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在乙巳秋九月十八,京師一中院鞫中植系前董事局主席高氏等人,事畢傳訊。吾見屏上 “公開庭審” 四字,凝目久之,指節顫栗 —— 無釋然之喜,唯郁氣塞胸,如沉淵之石復被攪撥,舊日藏于歲月縫隙之酸辛無奈,一時盡涌心頭。
吾儕受害者,多是市井凡夫,無希圖暴富之念,只求囊底余錢安穩增殖,聊補生計耳。憶庚子夏,有理財者攜精繕策冊至吾舍,數言中植系品牌之重,稱其定向融資之謀 “利穩而險控,遠勝銀行理財”。
彼時吾方致仕,手握與老妻畢生積儲百萬,原欲取些微息補貼家用,免累兒女分心。其人拍胸自誓 “此投絕無虞”,吾素樸無識,遂信之 —— 孰料此舉,竟為投血汗于烈焰之中!
癸卯六月,首得 “產品逾期兌付” 之告,吾初尚以為暫困周轉,未及深憂。同投者張翁,以其子婚房首付盡入此中,憂急更甚,日夕拉吾輩尋理財者理論,或候于公司之門冀得消息。然所得終是 “方在協調”“不日可解” 之虛言,后竟連昔年對接之顧問亦辭工失聯,蹤跡難覓。那段時日,吾每旦起即執手機覓新訊,夜則輾轉難寐;見存折上 “可用余額” 四字,漸易為 “待兌付金額”,心亦隨之一點點冷至冰點。嘗赴市購菜,欲買塊五花肉,竟猶豫半晌方罷 —— 忽驚覺:吾竟活成了昔年自己最憐憫之模樣!
更有甚者,竟有趁危謀利者,施吾輩 “二次之傷”。
去歲六月,吾搜求中植系進展,偶入 “受害者交流群”。群中一人自稱 “有內部脈絡”,謂能助吾優先兌付,然需先納二萬 “服務費”。其言鑿鑿,復傳數幀 “回款得成” 之圖為證。吾彼時心亂如麻,幾欲轉錢與之,幸得女兒及時攔阻,斥此為詐騙之術。然群中李嫗不及吾幸,為騙子所誘,下載偽投資應用,廿余日間竟轉去五百二十萬;及后平臺不可登錄,方知受騙。后聞嫗血壓驟升,急癥入院,口中唯喃喃 “此乃老伴有命錢”—— 吾聞之,心如針刺:吾輩已摔得體無完膚,何忍再揮刀補傷耶?
今次庭審之訊既至,受害者群中喧騰數日。或曰 “終待得此日”,或翻出昔年合同,泣而拍諸群中,或殷殷探問 “錢可追回否”。然喧聲既歇,余下者唯有茫然。吾儕不知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量刑之準,亦不知涉案之資尚余幾何,更不曉兌付之期當至何年。
有略通律法者言,中植系所出之品,多非正規金融之屬,欲盡追損失,難矣。吾嘗往詢律師,對曰 “先納五萬律師費,后續更按回款抽成”—— 然吾今囊中空空,連數千之資亦難籌措,此事終是不了了之。
近年以來,吾最懼者莫過于節序之時。兒女欲接吾歸宅度歲,吾恒尋故辭避,恐其問及錢事;老姊妹相邀同游,吾亦只推說體衰難行 —— 昔年對來日之種種規劃,早為這場騙局碾作齏粉。庭審既畢,吾曾立法院門外少頃,觀往來行人,忽憶昔年存錢之時:彼時總覺日子有奔頭,步步皆向暖;今時今日,卻只敢盼一句 “終有結果”。
吾儕之中,或發已半白,或身負巨債,或有疾不敢求醫。吾輩非貪賭之徒,唯欲守好自己一生血汗;不解那些繁復金融之術,只認 “誠信” 二字為立身之本。如今案仍待判,吾輩之生活亦如按了停鍵,動彈不得。唯望律法能予吾輩一個公道,使那些被騙走的養老錢、救命錢、婚房錢,早早歸還其主。
畢竟,吾輩尚待得起庭審之期,卻再待不起那日漸短促之歲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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