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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關于做好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日已印發。2026年度全省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確定為400元/人,集中參保繳費期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待遇享受期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9月30日,記者就相關參保事項予以梳理。
(識別二維碼,即可參保)
參加醫保是公民的法定義務
《通知》明確,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及按國家規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員以外,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均屬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
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及學齡前兒童,社區矯正對象,在我省居住且辦理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在我省就讀的港澳臺大學生、外國國籍留學生,在我省居住且辦理了永久居留證的未就業的外國人,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人員。
根據現行政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居民應在戶籍地或常住地參保繳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以家庭為單位組織動員參保繳費。全省大中專院校(含本科高校、高職、專科學校和中職學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學校所在地整體參保,由所在學校負責組織,依據相關文件規定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和引導學生繳費工作。
但值得注意的是,居民不得在多地重復參加居民醫保,也不得同時參加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
參加醫保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
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每個人都面臨著不確定的疾病風險,醫保的作用就是防范和化解醫療費用風險。醫保的本質在于互助共濟,體現共建共享的社會責任和個人健康保障責任。
“無論是否生病,每個人都拿出一點錢放到一起,加上國家財政補助,匯成一個大的基金池。”該負責人介紹,參保人一旦生病就醫,醫保就能提供相應的保障,減輕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財政補助標準為700元/人,個人繳費標準確定為400元/人
《通知》明確,2025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提高至700元/人。2026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通知》指出,2026年度全省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確定為400元/人,集中參保繳費期至2026年1月31日止,待遇享受期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入學大中專院校學生,待遇享受期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026年出生且在我省參保的新生兒,父母有一方參加我省基本醫保的,免繳2026年度居民醫保費,自出生之日享受當年待遇。
原則上,居民應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按個人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除規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外參保的,按照個人繳費標準加財政補助標準之和繳費,并自繳費之日起按規定設置待遇等待期。
有激勵,也有約束
《通知》明確,2025年居民醫保基金零報銷且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參加2026年度居民醫保的人員,提高2026年居民大病保險支付限額5000元。除政策規定的特殊情形外,按規定設置待遇等待期:
▲未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參保或2025年未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按90天計算,下同)。
▲2025年職工醫保繳費月份不少于3個月,2025年10月1日后斷保且在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保的,可選擇只按個人繳費標準繳納2026年度居民醫保費,2025年不享受待遇,2026年不設待遇等待期,自2026年1月1日開始享受待遇。
▲2025年參保,2026年由職工醫保轉為居民醫保,未在斷保后90天內完成參保繳費的,和斷保后90天內完成參保繳費但2026年職工繳費月數少于3個月且存在繳費空檔期的,按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之和繳納居民醫保費,自繳費之日起設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
如何理解待遇等待期
待遇等待期,是指參保人員因未按照政策規定及時參保繳費,導致無法立即享受醫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享受,這段時間即醫保待遇等待期。在醫保待遇等待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無法報銷,需要參保人自己承擔。
過去,部分人員選擇性參保繳費,健康時不參保不繳費不作貢獻,生病時參保繳費享受別人的貢獻,對正常連續參保人員來說非常不公平。長此以往,越來越多人會選擇生病后才參保,最終損害的是全體參保人的利益。因此,著眼制度長期可持續,需要對斷繳人員和未按時參保人員設定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里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將不予報銷。
參保繳費情況今后將納入醫保信用評價范圍
《通知》明確,2027年度居民醫保參保將試行分檔繳費政策,將參保繳費情況納入醫保信用評價范圍,對2026年度沒有參保繳費的將提高2027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
但《通知》針對部分人群作出特別說明。以下人群即使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外參保,仍可按個人繳費標準繳費。
▲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I日出生的新生兒90天內參保繳費的,可選擇只繳納2026年度居民醫保費,2025年不享受待遇,2026年不設待遇等待期,自2026年1月1日開始享受待遇。
▲兒童福利機構接收的兒童,經核實未參保的可隨參隨繳,自進入兒童福利機構之日起享受待遇。
▲2025年未斷保,且2026年職工醫保無繳費空檔期或繳費月份不少于3個月的職工醫保斷保人員,在斷保90天內憑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證明參保并繳納2026年度居民醫保費,可自職工醫保斷保之日起享受待遇。
▲2026年的退役軍人、征兵工作退回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參加2026年度居民醫保,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待遇。
參保職工個賬余額可為近親屬代繳居民醫保費
《通知》指出,支持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于支付近親屬參加我省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
根據現行政策,除了大家熟悉的“湘稅社保”繳費渠道外,還可以使用參保職工的個賬余額為近親屬(范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代繳居民醫保費。
“首先必須明確的是,個人賬戶授權共濟使用后,不影響授權人各項醫保待遇的享受。”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個人賬戶家庭成員共濟僅限個人賬戶余額共濟使用,不能共濟使用授權人的其他任何醫保報銷待遇。簡單說,個人賬戶共濟的是“個人賬戶余額”,不是共濟“醫保報銷額度”。
該負責人介紹,辦理職工醫保個賬共濟,可通過兩種方式。線上辦理可通過湘醫保微信公眾號及小程序、湘醫保App、湘醫保支付寶小程序、湘易辦App、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線下則需要到參保地醫保部門或鄉鎮(街道)、村(社區)醫保服務站點窗口,請工作人員辦理。
參保職工可同時授權綁定10名近親屬作為共濟對象,累計最多可授權綁定20名近親屬。同1名近親屬反復被解綁、綁定只占用1個名額。
值得注意的是,一名參保人(無論本人是參保職工還是參保居民)同一時間只能接受一名近親屬參保職工的共濟。
舉個例子:某參保人張三,被張大三共濟綁定后,同一時間不能再被張老三共濟綁定。另外,如果張大三授權共濟綁定了張三,則張三也不能授權共濟綁定張大三,即兩個參保人不能互相共濟綁定。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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