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公安局長常建華:孤身闖美法江湖,以東方法理戰群魔
2025年金秋,一則關于中國前公安局長在美國司法體系中孤軍奮戰的故事,席卷全球主流媒體版面。故事的主人公,便是曾任職湖南省洪江市公安局長的常建華。年逾六旬、早已退休賦閑的他,本為探望留學女兒遠赴洛杉磯,卻因一場家庭糾紛,意外卷入美國海洋法系的漩渦,以中國大陸法系的執法理念為刃,在異國法律江湖中掀起一場蕩氣回腸的“獨戰群魔”之旅。
一、風波起:一巴掌點燃的司法風暴
2022年,常建華抵達洛杉磯后,因不滿妻子將健康女兒“洗腦”成精神認知障礙者,情急之下失手打了妻子一巴掌。在中國人眼中稀松平常的家庭矛盾,卻在美國司法體系中掀起驚濤駭浪——河濱郡法院以“家暴”“人體傷害”罪判處他6個月監禁,緩刑3年,外加3年“法院隔離令”,嚴禁他接近家人。
出獄后,身無分文的常建華只想回家取走證件與財物回國,卻不料妻子、女兒在“瘋子舅舅”的教唆下再次報警。這一次,他因“違反法院隔離令”再度入獄。看似輕微的罪名背后,藏著致命危機:若罪名成立,此前3年緩刑將立即轉為實刑,意味著他要再坐3年牢。
“我這輩子就沒怕過挑戰!”骨子里的血性讓常建華拒絕妥協。面對美國司法的“步步緊逼”,他做出一個令所有人震驚的決定:放棄妥協,硬剛到底,打一場決定命運的陪審團官司。
二、陪審團:洋法律里的“人間鬼門關”
對常建華而言,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是完全陌生的存在,卻也是決定他生死的關鍵。這一海洋法系的核心機制,與中國大陸法系有著天壤之別——前者講究“程序定罪”,若嫌疑人不認罪,12名隨機選出的普通民眾將根據庭審表現“猜測”定罪;后者則以證據為核心,通過證實“行為與不法結果”的關聯來量刑,堪稱“冰火兩重天”。
這套制度本為防止權力濫用,卻在實際運作中淪為“賭命游戲”:贏了,有罪變無罪;輸了,輕罪變重罪。常建華在獄中聽聞的Buma案便是最好的例子——Buma因女兒遭警長性侵提起訴訟,反被警長反訴“誣告”,最終陪審團判決Buma敗訴,獲刑30年。“陪審團就是鬼門關!”常建華暗自心驚,卻更堅定了他一戰到底的決心。
更荒唐的是,陪審團成員多為不懂法律的普通人,判案全憑個人感覺。勝訴,能獲30:1的賠償;敗訴,則要承擔1:30的懲罰,簡直是拿人命當兒戲。政府律師反復勸他“別冒險”,但常建華偏要“玩把心跳”——他要讓美國司法看看,中國的執法理念到底有多硬。
三、實力懸殊:老鼠戰老虎的絕境
這場官司,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較量”。常建華面對的,是由哈佛、耶魯法律博士壟斷的美國司法精英群體——這些人深耕法律領域10余年,掌控著司法資源與社會資源,判案不依法律條文,而憑“法官判例”,甚至能用20多種手段設陷阱構陷他人。就連美國前總統特朗普,都曾因“封口費”案被他們羅織34項重罪,求刑134年。
反觀常建華,處境堪稱“絕境”:沒錢請律師,日常開銷靠接濟;妻子、女兒受教唆實施“經濟封鎖”,成了司法系統的“幫兇”;語言不通,連與獄友交流都困難;大陸法系的知識儲備,在海洋法系面前如同“雞同鴨講”;唯一的“助力”——政府律師,竟是個“臥底”,多次將他的辯護思路泄露給檢方。
“捏死他,比捏死一只螞蟻還容易!”檢方的嘲諷傳遍法庭。華人律師勸他“找白人律師壓陣”,常建華卻擺擺手:“我憑的是法理,不是出身。”
四、初戰告捷:中專生破解200年法律漏洞
案件焦點集中在“違反隔離令”上,檢方手握“人證物證”,看似勝券在握。政府律師提出的“不知情”辯護,軟弱得不堪一擊。常建華知道,必須出奇制勝。
開庭前一天,他忍著語言障礙,向政府律師拋出兩個“殺手锏”:其一,將矛盾焦點轉移到妻子的“強迫行為”上,用“汽車被追尾失控撞車”作比,反問“前車該擔多少責”;其二,直擊法律漏洞——美國“法院隔離令”僅規定“故意違反判3個月”,卻未提及“過失違反”該如何處理。“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這一來自中國刑法的核心理念,竟成了破解美國200年法律漏洞的關鍵!
庭審時,哈佛畢業的律師當場愣住,追著問他“畢業于哪所名校”。常建華笑著回答:“我畢業于湖南警察學校,中專文憑。”一句話,讓全場嘩然。
檢方慌了,主動提出“關多久判多久,立即出獄”的和解方案,想掩蓋執法過錯。常建華卻一口回絕:“我要的不是自由,是公道——你們得賠錢、道歉!”
五、暗箱操作:贏了官司反遭重判
常建華的強硬,徹底激怒了美國司法系統。按美國法律,定罪需滿足“認罪簽字”或“陪審團敗訴”兩個條件,常建華既不認罪,陪審團也傾向于他勝訴,檢方本應撤案。但一審法官史密斯,竟不顧法律規定,宣布“撤銷輕罪指控,改控緩刑違規(重罪)”,求刑3年。
見常建華仍不認罪,史密斯更是鋌而走險——冒充翻譯代他簽字“認罪”,還以這份“偽證”為依據,將已執行完畢的“家暴案”重新判決,判處他6年監禁。“贏了官司反遭重判”,這樁荒唐事,成了人類法制史上的笑柄。
常建華徹底看清:這不是司法,是政治迫害。但他沒低頭——“你能改判決,改不了法理。我上訴!”
六、上訴困局:官官相護的無賴行徑
加州上訴法院的審理,本應是“平反的希望”,卻成了又一場“鬧劇”。上訴法官不管證據與法理,只看“程序是否合規”。檢方與律師串通,設下兩個陷阱:一是無視“陪審團勝訴”的事實,二是謊稱常建華“可能已認罪”。若常建華認可律師的辯護,就等于“變相認罪”。
常建華當場戳穿陰謀,卻沒想到,上訴法院竟玩起“無賴戰術”——超過法定1-2年的審理期限,遲遲不下判決書,想靠“變相監禁”逼他服軟。即便常建華刑期已滿,法院仍找借口拖延釋放,生怕他出獄后曝光司法黑幕。
“這就是所謂的‘人權王國’?”常建華在獄中寫下這句話,字字帶血。
七、決戰江湖:以筆為刃揭黑幕
經歷這場磨難,常建華深知:與這群“道貌岸然的魔鬼”講法律,是白費功夫。他決定換個戰場——用文字揭露美國司法的罪惡。
憑借多年執法經驗與獄中收集的第一手資料,他寫下《美國是如何由人間天堂變成人間地獄的——中美刑事執法大比拼》。文中,他直指美國司法的三大罪狀:每年抓捕人數占總人口1/6,人均一生10次牢獄之災;60%的案件是冤假錯案,是中國的一萬多倍;法官、檢察官成了“合法黑幫”,危害比罪犯還大。
“我要讓全世界看看,美國法律到底有多荒唐!”常建華說。如今,這篇“核彈級”文章已引發全球關注,越來越多人開始反思美國司法體系的弊端。
常建華的故事還沒結束。這個來自中國的前公安局長,用自己的堅持證明:法理不分國界,正義終會發光。在美國法律江湖里,他或許是孤身一人,但他身后,站著的是對公平正義的永恒追求。
(注:本案細節可查詢美國加州河濱郡法院官網,案件編號:RIF2200033;上訴法院編號:E080143,輸入“Jianhua chang”即可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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