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法官,太謝謝您了!要不是您一次次費心調解,我們還在官司里耗著,鄰里情早就沒了……”近日,雙峰法院大廳內,當事人老輪遞上印有“為民解憂”的錦旗后,緊緊握住調解法官朱才新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這面錦旗的背后有一段法官五次調解、多元聯動化解鄰里心結的暖心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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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案情

老輪(化名)與老清(化名)系鄰居,2023年老清新建房屋后,可鄰居老輪家卻反映自家房屋出現墻體大面積開裂,后雙方經居委會組織委托專業機構鑒定,老輪家房屋主體結構安全不達標,已屬危房,租戶紛紛退租,老輪一家陷入“無房可住、無租可收”的雙重困境。老輪認為房屋受損系老清建房所致,遂提出六十余萬元的賠償及房屋重建費訴求。雙方多次協商未果,矛盾持續升級,老輪最終訴至法院。
02
法官調解

承辦法官朱才新接手案件后,前后四次組織調解,過程一波三折——每次剛達成初步意向,雙方又因分歧推翻共識,調解數次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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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次調解中,朱才新聯合鄉鎮、居委會一起聯動調解,居委會深入走訪,精準摸清雙方“心結”:老輪擔憂維權成本過高,老清則認為房屋開裂系年久失修,與自身建房無關;永豐街道辦事處從基層治理視角出發,明確“鄰里和諧優先”的調解導向。
朱才新則以法為基、以情為橋,向老輪算了一筆“明白賬”:“老輪,鑒定費已經花了7萬余元了,后續鑒定是不是老清家砌房所致,鑒定費和律師費還需要一大筆,最后還會落個兩敗俱傷,鄰里結仇更得不償失,不如省下費用早日建房安居……”同時援引《民法典》第288條,向老清釋明“相鄰權利人應遵循團結互助原則,建房對周邊的影響需合理擔責”。
在耐心細致的勸說下,雙方對立情緒逐漸消解,最終各退一步達成和解:老清同意賠償老輪11萬余元,老輪也放棄了高額鑒定訴訟的打算,拿到調解書的當天,老輪特意制作了一面錦旗送到法院,一場關乎鄰里和睦的財產損害糾紛就此畫上圓滿句號。
這場糾紛解決,不僅是一次個案的成功調解,更探索出“法院+基層組織”多元聯動化解糾紛的治理效能,讓司法的溫情在鄰里間悄然傳遞。
來源:雙峰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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