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鹽城亭湖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布多條拆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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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
鹽(開)征補安置〔2025〕11號
征收范圍:本項目土地位于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步鳳鎮兆順村二組范圍內。
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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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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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開)征補安置〔2025〕12號
征收范圍:本項目土地位于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步鳳鎮伍龍居委會四組范圍內。
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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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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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鹽城亭湖區
鹽(亭)征補安置〔2025〕39號
征收范圍: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五組范圍內。
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擬征收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五組集體所有土地0.0034公頃(0.051畝)。其中,農用地0.0034公頃(0.051畝)。
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鹽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由亭湖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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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亭)征補安置〔2025〕38號
征收范圍: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范圍內。
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擬征收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集體所有土地0.0422公頃(0.633畝)。其中,農用地0.0422公頃(0.633畝),含耕地0.0422公頃(0.633畝)
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鹽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由亭湖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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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亭)征補安置〔2025〕37號
征收范圍: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三組、五組范圍內。
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1、擬征收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集體所有土地3.6708公頃(55.062畝)。其中,農用地3.5993公頃(53.9895畝),含耕地1.9014公頃(28.521畝);建設用地0.0439公頃(0.6585畝);未利用地0.0276公頃(0.414畝)。
2、擬征收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三組集體所有土地1.4000公頃(21畝)。其中,農用地1.4000公頃(21畝),含耕地1.3372公頃(20.058畝)。
3、擬征收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五組集體所有土地0.4017公頃(6.0255畝)。其中,農用地0.4017公頃(6.0255畝),含耕地0.3365公頃(5.0475畝)。
另外,涉及林地的相關事項見《關于通榆河南路東側、太湖路北側地塊項目使用林地情況的公示》。
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鹽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由亭湖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鹽(亭)征補安置〔2025〕36號
征收范圍: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范圍內。
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擬征收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集體所有土地0.2483公頃(3.7245畝)。其中,農用地0.2483公頃(3.7245畝),含耕地0.2368公頃(3.552畝)。
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鹽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由亭湖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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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亭)征補安置〔2025〕35號
征收范圍: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范圍內。
土地現狀:擬征收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集體所有土地3.7455公頃(56.1825畝)。其中,農用地3.7373公頃(56.0595畝),含耕地3.2518公頃(48.777畝);建設用地0.0082公頃(0.123畝)。
另外,涉及林地的相關事項見《關于天山路西側、華湖路北側地塊項目使用林地情況的公示》。
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鹽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由亭湖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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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亭)征補安置〔2025〕34號
征收范圍: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范圍內。
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擬征收東亭湖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二組集體所有土地0.7253公頃(10.8795畝)。其中,農用地0.4218公頃(6.327畝),含耕地0.3650公頃(5.475畝);建設用地0.3035公頃(4.5525畝)。
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鹽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由亭湖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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