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湖里區,企業密集、經濟活躍,但在訴訟中使用的財產保全措施給企業資金鏈和生產經營帶來壓力。面對這一現實問題,湖里區人民法院以司法改革為引領,通過廣泛征求企業、金融機構及債權人意見,于2024年底推出全省首創的“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機制”,破解企業發展與債權保障之間的矛盾,讓法治成為企業發展的“護航員”。
2024年11月底,某建筑公司通過某銀行開具首份額度為1.5億元的反擔保函。2025年5月,某物流集團及其21家子公司通過某銀行開具額度達3000萬元的反擔保函。法院收到反擔保函后,在額度內不再對被申請人財產采取保全措施,而是出具《財產保全案件權利登記證書》。該機制依托金融機構對企業征信嚴格評估,法院認可銀行信用,債權人憑司法公信力接受《財產保全案件權利登記證書》,形成“企業—銀行—法院—債權人”的閉環信任鏈。制度設計過程中,湖里區法院邀請涉訴企業、金融機構開展多輪座談和研討,企業的需求得到充分的回應,如“銀行信用替代實物保全”“集團化擔保”“可共享額度”等方案的提出均源自企業的實踐需求。
機制落地后,湖里區法院累計出具12份《權利登記證書》,顯著提升企業經營靈活性。企業負責人表示:“以前賬戶一被凍結,支付供應商貨款、員工工資發放都成問題;現在有了銀行反擔保函,就像吃了定心丸,可以集中精力發展業務。”債權人也感受到便利與安全:“銀行擔保比查封實物更可靠,執行時可直接劃扣,避免財產被另案分配風險,權益得到100%保障。”
反擔保機制的創新不僅體現在司法操作,更在于信用激勵與企業信用建設的融合。企業通過優質信用獲得保函,集團化擔保模式打破地域和法人界限,實現額度共享和風險共擔,提升企業信用意識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湖里區法院相關負責人指出:“司法改革沒有終點,積極回應社會需求是制度創新的源泉,信用紅利是改革成果的體現。未來,法院將持續推廣機制應用,完善流程標準化,強化數字化監管,讓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企業,讓法治溫度真正融入營商環境。”(丁雅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