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婦產科主任墜樓身亡,家屬稱其曾遭三個賬號連續7個多月的網暴,網暴者該如何擔責?對此,北京律師葛樹春進行了詳細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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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樹春說,網暴者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在民事責任方面,依據我國《民法典》規定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此次事件里,若網暴者通過發布侮辱性言論、捏造虛假醫療事故等誹謗內容,損害了邵主任的名譽權,其家屬有權要求網暴者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同時還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等經濟損失賠償。
比如要求網暴者在其發布侵權言論的平臺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因主任名譽受損、精神痛苦等帶來的經濟損失。
在刑事責任方面,我認為可能會涉嫌兩個罪名,第一是誹謗罪,按照《刑法》規定及“兩高一部”《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在信息網絡上制造、散布謠言,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 。
若網暴者故意編造主任在醫療過程中存在嚴重失誤等虛假事實,并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導致邵主任社會評價嚴重降低,且達到如致使其精神失常甚至自殺等情節嚴重的程度,就涉嫌誹謗罪,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
還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若網暴者長期在網絡上對主任進行辱罵、惡意詆毀,嚴重擾亂其正常生活秩序和網絡公共秩序,也可能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罰,糾集他人多次實施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此事目前處于調查階段,最終網暴者的責任認定需依據調查結果和相關證據,由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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