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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新型儲能規模化建設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1.8億千瓦以上,基本實現規模化、市場化發展,技術創新水平和裝備制造能力穩居全球前列。方案明確,新型儲能技術路線仍以鋰離子電池儲能為主,同時將推動壓縮空氣儲能、液流電池儲能、鈉離子電池儲能、飛輪儲能等進一步商業化發展,并開展固態電池、重力儲能、熱儲能、氫儲能及其他創新技術示范應用。
根據方案,到2027年,新型儲能將基本實現規模化、市場化發展,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標準體系基本成熟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穩定運行的多元儲能體系初步建成,形成統籌全局、多元互補、高效運營的整體格局。方案提出,新型儲能關鍵設備及系統的綜合能量轉化效率、循環壽命等經濟性指標及全生命周期安全水平將進一步提高,促進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同時推動政策機制完善,加快商業模式創新,支持在重點地區先行先試。
方案要求推進電源側儲能應用。推動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基地合理規劃建設新型儲能。建設一批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促進新能源電站與配建新型儲能聯合運行。拓展電網側儲能應用。在負荷密集接入、大規模新能源匯集、大容量直流饋入等關鍵電網節點,開展獨立儲能電站建設。加快推進構網型儲能在高比例新能源電網、弱電網及孤島電網的示范應用。創新多場景應用模式。聚焦工業園區、算力設施、商業綜合體、光儲充放一體化充電站等應用場景,積極創新綠電直連、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應用模式。
方案提出大力推動技術創新。支持開展新型儲能共性關鍵技術攻關、裝備研制和示范驗證,促進新型儲能技術多元化發展。探索多技術混合式新型儲能、長時儲能等應用,并積極儲備一批前沿新型儲能技術。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新型儲能企業聯合開展技術攻關。組織實施儲能產業創新工程。強化重大項目布局牽引,發揮龍頭企業產業引領作用,加強上下游產業合作,打造新型儲能產業上下游融合創新生態。
方案要求鼓勵新型儲能全面參與電能量市場。推動"新能源+儲能"作為聯合報價主體,一體化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推進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的新型儲能項目,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能量市場。有序推動新型儲能參與中長期市場。引導新型儲能參與輔助服務市場。有序引導新型儲能參與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研究探索爬坡、轉動慣量等輔助服務品種。
方案要求加快完善新型儲能標準體系。構建適應技術多元創新趨勢、滿足產業發展需求、與現有能源電力標準有效銜接的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加強關鍵領域標準制修訂。優先開展技術相對成熟、具備推廣應用條件的儲能領域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快新興技術標準布局和預研。推動新型儲能設計規范、系統集成、接入電網、安全管理、應急處置、運行評價與退出等關鍵標準完善。持續推進國際標準化工作,提升新型儲能標準國際化水平。
方案強調要加強工作統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負責統籌協調,全面指導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新型儲能規模化建設工作。強化安全管理。將確保安全作為發展電化學儲能的重要前提。相關管理部門按照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原則,加強新型儲能安全管理。優化建設管理。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堅持規劃引領,科學測算本地區調節能力需求,統籌明確新型儲能和其他調節資源發展規模和布局。
方案提出引導金融機構對新型儲能領域企業提供貸款和利率支持,探索融資租賃支持新型儲能設備采購,推動研究開發面向新型儲能項目的保險產品。增強人才保障。加大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發揮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培養優秀創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和優勢,依托儲能產教融合平臺,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人才培養體系。加強新型儲能電站運維管理人員培訓,提升設備管理、經營分析、運行維護、安全應急等方面的專業能力。推進國際合作,加強國際技術交流和信息共享。
方案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門建立健全與電力運行、價格、規劃、消防等相關主管部門的協同合作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多方主體參與投資新型儲能,鼓勵民營企業在新型儲能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按照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間多、雙邊能源合作機制作用,推進新型儲能領域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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