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海路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簡稱“綜治中心”)通過多元聯動調解機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工傷認定引發的賠償糾紛,充分展現了基層綜治中心“一站式”解紛平臺的高效性與便民性。
2025年5月,L先生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其家屬Z女士在申請工傷認定時,因搶救時間超過48小時未獲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這一“48小時規則”旨在明確工傷認定邊界,保障制度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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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路街道綜治中心接案后,立即啟動聯動機制。在綜治中心負責人的組織協調下,司法所人民調解員和信訪接待員首先介入,傾聽雙方訴求,引導理性溝通;社區法官和專業律師隨后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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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輪細致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補償協議。當事人Z女士感慨道:“本以為要打官司,沒想到在綜治中心,兩天就把事解決了,太省心了!”
綜治中心“前臺統一受理、后臺分流辦理、結果跟蹤反饋”的運行模式,從群眾當事人的內心訴求出發,充分發揮多元解紛機制優勢,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既能解“法結”,更能暖“民心”。
法律小貼士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來源丨上海楊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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