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9 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領取個人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自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全國三農調研中心的三農調研員強調一下,這次調整主要是為了給大伙提供更多便利,讓個人養老金制度更加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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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的三種領取情形如下:
在申請之日前 12 個月內,如果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因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在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部分(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了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這意味著,家里要是有人突發重病,醫療開銷過大,就能動用個人養老金來緩解經濟壓力。
申請之日前 2 年內,領取失業保險金累計達到 12 個月的。失業期間,生活本就艱難,這項政策能讓大伙多一份經濟保障。
正在領取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群,也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幫助改善生活狀況。
要是符合條件想領取個人養老金,除了去開戶銀行申請,還能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 12333APP 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到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辦理時,社保經辦機構會進行核實,通過后,開戶銀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再把錢轉到你的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里。
這一政策調整,充分考慮了咱老百姓在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困難,實實在在地為大家謀福利。要是你符合這些新條件,就可以按規定申請領取個人養老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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