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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21億美元遺產爭奪戰,更多證據曝光,形勢對宗馥莉的處境很不妙。
香港法庭公開了5份核心證據,原來宗大公主不光全部都知情,而且還是21億美元信托資產的執行人。她與三弟妹關于遺產的瓜分,已經簽署了交換條件的協議,而且宗慶后為防止發生遺產紛爭,也劃出了明確的分界線。
第一份證據,宗慶后手寫的文件,指示郭虹去香港辦理三個人的信托,明確受益人僅是這三個人及其子孫,與配偶無關,系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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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證據,宗慶后與宗馥莉簽訂委托書,宗慶后委托宗馥莉持有建浩創投有限公司資產,股東為宗馥莉,宗慶后為唯一董事。
同時,宗馥莉為宗繼昌、宗婕莉和宗繼盛設立海外信托,并明確了受益人和分配規則。
宗馥莉簽署了確認函,同意上述內容。
第三和第四份證據,宗慶后簽署了兩份遺囑,內地的資產分配,宗慶后女兒宗馥莉、妻子施幼珍和母親王樹珍是遺囑受益人。
第五份證據,是宗慶后去世后,宗馥莉和三名“弟妹”之間簽署的協議。包括三名“弟妹”對于宗馥莉、施幼珍、王樹珍三名繼承人身份的認可,承諾不以任何形式挑戰相關程序效力。
但前提是宗馥莉承諾設立信托,宗馥莉方不能阻礙信托的設立工作或資產交付,三名“弟妹”不得妨礙遺囑執行或公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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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已經很明確,宗馥莉和三弟妹在大動干戈之前,都已經簽署了“井水不犯河水”的協議,如果宗馥莉不動這21億美元信托的心思,三弟妹也不會打娃哈哈的主意。
也就是說宗馥莉一開始就知道事情原委,可宗老去世后,她卻突然不認賬了,單方面打破了遺囑的約束,想獨自占有這筆香港信托基金的本金。
三弟妹自然不干了,既然宗馥莉不仁,那也別怪他們也不義,不光起訴阻止宗馥莉動用這筆資金,還要染指娃哈哈的資產,要瓜分宗慶后的29.4%娃哈哈股權,明確要跟宗馥莉分更多家產。
事情鬧到這一步,應該說是宗馥莉先做的不厚道,若非她盯上這18億信托本金,三弟妹也不會被迫防守反擊。
按理說宗馥莉在動手之前應該很清楚,她想拿走這筆錢絕非易事,卻還是這么做了,就是沖這個原定21億美金的信托基金還沒達到預定金額,還沒達到正式設立運作這一漏洞,而她又是唯一的股東。輕易就能賺走108.5萬美金的操作,更是給了宗馥莉莫大的信心。
只是三弟妹的反擊很快,香港法院凍結了宗馥莉繼續轉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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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香港法庭的判決宗馥莉輸了,可這也只是第一戰,遠沒到決定勝負的程度。雙方都很清楚,真正的戰場在杭州,香港法院的判決也只是為了協助杭州法院的訴訟程序。
真正的較量才剛開始,鹿死誰手還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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