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一封封舉報信陸續傳遞到河北唐山遵化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學寧的辦公桌上。舉報信集中指向以唐山籍人高山為首的犯罪組織。
舉報信中稱,近年來,高山以鐵礦采選為依托,召集、網羅了一批有前科劣跡或社會閑散人員結成“高山幫”,頻繁活動于唐山、遵化、遷安、興隆等地為非作歹,大肆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迫切要求公安機關為民做主,鏟除這個禍害一方的犯罪團伙。舉報信中還列舉了“高山幫”一樁樁令人發指的罪行。
“這簡直是無法無天!”身軀偉岸、目光犀利的張學寧局長擊案而起。他立即將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李鳳春、打黑隊隊長賈寶忠召集到辦公室。
經研究后決定,由打黑隊先期全力開展秘密偵查,徹底查清“高山幫”的違法犯罪事實,為打掉這個犯罪組織做好充分準備。
遵化市公安打黑隊在黨委的領導和支持下,精誠團結,同仇敵愾,發揚頑強拼搏、無私奉獻的精神,經過幾個月的艱苦調查摸排,基本掌握了“高山幫”的組織結構、團伙骨干、大部團伙成員情況及大量犯罪事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遵化市公安局從組織性、經濟性、暴力性和壟斷性四個特征衡量,認為“高山幫”符合犯罪組織的特征。
經查,“高山幫”的頭目高山,系在社會上的匪號,在其組織內部稱為“老大”,男,1965年1月15日生,漢族,小學文化,群眾,唐山市路南區立新東樓人。1983年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唐山市路南區公安分局勞動教養兩年;1991年因涉嫌流氓滋事被唐山市路北區公安分局勞動教養兩年;2006年2月5日因涉嫌私藏槍支、故意傷害被唐山市路北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7日批捕,4月17日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重新計算羈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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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來,遵化市鐵礦業迅猛發展,經濟利潤暴漲。高山為獲取高額經濟利益,把一雙罪惡的雙手伸向鐵礦采選業上,通過允諾給予礦場股份或高薪等方式,召集、網羅了一批有前科劣跡或社會閑散人員,作為其犯罪組織成員。
他們在遵化、興隆、遷安等地,采取強取豪奪、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多種手段,搶占他人采礦點,并在各礦點成立護礦隊,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大肆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004年至2005年間,高山通過非法斂財,威逼脅迫等手段,共獲得8個非法采礦點,并由他人出資在遵化市湯泉鄉啟新莊建立鐵選廠,在遷安首鋼擁有一個廢料臺,非法篩選鐵礦石。
在一定經濟實力的支撐下,為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高山逐步完善犯罪團伙組織,對加入組織的成員進行嚴格審查:只有嘴嚴心狠、服從指揮、敢于玩命的人才能加人。經實際考查,高山確定其組織的骨干人員:來自吉林、內蒙、唐山等地有前科劣跡的馬伯貴、劉力金、李方方、胡文青、陳累等人。由高山直接指揮骨干成員,由骨干成員帶領手下人員具體實施犯罪活動。所有成員都隨身攜帶兇器,召之即來,行動迅速,打完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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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高山幫”的不斷壯大,該團伙逐步演變成以高山為首、骨干成員基本固定、人員眾多,內部分工明確,具備一定經濟實力,集涉槍、吸毒、殺人、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罪行于一身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該犯罪組織雖沒有明確制定內部章程,但高山曾多次開會明確規定,團伙人員必須對其效忠,絕對聽從高山一人指揮。在團伙違法犯罪活動中,高山對手下人員被打傷或被抓,全力進行調解并提供相應賠償;發現手下對其不忠或違背其意愿者,則采取多種惡劣手段對其進行嚴厲處罰。
2005年4月3日中午,在遵化市湯泉鄉啟新莊鐵選廠,手下馬伯貴當著他人的面頂撞了高山,觸犯了其淫威。高山對其大聲謾罵,并從其車上拿出一把刀,兇狠地將馬伯貴的胳膊和大腿砍傷,頃刻間,鮮血涌出。馬伯貴咬緊牙,瞪著眼,強忍劇痛,一聲不吭。他用手捂住裂開的傷口,鮮血順著指縫往外流,在其腳下滴灑成一片血跡。
當時在場的王大富、石玉梅等人對高山進行了勸慰,找來一條秋褲勒住馬伯貴的大腿,并將其送往醫院救治。后經唐山市公安局法醫鑒定,馬伯貴的損傷程度為輕傷。
2005年7月1日,“高山幫”成員馬伯貴和張會柏到遵化市湯泉鄉三義村鐵采礦為高山拉設備。當日中午,在鄰礦一宿舍內,兩人發生口角。馬伯貴以張會柏不服從管理為由,將張會柏踹倒在地,并持鐵凳朝其前胸后背猛砸。馬伯貴被在場人拉開后,張會柏被送到醫院。經檢查,張會柏被打成肋骨骨折。后經唐山市公安局法醫鑒定為輕傷。
2005年6月一天夜間,高山懷疑手下董云齊為其姘婦孫某介紹過嫖客,立即帶領馬伯貴和王立東、二黑、小勇等到董云齊的租住處,跳墻進入董云齊的屋內。高山持槍逼迫董云齊跪在地上,先對其進行毆打,后又持鋼球槍朝董云齊腿部連擊5槍,致使其腿部多處受傷。隨即,高山又掏出彈簧刀欲挑斷其腳筋和手筋,被王立東等人勸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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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在核實董云齊確實沒有為其姘婦找過嫖客后,才帶人揚長而去。臨走時,為籠絡人心,高山扔給被冤枉的董云齊3000元錢,作為治傷費。
2005年10月底的一天,高山發現啟新莊選礦廠收到的礦石數與采礦發的礦石數不符,隨即把在采礦記車數的張會柏、張禮以及在選礦廠過磅的張金起叫到辦公室,強迫3人跪在地上對賬,并拿出五連發獵槍對3人進行威脅。而后,他又打電話將其手下的平川和蘇金軍等人叫來,指使他們持木棒對張金起、張禮進行毆打。高山還將“大地紅”鞭炮纏繞在張金起和張禮的頸部,對兩人進行威脅恐嚇,逼迫兩人認罪。
2005年夏天的一個晚上,高山為擴充自己的經濟實力,欲將遷安首鋼的廢料臺從徐力手中購買過來。為此,高山專門在遷安“好再來”燒烤店宴請徐力。過去,高山手下的王友、劉道曾與徐力發生過矛盾,為討好徐力,他讓王友、劉道跪在飯店門口,并對兩人進行恐嚇。令手下的馬伯貴、蔣少凡、董云齊、二黑等人將王友、劉道帶走,將其扔進一水庫內。
蔣少凡、二黑等人看在多年在一起為高山賣命的情分上,將王友、劉道帶至遷安市天波賓館,將兩人沖濕衣服帶回,騙過高山。兩人因此逃過一劫。
2005年的一天,高山懷疑張會柏偷盜礦石,在西下營鄉東關村三道溝采礦廠,他讓張會柏跪在地上,對其進行謾罵毆打。不僅如此,他還打開氣焊槍燒其鞋底,將張會柏折磨得死去活來。
張云亭等手下因不滿高山的淫威,先后偷偷逃離“高山幫”。
幾年來,高山犯罪組織為攫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憑借其惡名和眾多手下,橫行河北的唐山、遵化、遷安、興隆等地,瘋狂地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涉槍吸毒,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生活秩序。為了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高山只要看到哪家采礦點經濟效益好,他就不擇手段:在他人礦上故意滋事,干擾生產,強取豪奪,霸占他人采礦點,獲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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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天津人左樹森與遵化人曹連友合伙,在湯泉鄉三義村北開辦鐵礦。生產至2004年11月時,因該礦礦石運輸道路問題,與鄰礦發生矛盾,運輸道路被阻。
2005年年初,高山指使手下馬伯貴等人以擺平此事為由,強行霸占了該礦的東井。因東井礦石不多,他又強行竄至西井,開采礦石1000余噸,并將價值10萬余元的礦石全部拉至高山的啟新莊選礦廠。因該礦已被高山、馬伯貴等控制,致使該礦無法正常生產。為將此礦占為己有,高山又從中挑撥,迫使曹連友退出該礦,因此,他未出資便加入了該礦。后左樹森因懼怕高山且該礦已被高山實際控制,無法正常生產,被迫將礦井以90萬元的低價賣給高山,高山隨后又將該礦以160萬元售出,高山從中獲利70余萬元。
2005年6月,高山在遷安首鋼非法經營廢料臺時,以12.5萬元低價從遷安李洪光手中購買一輛山東臨工裝載機。高山使用一個月后,因首鋼管理嚴格,裝載機工作量減少,就以裝載機質量不好,經常壞為借口,強行將裝載機以同等價格退給李洪光,并欲敲詐李洪光5萬元,造成李洪光損失2萬余元。
不久后,高山為占有霍平安堆放在關山口村西南的2600噸礦石,指使其手下馬伯貴找到霍平安,欲低價購買。遭到對方拒絕后,高山以這批礦石如不賣給他,別人也不敢買相威脅。懾于高山的淫威,霍平安被迫同意將礦石賣給高山。然而此時,高山卻變卦,不同意出錢購買。他欲用遵化市興旺寨鄉石頭營非法經營的采礦廠來換取霍平安的礦石,并讓霍平安補償給自己2萬元。霍平安不同意,高山、馬伯貴先后找到他。在高山等人的威逼之下,霍平安被迫同意。
“高山幫”不但霸占他人礦場,而且為搶奪霸占他人礦產資源,多次采取暴力手段,持械行兇,聚眾斗毆,橫行一方。
2005年3月19日10時許,興隆縣掛蘭峪鎮李東武、崔英杰與該鎮一鐵礦管理人員發生口角后,糾集李方方、劉為、董云齊、胡文青及王建會等十余人,分乘兩輛汽車趕至麻子峪鐵礦廠,持扎槍、砍刀、鐵管等與對方發生毆斗。最終,致對方5人輕傷,1人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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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9日,劉力金、胡文青、王友、劉道、王煉等人在看護高山非法經營的遷安市首鋼廢料臺期間,因爭奪廢料,將遷安人李飛頭部打致輕傷,并勒索其5000元。當晚7時,李飛與唐山古冶區人劉立深通過馮愿糾集岳維、王良等20余人持砍刀、鎬柄等分乘6輛汽車前往廢料臺,欲對劉力金等人進行報復。劉力金等人得知后,電話請示高山。高山回答:“要打,就必須打勝!”為此,劉力金、胡文青等人持鐵管、砍刀等兇器,分乘吉普車和裝載機沖下山。雙方在廢料臺半山腰處相遇后發生械斗。一時間刀光劍影,血雨腥風。
最終,王良被打成輕傷,多輛汽車被砸毀。事后,高山派車將參與毆斗的人員接至遵化市,宴請慶功并頒發獎金。
2005年9月初,為搶奪董云磊等在遵化市湯泉鄉關山口村的礦產,高山曾多次糾集馬伯貴等人前往滋事、阻撓生產。2005年9月4日,馬伯貴在高山的授意下,伙同陳累、蔣少凡等人再次來到該礦上滋事并將隆衛東打傷。
當日下午,董云磊為報復馬伯貴等人,找來了曾多次受過刑事處理的唐山人王富文、代為豐等十余人前來報仇,追打馬伯貴、李同玉。高山得知后,立即糾集手下多人伙同馬伯貴、李同玉攜帶鎬把、砍刀、雙截棍、鋼珠槍等兇器分乘兩輛汽車,前去復仇。兩伙人冤家路窄,在途中便狹路相逢,一場火藥味十足的械斗上演了。雙方揮刀舉棍打在一起,一時間,殺聲震耳,鮮血四濺。高山親自駕駛凌志吉普車,將代為豐、鄭志崗狠狠地撞到公路北側的河溝內,后迅速開車逃跑。對方也毫不示弱,見高山駕車逃走,立即開車緊追。此時,高山的手下見狀,立即用鋼珠槍進行射擊。這次械斗導致雙方劉力金、鄭海剛輕傷,代為豐等人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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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幫”不僅作惡成性,而且還經常尋釁滋事,逞兇斗狠,殘害群眾,甚至濫殺無辜。
2004年10月22日,興隆縣掛蘭峪鎮的畢艷楠來到高山開辦的采礦場,索要拖欠的工資,并攔堵礦上的車輛。這一行為觸犯了高山的淫威。當晚7時許,高山便指使手下陳累等人出現在該礦,將畢艷楠捆綁起來毆打,并用塑料編織袋套在其頭部,強行將其拉到一路旁。他們將畢艷楠的衣服脫光,把其推入路旁水溝中浸泡半個多小時,然后,才將他從水中拽出,并繼續用鐵棍對其毆打。直到當晚9時左右,高山手下又將其拉至遵化市金香玉賓館,繼續折磨。
待次日,高山親自出現在賓館,對畢艷楠進行恐嚇后,才將其放走。
2006年1月11日10時,“高山幫”的骨干成員劉力金伙同他人乘車至遵化市遵化鎮民主小區找其朋友王某時,因敲門聲過大吵擾了王某的鄰居王永伍、嚴國芝夫婦,雙方發生爭吵。
當日中午12時,劉力金等人乘出租車再次來到王某家,劉力金在出租車等王某時,與嚴國芝再次發生爭吵并互毆。隨后,嚴國芝的丈夫王永伍趕到,并與劉力金發生廝打、毆斗。劉力金惱羞成怒,當即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向二人頭部、腹部猛刺。最終,導致嚴國芝腹部受傷,傷及腹腔主要血管,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致王永伍頭部、胸腹部、背部等多處受傷,經鑒定為輕傷(重度)。劉力金作案后,乘出租車逃離現場。
為獲取非法經濟利益,“高山幫”還屢次采取多種非法手段,敲詐勒索,討債要債。
2005年7月,高山得知遵化市西下營鄉郝各莊村人趙某與玉田縣原豪門集團客戶張某有債務糾紛。他以張某委托其索要錢款為由,勒索趙某3萬元。9月3日下午,高山嫌趙某給的錢少,將趙某叫到遵化市平山寨村一選廠內,持刀將趙某右腿刺傷,并讓趙某跪在地上,以將其關入狗籠子等相恐嚇,其手下亦對趙某進行毆打。后經鑒定,趙某的傷為輕微傷。
2005年7月28日下午,高山手下馬伯貴、李方方、王煉、劉力元、王友等人駕駛桑塔納轎車前往遷安找劉道核對賬目。途中,與遷安市木廠口鎮趙立強駕駛的白色摩托車發生碰撞,桑塔納轎車被撞壞。王友和趙立強發生口角,隨即,王友等人毆打趙立強。之后,他們又將其塞入汽車的后備箱內,帶至遷安市一大院內,向趙立強索要修車費用。他們將趙立強非法拘禁到7月29日12時,趙立強家屬只好支付給他們11500元。除支付部分修車費用外,其余金錢均被李方方、王煉等人私分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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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初的一天,興隆縣八卦嶺鄉小水泉村村民王益到本村“半截溝”撿鐵礦石。下山時,他被高山的手下陳累等以偷拿礦石為由攔截、毆打。隨即,他被帶至大安口村陳累等人的租房處。王益父母得知消息后,找到本村王勝英等人進行說和。因陳累等人向王益父母索要的賠償數額太高,雙方未能談妥。陳累拿著剪刀欲刺王益,被人拉開后,他又欲用開水澆王益。王益因懼怕而趁機逃走,躲避了起來。陳累等人到處查找王益,準備好好教訓他。為了平息此事,王益的父母只好給了陳累等人18000元,這才算了結了此事。
圍觀的村民說:“這伙人全是高山手下的,是黑社會的,猖狂得很,啥壞事都干得出來,沒人敢惹。”
為了壯大組織實力,高山還非法購置槍支,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并涉嫌吸食毒品。
2005年夏天,高山出資,由劉力金前往天津市塘沽洋貨市場,以2500元的價格購買了兩支鋼珠槍,分發給馬伯貴、劉力金各一支。
2006年2月3日下午5時,高山駕駛黑色凌志吉普車行至唐山飯店停車場時,剮蹭到唐山人呂公敬的衣服,雙方發生口角。高山從其車的后備箱內取出一支五連發獵槍,朝呂公敬及其同事楊連生連開兩槍。隨后,高山駕車逃離現場。經鑒定,楊連生重傷,呂公敬輕微傷。
2005年,高山、胡文慶伙同唐山人楊高帆等人多次在唐山市、遵化市、遷西等地吸食冰毒、麻谷、搖頭丸等毒品。
2005年9月,胡文慶因吸毒被公安機關抓獲后,曾被送往唐山市安康醫院戒毒。
2005年9月的一天晚上,高山宴請楊高帆等人,之后,眾人來到遵化市錢柜酒吧娛樂。在酒吧包房內,楊高帆提供了冰毒、麻古等毒品,高、楊及唐山籍的四名女子自制吸毒工具,吸食毒品到次日晨8時。
2005年9月的一天晚上,高山在遷西明星賓館與遷西人“老德”、唐山人畢拾軍及3名名女子吸食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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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夏,高山指使手下劉力金從一名北京人手中購買了價值八九百元的冰毒……
被老百姓稱為無惡不作、禍害一方的“高山幫”,還涉嫌威脅恐嚇群眾,任意毀損他人財物,阻撓、抗拒行政執法人員執法以及盜竊、搶劫等諸多罪行。
“高山幫”的累累惡行,激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無比憤慨。群眾紛紛要求公安機關盡快采取行動,鏟除這個禍國殃民的犯罪組織,依法嚴懲高山等不法之徒,為人民創建一個良好的社會生活環境。
2006年4月,遵化市公安局局長張學寧、副局長李鳳春依據“打黑隊”對“高山幫”的偵查情況,向唐山市公安局局長進行了專題匯報。
鑒于案情重大,唐山市局領導將此案定為唐山市的一號大案,并立即向唐山市市委、政法委進行了匯報。唐山市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恩久相繼作出指示,要求公安機關集中警力,聯合行動,重拳出擊,將其堅決鏟除、一網打盡,并將此案列為唐山督辦案件,同時上報河北省公安廳。
省公安廳也把此案列為省督案件。
與此同時,遵化市公安局局長張學寧將此案向遵化市委、市政府領導進行了匯報。遵化市領導對此案非常重視。
4月11日,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長許少安帶領刑警支隊副支隊長王占富、技偵支隊隊長張和平等同志再次來到遵化。經研究決定,由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遵化市公安局聯合成立代號為“4·11”的專案組,由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長許少安任指揮長,遵化市公安局長張學寧任組長,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王占富和遵化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長李鳳春任副組長。專案組向“高山幫”撒開了一張疏而不漏的法網。
4月16日,鑒于“高山幫”頭目高山已在唐山市路北區公安分局落網以及前期掌握的大量偵查情況,專案組認為收網抓捕的時機已經成熟。
為打好統一抓捕這一仗,專案指揮部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由局長韓金哲親自坐鎮指揮,副局長許少安親自率隊,抽調刑警支隊、技偵支隊和遵化市公安局百余名民警參與收網抓捕行動。為嚴格保密,所有抓捕民警都是臨時受命,并將通訊工具全部上交,統一保管。
行動中,指揮部現場部署任務,成立了五個抓捕組,分別在高山位于唐山市區的住處、開平區鐵選廠和遵化市3個鐵采礦同時行動,當日抓獲高山的10名團伙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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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辦案民警分成審訊、看押、案審、抓捕、保障、機動等若干個工作組,采取集中食宿、封閉辦案、異地關押、專案專報等措施全力開展工作。
該組織成員眾多,在得知高山被抓獲后,部分成員四散而逃。這給審訊和抓捕工作帶來了極大困難。專案組經過兩個多月艱苦卓絕的工作,采取技術控制、敦促自首、上網通緝、定向緝捕等多種措施相結合的方式,輾轉五省七市,行程數萬公里,抓獲高山及其組織成員22名。
隨后,專案組分成多個審訊小組,對高山及抓獲的組織成員展開突擊審訊。
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長許少安、刑警支隊副支隊長王占富等親自審訊“高山幫”主犯。同時,專案組采取走訪群眾與發動團伙成員檢舉揭發相結合的方式,各個擊破、分化瓦解,逐步攻克了高山及組織骨干成員的心理防線,基本查清了該組織的主要犯罪事實。
經過兩個多月艱苦奮戰,專案組共破獲高山犯罪組織殺人、傷害、非法拘禁、聚眾斗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持有槍支、吸毒等案件29起;繳獲五連發獵槍1支、鋼珠槍1支、砍刀16把、匕首3把、鎬柄50根、扎槍9支;扣押涉案車輛8部,凍結、暫扣贓物總價值500余萬元。
“高山幫”被打掉后,遵化市人民群眾歡欣鼓舞、拍手稱快,敲鑼打鼓為公安機關送來錦旗、鏡匾,紛紛贊揚公安機關是人民的衛士,經濟發展的護航員,社會和諧、穩定的保護神。
2007年6月,遵化大地赤日炎炎。這天,遵化市人民法院審判庭內莊嚴肅穆。
備受各界群眾關注的高山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一案由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以高山為首的20名犯罪組織成員低頭站在被告席上,他們往日的威風、猖狂早已蕩然無存。審判庭內座無虛席。
6月20日,法院依法對高山等20名被告人公開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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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高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判處有期徒刑18年,并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馬伯貴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劉力金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方方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陳累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胡文青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9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隨著審判長舉起的法槌敲響,高山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塵埃落定,橫行于世的“高山幫”徹底土崩瓦解。
(除高山綽號未變外,其他犯罪嫌疑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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