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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河南周口一位57歲的婦產科醫生從醫院樓頂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丈夫說,壓垮她的不是醫療糾紛本身,而是長達7個月的網絡暴力——三個賬號持續攻擊、污蔑,讓她陷入“求告無門”的絕望。
這起悲劇再次把網絡暴力推向風口浪尖。當匿名謾罵變成殺人不見血的刀,法律該如何亮劍?施暴者、患者家屬、平臺,誰該為這場“社會性謀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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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暴者:從“鍵盤俠”到“劊子手”的法律跨越
那些躲在屏幕后的攻擊者,可能從未想過自己會面臨牢獄之災。但法律不會縱容“法不責眾”的僥幸。
如果網暴內容包含侮辱性語言(如“黑心醫生”“殺人兇手”),或捏造事實(如“故意害死嬰兒”),輕則構成民事侵權,家屬可以起訴索賠;重則可能觸犯《刑法》第246條的侮辱罪、誹謗罪。
更關鍵的是,如果這些言論與醫生的自殺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比如遺書明確提到網暴壓力,或她在生前曾因網暴出現嚴重心理問題——那么施暴者可能面臨更嚴厲的刑事追責。
以往,這類案件往往以“自訴”為主,受害者家屬需要自己搜集證據起訴。但近年來,司法機關開始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網暴案件主動介入。這意味著,某些肆無忌憚的鍵盤俠,可能某天醒來,面對的不僅是網友的譴責,還有警察的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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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患者家屬:維權與網暴的邊界在哪里?
醫療糾紛中,患者家屬當然有權維權。但如果維權變成惡意攻擊,法律不會因為“受害者”身份就網開一面。
在這起案件中,三名患者家屬的訴求本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醫療事故鑒定、法院訴訟都是合法渠道。但他們選擇了在社交平臺上持續發布攻擊性內容,甚至可能互相“抱團”煽動輿論。
如果這些內容包含不實指控(如“醫生故意害人”),家屬可能和網暴者一樣,面臨民事賠償甚至侮辱罪、誹謗罪的指控。法律不會因為“情緒激動”就豁免責任,維權的底線,是不能踐踏他人的人格尊嚴。
三、平臺:是“技術中立”,還是“幫兇”?
社交平臺常以“技術中立”自辯,但法律并不接受這種推諉。
《民法典》明確規定,平臺在接到侵權投訴后,必須及時刪除或屏蔽相關內容,否則要對損害擴大部分擔責。如果算法刻意推送攻擊性內容,或縱容水軍刷屏,平臺甚至可能因“未盡合理注意義務”被判賠巨額精神損害賠償。
遺憾的是,現實中許多平臺仍以“審核難度大”為由消極應對。這起案件中,如果醫生或家屬曾多次舉報網暴內容,而平臺未采取有效措施,那么家屬完全可以起訴平臺,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
四、我們能做什么?
法律可以追責,但無法挽回生命。面對愈演愈烈的網絡暴力,我們每個人都不該沉默:
受害者:第一時間固定證據(截圖、錄屏、公證),向平臺投訴并報警,別讓施暴者逍遙法外。
旁觀者:不跟風轉發、不參與謾罵,一句“未知全貌,不予置評”就能減少傷害。
立法與執法:需要更明確的司法解釋,讓網暴者付出應有代價,而不是讓悲劇一次次重演。
那位醫生的遺書上寫著:“請替我正名。”她的名字不該被淹沒在網絡的喧囂里,而這場悲劇,必須成為推動改變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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