V“風的節奏吹”那里看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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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學譚某兵被暫停工作#
什么人啊,
嫖了,還要以照片要回嫖資。
中南大學湘雅藥學院,藥學實驗教學中心實驗師。|
順著話題,看到了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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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學人事處7月24日發布情況通報:近日,網絡出現舉報我校譚某兵相關信息,學校第一時間組建工作組開展調查處置。經初步核查,譚某兵系我校二級學院實驗技術人員,存在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學校已暫停其工作,將根據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存在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具體什么行為,學校沒細說。但這個“嚴重”二字說明問題很嚴重,不是一般的違反社會公德。
究竟是什么違反社會公德行為?上Ai智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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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譚某兵通過微信支付5000元嫖資,與女方在某快捷酒店發生性交易;女方當晚離開。
次日:譚某兵要求女方“再次服務”未果,遂以公開家庭住址、私密照威脅索回嫖資,揚言“不給錢就身敗名裂”。
敲詐升級:女方被迫退還5000元并支付4萬元“封口費”達成和解;和解后,譚某兵繼續用微信小號騷擾,要求“再付2萬元否則曝光資料”。
實名舉報:女方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酒店監控等證據,于7月22日向中南大學紀委、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舉報,并公開事件細節。|
這里有一個“4萬元”的問題,我得上幾張網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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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幾個圖大概能研判出,譚老師也遇到一個狠角色的了,女子被其激怒,“準備與其拼命”,譚老師害怕,認慫了一下,賠償了4萬元給這女子,然后又反悔,想要回……就這么一來一去,來來去去,最后女子不耐煩了,魚死網破,搞的全網皆知了。
赤腳的不怕穿鞋的,兔子急了也咬人,譚老師這點情商都沒有啊?譚老師怎么說也是老師,哪怕是不在編的老師也是老師啊,和一個“特殊工作者”較什么勁?
現在的初步處理是學校已暫停譚老師的工作,但我推測,這絕不會是最終的處理決定。最終的處理大概率是解除勞動合同(譚老師非在編人員,不適用事業人員處分的規定)。而譚老師以威脅手段向女子要錢的行為還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刑法,這個后果更是嚴重。
還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譚老師為了性交易此前已花了5000元嫖資,如今估計還得追加預算,再花5000元罰款,另外享受一次10日以上拘留。當然了,女子也得罰款+拘留。網上人聲鼎沸、鑼鼓喧天的影響,不處罰這兩人是不行的。
真正是求錘得錘,飛蛾撲火,自取其辱,兩敗俱傷的結局啊!本該悄無聲息,如今盡人皆知,這也是他們的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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