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這么個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一位農婦楊某花,因為不滿法院判決,在執行大廳說了句話,結果被罰10萬,關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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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網友炸鍋:這也太狠了吧!
法院后來撤銷處罰,道歉退錢,可隨著更多細節浮出水面,人們才發現,事情遠沒有想象中那么簡單。
今天咱們就來聊聊這起羅生門。
事情要從一起傷人案說起。
楊某花的丈夫被人用羊角錘打了,鑒定為輕傷二級。
打官司時,楊某花和丈夫開口要30萬甚至100萬賠償,但法院最終判決對方賠償2.5萬,拘役三個月。
楊某花覺得判輕了,氣沖沖跑到法院執行大廳理論。
事后她對媒體說,自己只是吐槽了一句“法官判的沒良心”。
就這么一句話,法院竟然給她發了兩份文書:罰款10萬,拘留15天。
理由是她辱罵法官,擾亂秩序。
女兒兩次轉賬才交齊罰款,楊某花這才被放出來。
網友普遍同情她:看起來老實巴交的農婦,說句話就罰這么重?
輿論壓力下,法院作出回應:撤銷罰款決定,退還10萬元加利息,并向楊某花道歉,同時啟動內部追責。
看起來是法院認錯了,事情該結束了吧?但且慢,隨著現場視頻流出,更多真相被揭開。
第一個反轉:楊某花真是“完美受害者”嗎?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楊某花的丈夫為什么被打。
其實這事跟一套回遷房有關。
2023年,當地進行回遷房分配。
同村孫先生按規定簽協議、繳了24萬房款,手續齊全拿到了房。
可他卻住不進去——楊某花一家已經占著了。
原來,楊某花家雖然先選了這套房,但一直沒交錢。
記者問為什么沒交,楊某花說村委會沒通知,“通知了我們一定會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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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村委會的說法截然不同:這家人不愿接受安置房分配程序,沒交錢也沒取得選房確認書。
村委會組織過幾次清退,還請民警協調,但楊某花一家最后還是撬掉新鎖,導致真正的房主住不進去。
這么看來,輕傷二級判賠2.5萬,按照類似案例其實不算輕。
有人甚至覺得,楊某花一家像是村霸,法官反而是在主持公道。
第二個反轉:真的只是“吐槽一句”嗎?
現場視頻顯示,楊某花在法院大廳吵鬧了近兩小時,法警多次制止無效。
被帶離時,她竟奪過文件當場撕毀。
而她所謂的“吐槽”,實則是連綿不絕的辱罵:從法官本人罵到法官家人,各種惡毒詛咒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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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曾電話威脅法官。
這哪里是“吐槽”,分明是潑婦罵街。
第三個疑問:處罰依據何在?
法院對楊某花作出處罰的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199條,但這里有個關鍵問題:該條款針對的是“法庭審判過程中”的行為,而楊某花的行為發生在庭審之外的大廳。
即使情節嚴重,按規定最高也只能罰款1000元或拘留15天,而不能同時處以高額罰款和拘留。
罰十萬、關15天,明顯過了。
更讓人費解的是,這樣一份處罰決定書,竟然通過了法院層層審批。
難怪有網友調侃:最需要普法的,怕是某些司法人員自己。
法律不是發泄情緒的工具
這起事件最讓人擔憂的,是許多人的雙標心態。
當覺得楊某花是弱者時,一致聲討法院;當發現她可能蠻橫無理時,又覺得重罰也沒錯。
這種“看人下菜碟”的正義觀,恰恰是法治的大敵。
法律的天平一旦傾斜,今天可能壓到別人,明天就可能壓到你我自己。
如果每個人都只在乎結果是否合自己心意,而不問程序是否正當,那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一句法官的箴言值得銘記:“你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
這句話其實對每個人都適用:我們支持的也許只是一個觀點,但影響的可能是整個社會的公平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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