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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觀察|“李明現象”折射出的時代之痛:當代書法傳播中的價值異化與美育缺失
□馮華(二馬頭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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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廣西少年李明的所謂書法創作在網絡空間引發廣泛關注與爭議。這一被媒體稱為“李明現象”的文化事件,折射出當代書法藝術在傳播過程中面臨的價值判斷失序、商業邏輯侵蝕與文化傳承斷裂等深層問題,值得我們好好反思一下:
——我們究竟身處怎樣的荒原才導致這類內容爆火?
——對于書法好壞的評價究竟還有沒有基本的標準?
——當下的書法網絡環境究竟是一個什么樣奇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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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藝術本體論角度觀察,圍繞李明書法“江湖體”與“專業體”的爭論,本質上反映了當下書法藝術評價體系的紊亂。書法作為中國傳統藝術的精粹,其價值判斷應建立在筆法、結體、章法與氣韻等專業審美標準之上。然而,在數字化傳播環境下,傳統書法審美標準正在被“烏合之眾”式的流量優勢所解構。“能火即真理”,“李明現象”的傳播過程表明,視覺沖擊力、話題性與關注度等非藝術因素,正在取代專業價值成為新的評判尺度。
這一現象背后揭示出新場域環境下文化本質與商業資本的復雜博弈。根據布爾迪厄的文化生產場域理論,書法藝術原本處于“有限生產場域”,其價值由專業同行認定。然而,在李明個案中,我們觀察到商業資本通過包裝“農家神童”的敘事策略,借助新媒體平臺的傳播機制,成功將書法創作轉化為“大規模生產場域”的文化商品。這種轉化不僅改變了書法的傳播方式,更重構了其價值認定體系——點擊率取代藝術成就,熱搜排名僭越了歷史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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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在這一過程中扮演了尷尬和矛盾的角色。主流媒體(人民日報等)對李明書法的初始報道,賦予其某種程度的合法性認可;而后續的內容下架行為,又暴露出主流媒體在藝術傳播中的價值搖擺。這種矛盾實則是媒體在專業責任與流量壓力之間的兩難處境:既希望借助熱點事件傳播傳統文化,又難以把握專業評判與大眾趣味之間的平衡。
從藝術社會學角度看,“李明現象”深刻揭示了當代美育體系的結構性缺失。書法教育本應是通過長期臨帖、文化浸潤與人格涵養來實現“以藝育人”的過程。然而,當前書法教育中存在的方法論誤區,使得學生更易被速成式、表演式的書寫方式所吸引。這種傾向與短視頻平臺推崇的“即時滿足”文化不謀而合,共同造就了重表象輕內涵、重技術輕修養的書法學習誤區。
值得注意的是,圍繞李明產生的各類山寨藝術機構與虛假頭銜,更進一步暴露了書法教育監管的缺位。這些機構利用民眾對傳統藝術的敬畏與對權威認證的需求,構建起一條灰色的文化產業鏈,這不僅損害了學習者的權益,更擾亂了正常的藝術教育秩序。
就在人們以為“李明現象”即將平息時,一場更荒誕的鬧劇上演了——李明拜師自稱“中國書畫院副院長”的陳某。據媒體報道,陳某自稱是“某力法”的締造者,宣稱該方法是“繼孔子學院之后,第二個由聯合國和中央多部委旗下機構聯合進行全球公開普及推廣的國家個人文化品牌”。陳某自稱“中國書畫院副院長”,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所謂的“中國書畫院”在民政部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上根本找不到合法登記信息,疑似山寨機構。這與那些被曝光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如出一轍,無非利用大眾對“國字頭”組織的噱頭行招搖撞騙之實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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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李明現象”絕非孤立的個案,而是傳統文化在當代傳播環境下的一個典型癥候。它警示我們:當書法藝術脫離其文化根基,淪為流量經濟的附庸時,不僅會扭曲大眾的審美認知,更將危及傳統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因此,建立兼顧專業性與傳播力的書法評價體系,完善面向數字時代的美育機制,加強對傳統文化傳播的引導規范,已成為當下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唯有回歸書法的文化本質,尊重藝術教育的基本規律,才能避免更多小“李明”被異化為虛擬空間中文化消費的符號,避免所謂天才少年現象成為網絡大眾狂歡的工具,才能使高貴的中國傳統書法藝術在當代社會重新獲得應有的尊重與賡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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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屬個人觀點,歡迎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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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文作者馮華(二馬頭陀),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會員,河南省書協理事、學術委員會秘書長,河南省直書協副主席,書法秘笈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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