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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設立售電公司核心設立條件2025年最新標準
1、主體與資產要求
法人資格:需是依法成立的獨立法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均可,經營范圍需明確包含“電力銷售”“能源服務”等規范表述。
注冊資本:實繳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需提供驗資報告或審計報告佐證;資產規模直接關聯售電權限——2000萬-1億元可售6-30億千瓦時/年,1億-2億元可售30-60億千瓦時/年,2億元以上無售電量限制。
2、專業人員配置
需配備10名專職專業人員,其中至少1名高級職稱、3名中級職稱人員,6名普通電力人員,覆蓋電力系統、經濟、財務等領域,且需具備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人員需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
3、場所與設備標準
經營場所:需為北京轄區內商業用途固定場所,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提供房產證或租賃協議,且注冊地址需與實際辦公地址一致。
技術系統:需配備符合等保二級標準的售電管理平臺,具備電價管理、交易報價、合同簽訂、客戶服務等功能。
4、信用與合規要求
企業及法定代表人、股東無不良金融記錄、司法糾紛或經營失信記錄,簽署《售電公司信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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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設立售電公司注意事項
1、前期規劃注意事項
公司類型:有限公司,注冊流程簡便;股份公司,便于后續融資擴股。
地址:優先選擇電力園區或能源產業聚集;確保地址真實可核查,虛擬地址會導致申請失敗。
2、材料提交注意事項
所有材料需標注日期并加蓋公章,人員社保記錄需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資產證明需在有效期內。
避免提供虛假材料,一旦查實將納入電力市場失信名單,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3、政策跟蹤注意事項
密切關注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官網的政策更新,提前儲備相應服務能力。
每年定期更新信用承諾書與人員資格信息,確保持續符合準入條件。
4、后續運營銜接注意事項
設立完成后3個月內建立負荷預測模型與三級風控體系,接入北京市能源大數據平臺,降低偏差考核風險。與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提前簽訂合作協議,儲備穩定電源資源,同步開發碳資產管理、虛擬電廠等增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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