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康康 編輯丨百進
來源丨正經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約為4400字)
【正經社“保險之道”觀察之19】
渤海人壽的化險進程突然加快。
9月24日,3月出任黨委書記的寇江華正式獲批出任董事長。
此前的9月9日,渤海人壽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兩名副總經理,分別負責分管保險業務渠道,以及戰略企劃、資本運營工作。
另據渤海人壽內部人士透露,空懸了5年的總經理選聘工作正在積極開展中。
同月,渤海人壽宣布總部由天津市中心的賽頓中心遷往20公里外的空港經濟區西四道168號融和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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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媒體又曝出,繼2024年底注資10億元后,天津國資計劃進一步向渤海人壽注資。
然而,渤海人壽的重生之路注定不會平坦:近百億元的虧損,逼近監管紅線的償付能力,連續十幾個季度的C類風險評級,涉及金額超30億元的懸而未決的訴訟,17家股東中13家股東的股權處于質押、凍結狀態……
沒有一件不是燙手的活兒。
1
人事大洗牌
渤海人壽重新洗牌的命運,4年前就已經注定。
2021年1月29日,海航集團收到海南高院通知書,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海航系就此進入破產重整階段。
作為海航系旗下的保險公司,渤海人壽事實上從彼時起就已經很難正常開展業務了。2018年7月才上任的總經理馬昕只干了兩年,2020年二季度便掛冠而去。以呂英搏為董事長的管理團隊更像是一個看守內閣,只等新的資方介入和新的管理團隊到任。
一等,就是4年。
2024年底,天津國資注資10億元,同關聯方持股比例超過50%,成為實際控制人,原第一大股東、海航系旗下的渤海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退出,渤海人壽正式脫離海航系,邁入國資控股時代。
2025年3月,寇江華從天津市濱海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任上調任渤海人壽黨委書記。半年后,人事洗牌正式開始:49歲的寇江華的董事長任職資格獲批;呂英搏卸任董事長,此時,他已經64歲,超期站崗4年;63歲的副董事長聞安民、65歲的董事尹宏海和65歲的監事長蘇麗還得再站一段時間的崗,等著新人接替。
正經社分析師注意到,本輪人事洗牌,渤海人壽顯然希望注入更多的市場因素。
寇江華董事長任職資格獲批的同時,渤海人壽還啟動了總經理的選聘程序,據悉已經進入候選人甄選階段。自從馬昕2020年二季度卸任之后,總經理位置就一直空懸著,由呂英搏代行職責。
根據9月9日渤海人壽官方發布的公告,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兩名副總經理,將分別分管保險業務渠道和戰略企劃、資本運營工作。渤海人壽稱,此舉是落實市場化改革、優化治理結構、完善管理機制的重要舉措之一,目的是要引入對保險行業發展有深刻思考,同時具備豐富保險業務推動經驗、較強戰略企劃和資本運營能力的高端專業人才,助力推動公司實現高質量發展。
2
難題一大堆
無論選聘結果如何,新管理團隊要解決的問題沒有一個是輕松的。
一是近百億的虧損如何填平。
2018年至2023年,渤海人壽連年虧損,虧損額分別達7.68億元、13.95億元、27.44億元、0.50億元、12.02億元、31.01億元。2024年償付能力尚未公布,但繼續出現虧損的概率很大。已經公布數據的年份中,6年累計虧損超過92億元。
二是連續虧損已經嚴重危及償付能力和風險抵御能力。
因為前期資本積累雄厚(渤海人壽經過2015年和2016年兩次增資,注冊資本從8億元猛增至130億元)、中期業務結構調整和加強投資業務風險監控,即便2018年至2022出現了虧損,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仍然處于相對安全的區間。但到2023年末,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便突然分別降至55.48%和102.35%(經審計)。
從2021年一季度至2023年四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已經連續11個季度被評為“C”,而風險主要來自公司治理等方面。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要求,壽險公司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必須高于等于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必須高于等于100%。55.48%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意味著自有資本已快耗盡“抵御風險的能力”,如果再發生一次大額資產減值(比如投資虧損)、大規模退保(需支付退保金),核心償付能力就可能直接跌破紅線;而102.35%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則意味著即使動用“附屬資本”,仍然無法應對超預期風險(比如突發重疾賠付高峰、資本市場大幅波動)。
綜合風險評級為“C”,對應的是“償付能力風險不足類”,核心邏輯是,不僅指標逼近紅線,還存在別的致命風險,比如治理缺陷、資金運用違規、流動性緊張等。
三是業務發展受限,經營陷入“虧損-收縮”的惡性循環。
按照監管部門的規定,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50%但<6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00%但<120%、綜合風險評級為“C”級的壽險公司,屬于B類監管等級,換言之就是處于“合規邊緣的關注狀態”,未觸發直接停業風險,但已進入監管重點關注范圍,業務開展會受到明確限制:(1)不能自主開發、銷售高風險、高資本消耗的產品,僅能銷售低資本占用的“基礎型產品”(比如短期意外險、簡單型重疾險),導致產品競爭力下降;
(2) 監管可能按“資本規模”核定新業務保費上限,導致公司無法通過沖規模;
(3)銀行、經紀公司等合作渠道會降低合作優先級(比如減少網點投放、提高手續費分成要求),甚至派出部分渠道合作;
(4)高風險投資(比如股票、股票型基金、私募股權等)比例上限會被調降,只能投資國債、政策性金融債等低風險、低收益資產,資金運用收益率會顯著下降;
(5)消費者可以通過監管部門的官網、保險行業協會平臺和媒體報道了解公司償付能力,從而導致客戶流失,直接導致業務收縮,從而導致盈利能力下降、加重虧損,形成惡性循環。
四是造血功能枯竭,需要外部不停輸血。
一旦滑入B類監管等級,股東若想增資、引入新投資者、通過發行資本補充債補充資本,必須先通過監管部門審批,且審批標準會更加嚴格,比如要求新股東具備更強的資金實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同時股東不得進行現金分紅(抑或分紅比例不得超過凈利潤的20%)、不得進行股份回購,從而影響股東信心,可能導致股東不愿繼續注資。
2024年底,渤海人壽引入新的投資者天津國資,獲得10億元的注資。另據媒體公開報道,渤海人壽正在推進天津國資進行新一輪注資。未采取發債的形式補充資本,可能跟發債資質受限直接有關。
五是股東股權被大面積質押、凍結。
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渤海人壽17家股東中,有13家股東的股權處于質押、凍結狀態,合計質押、凍結的股權數量為88.58億股,占總股本的68.14%。持股超過5%的股東中,僅有寧波君安物產有限公司與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兩家股權處于正常狀態。
正經社分析師注意到,渤海人壽股東股權被質押、凍結,表面上反映的是股東出現了財務危機和信用風險,但是會通過股權穩定性、融資能力、經營決策、市場信任等,直接傳導至公司本身,導致經營壓力加劇、發展空間受限。比如外部投資者和金融機構會因為股東股權被質押、凍結而擔心公司股權結構不穩定,對公司失去信心,切斷公司融資渠道,使得公司無法通過外部融資來改善償付能力,從而壓縮公司的發展空間。
六是涉及資金超30億元的訴訟仍懸而未決。
2025年6月,渤海人壽被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納入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標的199715296元。該案是一宗股權糾紛案,起因是2018年北京中佰龍置業擬向許昌三昌實業轉讓持有的渤海人壽股份,但交易未獲監管批準,而許昌三昌實業宣稱已支付股權轉讓款項,最終渤海人壽與北京中佰龍置業一同被列為被執行人,承擔近2億元的連帶責任。
除了股權糾紛,還有投資糾紛:渤海人壽與中天金融集團、金世旗國際控股因融資方違約產生訴訟,標的金額高達12.56億元;因信托投資項目到期后底層債務人逾期,對永泰房地產、中發實業和銀川永泰鴻置業提起訴訟,標的金額達6.69億元;與西藏金融租賃、東旭集團、東旭光電科技因同業拆借糾紛提起訴訟,訴訟金額為6.37億元。
還有與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的多起存款糾紛,單案標的額從2.63億元到5.62億元不等,多處于一審階段。
上述訴訟涉及金額合計超過30億元。
3
海航提款機
渤海人壽目前的“慘狀”與10年前的“風光”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兩者皆與海航的介入直接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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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即渤海人壽成立第二年,海航集團就帶著巨額資金來了,先是通過旗下孫公司渤海租賃注資11.6億元,以1元/股的價格獲得渤海人壽11.6億股股份,占渤海人壽增資后總股本的20%,成為渤海人壽的第一大股東。經過此次增資,渤海人壽的注冊資本從8億元增值58億元。
2016年11月,渤海人壽完成第二輪增資,注冊資本上升至130億元。渤海租賃再次參與增資,出資14.4億元,仍持有渤海人壽20%的股權,繼續保持第一大股東的地位。
雄厚的資本實力給業務拓展、產品研發、市場競爭等提供了堅實的資金保障。
渤海人壽成立之時,恰逢互聯網金融興起。雄厚的資金支持,保證了其可以放手進行業務模式創新,大力拓展互聯網業務。領先同行的互聯網業務,是渤海人壽初期獲得快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充裕的資金保證了償付能力的充足性,使得公司有充足的空間采取更靈活的產品策略,比如產品設計上,可以做到長短期兼顧、財富管理和風險保障并重。最典型的就是力推萬能險。成立初期,萬能險還是很多新成立險企快速盈利和做大規模的重要手段。渤海人壽借助該業務模式,通過銀保渠道大力推廣萬能險產品,使得保費規模迅速增長。2016年,銀保渠道收入占比高達95.9%。
海航集團入股,給渤海人壽帶來的不僅僅是資金,還帶來了豐富的資源。
海航集團業務涵蓋航空、物流、金融等多個領域。渤海人壽可以依托海航旗下產業板塊形成的多維度資源,深度挖掘吃、住、行、游、購、娛等方面的保險市場需求。比如與海航的航空、旅游等產業合作,開發與之相適應的保險產品,為客戶提供一站式保險服務解決方案,拓展業務領域和客戶群體。
另外,當時的海航還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它的入股,能給渤海人壽帶來一定的品牌形象和市場認可度提升,為吸引客戶和合作伙伴、開展業務創造有利條件。
渤海人壽成立第二年就打破初創險企“七平八盈”的鐵律而實現了盈利。
但是,問題也隨之而來。
海航系入股第一年,渤海人壽保費收入剛過億,就向渤海信托所持有的海航系項目投資數億元。隨后,又持續通過信托計劃、購買債券等方式,向海航系輸送資金。
2016年至2017年,渤海人壽共有5筆、合計16.17億元資金流向海航系,且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16年至2021年,渤海人壽還通過買債券等方式,給海航集團及關聯方,如天津航空、海航資本等,輸送了規模巨大的資金。
除了關聯交易,渤海人壽還通過不合理的股權交易給海航系企業輸送資金,比如渤海人壽2019年曾計劃花46.84億元買海航系持有的渤海信托股權,已預付3.067億元,但后來遇到海航破產,該筆股權基本成了廢紙。
正經社分析師注意到,渤海人壽對海航系的投資資金用途非常廣泛,包括補充海航系企業營運期間所需的流動資金、償還借款甚至內部裝修等。上述資金運用不是基于正常的市場商業邏輯和保險資金合理配置原則,更多地是為了滿足海航系企業的資金需求。渤海人壽的資金被當作了海航系的供血源。
海航集團最終沒能完成自救,海航系隨之走向崩潰,渤海人壽的關聯投資遭受重挫,除了連續6年的持續虧損,還面臨著償付能力下滑、股東股權被質押和凍結、訴訟纏身等一系列問題。
人事洗牌貨已經開始,更困難的股權洗牌和業務洗牌還是未知數。【《正經社》出品】
CEO·首席研究員|曹甲清·責編|唐衛平·編輯|杜海·百進·編務|安安·校對|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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