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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麗萍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特邀調解員
我叫盧麗萍,是張家港市人民法院的一名特邀調解員。曾是一名深耕基層治理的街道干部,我把做群眾工作的經驗用于調解中,總能精準捕捉當事人情感沸點,做到事半功倍。我堅持踐行“調解不是掰手腕,而是搭心橋”的工作哲學;始終相信只有調解,才能重拾和諧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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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擔任調解員的這些年,目睹了不少因拆遷而起的家庭紛爭,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親情的韌性與智慧的分量。在我調解的案件中,曾有一對親姐弟為安置房歸屬產生較深矛盾,我從姐弟生活細節入手,引導姐弟回顧父母在世時家庭的溫暖時光,用老屋檐下的共同記憶融化利益堅冰。最終,案件實現了“舊房換新居,親情不拆遷”的共贏結局。
老房拆遷,親情遇考
父母生前將三間平房分給唐某甲,由其和父母、殘疾未出嫁的姐姐唐某乙共同居住。父母去世后,三間平房由未出嫁的唐某乙居住,并在1999年登記在她的名下。2006年,唐某甲出資將三間平房翻修為三上三下的樓房,但未辦理新的產權證。翻修后,唐某甲一家和唐某乙共同居住。2019年,房屋拆遷,唐某甲簽訂拆遷協議,按照政策可以置換三套拆遷安置房。然而分房時,唐某乙認為老房登記在其名下,要求其中一套登記在自己名下用于養老,而唐某甲認為房屋原本就是父母分給他的,翻修也是他出資的,僅同意給姐姐提供居住權,不同意產權轉移。因拆遷安置房的歸屬問題,姐弟倆各執一詞,爭執愈演愈烈。
四方聯動,破冰有方
在梳理了1999年房產登記、2006年房屋翻建等關鍵事實的基礎上,我意識到,這類案件判決并不難,但一紙判決下去,親情可能就再也回不來了。我聯系指導法官、人大代表一起到案發地農村走訪調研,向村委反饋并了解該起糾紛。經商討,我們聯合村干部迅速組建起一個“人大代表+村干部+調解員+法官”的四方調解團隊,大家分工協作,走進村頭巷尾,聽取鄉鄰們的想法,走訪老鄰居、詢問唐家長輩,一點點摸清矛盾的根源與姐弟倆的真實處境,又通過“背對背”方式分別與姐弟溝通,傾聽他們的真實想法。唐某乙明確表示,其核心訴求僅為獲得一套安置房用于養老。問題在于如何將唐某乙的“養老保障”這一剛性需求,在法律框架內轉化為一個公平的權益分配方案。這為調解開辟了新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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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情調解,解開心結
帶著前期的暖心走訪與充分準備,在法庭法官的指導下,我依托村巡回審判點,將這場“面對面”的談心,特意安排在了村民們熟悉的村委會。我與人大代表、法官、村干部坐在一起,還特地邀請了熟悉情況的鄉親代表和雙方其他兄弟姐妹參與。大家圍坐一堂,耐心傾聽姐弟雙方的訴求,共同疏導心結,慢慢融解堅冰。一場源于親情、歸于親情的調解,在坦誠與溫暖的氛圍中悄然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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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三個多小時坦誠溝通,姐弟倆在親友見證下終于握手言和,并簽署了調解協議:唐某甲在一個月內將其中一套安置房登記到唐某乙名下。考慮到唐某乙系殘疾人,經濟條件一般,兄弟姐妹又協商共同出資75000元,幫唐某乙裝修房屋,改善居住條件。這場家庭糾紛的化解,其意義遠高于爭個是非勝負。在法理與情理的共同指引下,曾經劍拔弩張的姐弟,最終放下芥蒂,選擇了理解與包容,姐弟倆雙手緊握,為過往的爭執畫下句點。
調解心語
家事糾紛剪不斷的是血緣,理還亂的是心中千千結。從這個案件讓我體會到——調解不只是厘清“法律賬”,更要算好“親情賬”。化解矛盾糾紛,不能只依賴于坐堂調解,而應走進生活現場,深入一線、走入當事人心中,摸清糾紛的根源、了解當事人的真實狀況,找準病灶、對癥下藥。作為一名調解員,我始終相信,只有用真心搭橋,以情理引路,才能讓法律的溫度真正照亮每一個家庭,讓親情在新時代的變遷中延續傳承。調解的意義,不僅是“案結事了”,更是讓屋檐下的溫情得以跨越利益的溝壑,繼續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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