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17:45 內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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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艾梅乙呼吁性別平等,消除歧視,反對家庭暴力
2025
預防艾梅乙
呼吁性別平等,消除歧視,反對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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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梅乙”是艾滋病、梅毒、乙肝這三種傳染性疾病的簡稱,它們可通過妊娠、分娩或哺乳時由母親傳染給寶寶,導致死胎、死產、低出生體重、新生兒死亡或兒童感染等不良妊娠結果。因此是妊娠期間需要進行篩查、診斷和盡早干預的主要傳染疾病。通過科學的預防和積極的行動,可阻斷母嬰傳播,營造下一代健康的未來。
一、“艾梅乙”的傳播途徑
“艾梅乙”的三種傳播途徑:性傳播、血液傳播和母嬰傳播。在世界范圍內,性傳播是艾滋病、梅毒最主要的傳播途徑,血液傳播是乙型肝炎的主要傳播途徑;在我國,乙型肝炎的傳播途徑以母嬰傳播為主。三者先天性感染均為母嬰垂直傳播。
二、什么是母嬰傳播?
母嬰傳播是指胎兒在子宮內通過胎盤、分娩過程中或通過喂養途徑感染上與母親相同的疾病。
三、“艾梅乙”母嬰傳播途徑有哪些?
(一)宮內感染:懷孕期間,艾滋病病毒、梅毒螺旋體、乙型肝炎病毒可通過胎盤感染胎兒。
(二)產時感染:分娩過程中,胎兒通過產道時皮膚或黏膜接觸母體帶有艾滋病病毒、梅毒螺旋體、乙型肝炎病毒的分泌物或血液可能被感染。
(三)產后感染:產后哺乳過程中,艾滋病病毒可通過乳汁感染嬰兒。
四、如何消除“艾梅乙”母嬰傳播?
(一)孕產婦要積極預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主動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檢測咨詢。避免不安全的性行為。
(二)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婦女如果想要孩子,應盡早到當地醫院就診咨詢,盡早接受母嬰阻斷綜合防治服務,接受規范治療和各項隨訪檢測。配偶/性伴也要同時接受檢測和治療。
(三)感染乙肝的孕婦分娩的孩子在出生后6小時內,應盡早接種第1針乙肝疫苗,同時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孩子滿1月、6月齡后按免疫程序接種乙肝疫苗。孩子接種完乙肝疫苗3針次后,滿7-9月齡期間進行乙肝兩對半檢測,明確是否阻斷成功。
(四)對檢測出的艾滋病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嬰兒給予免費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治療、嬰兒配方奶粉等關懷和支持。
(五)對梅毒感染孕產婦給予安全的助產服務和規范治療,對梅毒感染母親所生兒童進行先天梅毒的防治。
五、關愛“艾梅乙”患者
(一)夫妻雙方可通過婚前、孕前檢查實現對“艾梅乙”感染的早發現、早治療,為優生優育奠定堅實基礎。
(二)孕婦應在孕早期進行檢測,及時了解自身“艾梅乙”感染狀態。對發現異常的孕婦,專業醫療機構會及時提供咨詢、轉診、規范治療、安全助產及科學喂養指導,以避免胎兒通過母嬰傳播途徑感染。
(三)“艾梅乙”的防控關系到每個人的健康和幸福,從自身做起,提高防范意識,傳播正確知識,共同營造一個健康、和諧、無歧視的社會環境。
消除母嬰傳播,是預防和減少新發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戰略行動。當前,“艾梅乙”女性感染者(孕產婦)存在遭受家庭暴力及醫療歧視的現象,這不僅造成一部分感染者不能及時得到規范治療,更不利于消除母嬰傳播目標的實現。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禁止家庭暴力作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明確寫入,充分說明保護婦女權益、堅決向家庭暴力說“不”,不僅是社會共識、更是司法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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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性別平等,反對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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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是指男女兩性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各方面,享有同等權利,負擔同等義務。性別不平等表現在很多方面:例如女性在教育、就業、政治和家庭生活等領域的參與度和機會,女性在職場中受到的歧視,性別暴力和騷擾等問題。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中一方對另一方實施暴力的行為,其形式包括毆打、捆綁、拘禁等體罰形式,也包括威脅、辱罵、恐嚇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較大危害性、時間上的連續性和漸近性等特點,家庭暴力發生時,受害者往往因為“家丑不可外揚”的思想束縛而忍氣吞聲,施暴者變本加厲。家庭暴力會嚴重侵犯家庭成員的基本人身權利,損害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危害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利于家庭穩定和社會安定,同時,影響社會的安定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任何形式上的家暴都是違法的,不管是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還是經濟控制。“艾梅乙”感染者若有此類遭遇也應該在第一次家暴的時候立刻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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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如何自我維護
及時求助:向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反映情況或求助。
報警處理: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途徑,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及時出警制止暴力行為并調查取證。
申請保護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以防止施暴者繼續實施暴力行為。
保留證據:就醫時的病歷、傷情照片、錄音錄像等都是重要的證據材料,這些證據不僅有助于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在離婚訴訟中也是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心理咨詢:家庭暴力給受害者帶來的心理創傷往往難以愈合。尋求專業心理咨詢師的幫助有助于受害者走出心理陰影并重建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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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醫療歧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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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梅、乙”醫療歧視是指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在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因偏見和排斥等原因不公平對待“艾、梅、乙”感染孕產婦和兒童的行為。在日常診療服務中,醫療機構存在的幾種最常見的對感染者歧視情況如下:
1.拒絕提供醫療服務。
2.采取差別對待。
3.在不知情的情況進行艾滋病抗體檢測。
4.拒絕將檢測結果通知本人。
5.采取過度防護措施。
6.檢查治療過程中告知和知情同意不到位。
7.教學實習過程中不注意尊重感染者隱私。
8.未按照隱私保護相關要求進行病史詢問和醫患溝通。
9.就醫限制、檢疫、強制性扣留和(或)隔離。
10.向性伴和(或)親屬強制性通知感染狀況和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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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無歧視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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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為“艾梅乙”感染孕產婦和兒童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應為“艾梅乙”感染孕產婦和兒童提供高質量的醫療服務,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
1.不得拒絕或推諉為“艾梅乙”感染者提供醫療服務。
2.在不接觸就診者血液、體液的普通診療過程中,對所有就診者一視同仁,不得針對“艾梅乙”感染者進行不必要的過度防護。
3.尊重“艾梅乙”感染者的生育決策權,如無醫學指征或不宜生育者,不得任意建議其終止妊娠。
4.不得將感染孕產婦和兒童就診順序故意排在最后。
5.不得在不合適時間、場合,以不當的方式詢問病史。
6.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不得公開感染者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等相關信息。
7.在感染者的配偶/性伴通知方面,尊重感染者的意愿選擇告知方式、時間和地點。
8.在保護“艾梅乙”感染者隱私的前提下,為其提供充分的消除母嬰傳播反面的知識、政策、健康教育等服務。
9.醫療人員定期接受培訓,以確保有足夠的能力提供無污名和無歧視的服務。
10.醫療機構有適當的機制來糾正歧視和侵犯隱私的行為,并確保追究責任。
來源/巴彥淖爾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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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號|烏拉特中旗婦女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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