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Meta通過子公司Atem Energy LLC向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提交了一份申請,尋求參與批發電力交易業務的授權。在申請中,Meta 表示希望于 11 月 16 日前獲得批準。
目前,Amazon、谷歌和Microsoft已經是活躍的電力交易商。
Atem 由 Meta 今年成立,并由馬克·扎克伯格領導的該公司全資擁有。根據文件,該子公司“成立的目的是充當電力營銷商,在美國批發銷售能源、容量和某些輔助服務”。
Meta之前簽署了多項可再生能源供應協議,以實現其運營脫碳。然而,由于Meta的可再生能源戰略過度依賴環境屬性購買協議(EAPA)而非電力購買協議(PPA),該戰略受到了批評。EAPA 不涉及直接購買能源,而是通過可再生能源信用購買項目環境效益,產生的電力直接輸入電網。這導致批評者認為它們代表了質量最低的可再生能源投資。
Meta的申請表格還披露了很多有意思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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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美國,要成為一個電力交易商,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既無橫向市場力(Horizontal Market Power)也無縱向市場力(Vertical Market Power)。
FERC通過評估申請方及其擁有發電設施或根據某些長期合同購買能源和/或容量的關聯方的市場力,來審查橫向市場力。
Atem Energy表示,Meta及其任何關聯公司均未在美國境內擁有或控制任何批發電發電資產、電力生產的垂直投入要素或電力傳輸設施,亦未在美國境外擁有可接入美國市場的此類設施;且Meta及其任何關聯公司均未與任何公共事業公司存在關聯關系,也未在美國境內任何發電設施或北美其他能源資產中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10%或以上的表決權權益;扎克伯格亦未在北美任何擁有或控制能源資產的實體中擔任非獨立董事。
因此,Atem Energy滿足FERC在相關市場的橫向市場力分析。此外,Atem Energy承諾遵守所有關于市場監測與市場力緩解的適用規則。
為判斷銷售商是否具有縱向市場力,FERC將考量其對輸電設施的所有權、運營權或控制權情況。Atem Energy及其關聯企業在美國境內(或境外可影響美國市場的區域)均不擁有、運營或控制任何輸電設施。此外,Atem Energy及其關聯企業在美國境內或境外可影響美國市場的區域均不擁有、控制或運營任何州內天然氣/煤炭運輸或配送設施,不存在阻礙發電商/競爭對手獲取燃料資源的能力。因此,Atem Energy也不存在縱向市場力問題。
那么,Atem Energy究竟要做哪些交易呢?
申請報告顯示,其銷售的產品包括電能量、容量以及輔助服務。
關于輔助服務,報告予以了詳細敘述:
MISO:賣方提供調節服務和運行備用服務(包括10分鐘旋轉備用和10分鐘補充備用)供MISO及其他自行向MISO提供輔助服務的主體購買。
PJM:賣方提供調節和頻率響應服務、能量不平衡服務以及運行備用服務(包括旋轉備用、10分鐘備用和30分鐘備用)供PJM管理的市場購買,并在PJM開放訪問輸電關稅允許的情況下,向購買者自行提供這些服務,以滿足PJM互聯辦公室的輔助服務要求。
NYISO:賣方向NYISO管理的市場中的購買者提供調節和頻率響應服務以及運行備用服務(包括10分鐘非同步30分鐘運行備用、10分鐘旋轉備用和10分鐘非旋轉備用)。
ISO-NE:賣方向ISO-NE管理的市場中的購買者提供調節和頻率響應服務(自動發電機控制)、運行備用服務(包括10分鐘旋轉備用、10分鐘非旋轉備用和30分鐘運行備用服務)。
CAISO:賣方向CAISO及其他自行向CAISO提供輔助服務的主體提供調節服務、旋轉備用服務和非旋轉備用服務。
SPP:賣方向西南電力聯營公司及其他自行向SPP提供輔助服務的主體提供調節服務和運行備用服務(包括10分鐘旋轉備用和10分鐘補充備用)。
此外,還提供第三方輔助服務。
這意味著,雖然大型科技公司消耗大量電力,但它們還擁有電力合同,在價格上漲時可以轉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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