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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非兒戲
尋釁滋事動真“刑
安岳法院開展
刑事案件庭審
觀摩活動
為切實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強化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犯罪預防,近日,安岳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校園欺凌的尋釁滋事案件,組織同案參與但符合法定不起訴條件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到庭參與旁聽。

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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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陳某某、冷某某、許某某與被害人蔣某系某中學初中學生,唐某某系安岳某職業中學學生,尹某某系社會無業人員。今年3月,被告人尹某某不滿被害人蔣某在社交媒體上所發布內容,伙同唐某某、陳某某、冷某某、許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多次在安岳縣某鄉鎮多地采取暴力方式毆打被害人蔣某某。被告人尹某某作為成年人,多次伙同多人霸凌未成年人學生,嚴重傷害了被告人蔣某的身心健康,法院依法對其從嚴懲處。
隨著法槌聲響起,法庭審理拉開帷幕。法官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開展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充分保障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與被告人雙方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意見。在最后陳述環節,被告人尹某某進行深刻自我檢討,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該案經審理后當庭宣判:被告人尹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教育意義
本次庭審組織同案參與但符合法定不起訴條件的未成年學生及其監護人參與“零距離”的旁聽體驗,遠比單純的說教更具沖擊力,讓他們深刻認識到違法犯罪行為的嚴重后果。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結合庭審案例,深入淺出地講解了尋釁滋事的相關法律法規、刑事責任年齡以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的界限,警示“小錯不改終釀大禍”,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剖析了犯罪行為對個人、家庭和社會造成的危害后果。在互動環節,同案參與的未成年人紛紛表達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表示今后一定改過自新、遵紀守法。
“旁聽庭審+法治課堂”模式是安岳法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創新幫教方式的重要舉措。通過讓涉案未成年人在真實的司法場景中接受教育,深刻認識到法律的不可觸犯性,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安岳法院將繼續深化與檢察院、司法局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不斷豐富“青檸花開”品牌的內涵和形式,用法治力量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供稿:馬 茜
編輯:黎顥然
審核:楊 柳
簽發:楊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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