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安法院芙蓉江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死亡賠償金分配引發的家庭糾紛。經過近兩個月的努力、兩次面對面調解及四十余次電話溝通,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并當場全額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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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2025年9月,楊某因車禍去世,其家屬與相關方達成協議,共獲得賠償款補償,范圍涵蓋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約定由楊某再婚妻子劉某先行收取后再與其他親屬協商分配。楊某父母、楊某與前妻所育兩名子女(上述系四原告)及劉某、楊某與劉某所育子女楊某一均為賠償款合法權利人。劉某在收到賠償款后,未能與四原告就分配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四原告遂將劉某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賠償款。
審理過程
庭審當天,雙方在親友陪同下到庭,情緒對立明顯。初次調解未果后,法庭依法開庭審理。四原告要求平均分配賠償款,被告則認為自己需要用賠償款來償還楊某生前的債務,未來還要獨自撫養年幼的子女,反對平均分配,雙方一度僵持不下。
承辦人在審理中,不僅關注款項如何分割,更重視親情的延續,引導各方換位思考,楊某的離世,對每個人都是沉重的打擊,本案不僅關乎財產分割,更關乎親情維系,希望雙方樹立親情為先的原則,結合實際困難協商分配比例。
判決結果
本案涉及三個家庭,利益與情感交織,調解難度較大。由于當事人分別居住在貴陽、重慶等地,面對面調解不易。
庭審后,承辦人沒有急于下判,而是繼續通過電話與雙方溝通。前后近兩個月的時間里,承辦人與雙方打了四十余次電話,傾聽各方的訴求,疏導情緒,釋法明理。同時,法庭也抓住機會組織“面對面”調解,從法律上講清賠償款的性質和分配原則,從人情上勸導雙方念及親情,相互體諒難處。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在扣除處理楊某身后事宜的一切花銷后,由四原告分得部分款項,其余款項歸屬劉某及其子女,同時對未賠償到位的賠償款進行了明確。
法官說法
家事糾紛,往往情理交織。芙蓉江法庭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將大量精力投入調解,用四十多次的電話交流和多次面對面溝通,終換得雙方放下分歧,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實質解紛的擔當與溫度。辦案不僅在于判決,更在于促成理解與和解,這或許是對“司法為民”最樸素的詮釋。
供稿:正安法院芙蓉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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