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東淄博的 “兩子非親生案” 又一次吸引了大眾的目光,簡直比八點檔的家庭倫理劇還精彩。這事兒的主人公姜洪濤,這幾年過得那叫一個跌宕起伏,本以為是幸福美滿的一家之主,結果發現自己當了二十多年的 “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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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洪濤和前妻李延芳 2002 年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開始也是恩恩愛愛的小兩口。2004 年,大兒子呱呱墜地,給這個家帶來了不少歡樂,2014 年,小兒子也來到了這個世界。然而,從 2012 年開始,妻子就像變了個人,經常不回家,姜洪濤還蒙在鼓里,以為妻子只是工作忙或者有自己的社交。
直到 2023 年,兩人的婚姻實在維持不下去了,協議離了婚。離婚的時候,洪濤那叫一個 “大方”,房子、存款啥的都留給了妻子和孩子,自己就開著一輛舊貨車,想著好聚好散,以后各自安好。
可生活哪能這么順利呢?離婚后,大兒子經常來找姜洪濤要錢,不給就拳腳相加。2024 年 9 月的那次沖突,大兒子直接爆出 “你個窩囊廢,我又不是你親生的”,這句話可把姜洪濤驚得外焦里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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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之后,姜洪濤思來想去,越想越不對勁,再加上之前妻子那些奇怪的行為,一咬牙,趁大兒子和他女友不在家,拿了他們的牙刷去做親子鑒定。結果出來的時候,姜洪濤感覺天都塌了,大兒子真不是自己親生的。
這還沒完,他又發現堂哥莫名其妙給小兒子送了一套價值 300 萬的房子,聯想到之前的種種,他覺得這事兒太蹊蹺了。后來和律師去醫院調閱資料,發現病歷上很多簽字居然是堂哥的筆跡,甚至有一處差點簽成了堂哥自己的名字。
這時候,姜洪濤心里已經有了不好的預感,后來鑒定結果也證實,小兒子同樣不是自己親生的。
8 月 20 日,這個案子在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姜洪濤在法庭上提出了自己的訴求,一是撤銷離婚協議中房產贈與條款,二是追償兩子 22 年的撫養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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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姜洪濤主張 10 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還要求前妻返還 20 余年支付的撫養費及教育費用共計 30 萬元。但前妻那邊呢,庭審中只認可按當地標準賠償精神損失,對于撫養費的訴求壓根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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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后,這事兒還在持續發酵。姜洪濤面對媒體發聲,他表示只要 “兒子” 同意做親子鑒定,證明是親生的,那么房子和錢都會給他,之前承諾的都算數。可現實很殘酷,他的兩個 “兒子” 都不同意做鑒定。
大兒子姜某澤還在庭外回應了之前毆打父親的事兒,說根本不是因為要房子,而是父親不給戶口本,阻礙自己辦理個人事務。他還質疑牙刷樣本的來源,堅稱自己就是親生兒子,說父親是受 “新娶小媳婦” 的影響,偽造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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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問題是,你既然這么肯定自己是親生的,為啥不敢去做個鑒定,給自己正名呢?這不是越描越黑嘛。
這事兒在網上也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有人同情姜洪濤,二十多年的付出打了水漂,人財兩空;也有人指責姜洪濤前妻的行為太過分,違背了婚姻的忠誠;還有人對大兒子的做法不理解,就算不是親生的,養父養了你這么多年,怎么能說動手就動手,還拒不配合鑒定呢?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種 “欺詐性撫養” 的情況,無過錯方是有權請求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的,包括既往撫養費的返還和精神損害撫慰金。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很可能會成為未來類似案件的重要參考,給那些在婚姻中隱瞞子女血緣信息的人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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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最終的判決結果會怎樣,大家都在拭目以待。姜洪濤這二十多年的遭遇,讓人不禁感嘆,婚姻到底是什么?信任又在哪里?希望法律能給姜洪濤一個公正的判決,也給社會一個交代,讓大家知道,婚姻中的欺騙行為,是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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