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象中,我似乎總覺得歷史上的儒者總是喜歡將“利”與“義”的問題絕對化,并對立起來。
最權威的例子便是孟子與梁惠王的“利”“義”之辯和孔子那句“君子喻以義,小人予以利”。然而從之前的兩篇文章我們都知道了,這些不過都是歷史上的腐儒,讀書不求甚解而誤讀的結果。孔子的“君子喻以義,小人予以利”所說的不過是在特定的社會背景下,對身處不同階層的人管理的方式不同罷了,后世的人誤解了“君子”和“小人”的意思,自然也就誤解了孔子口中的“義”與“利”。而孟子也不過是從不同角度和高度來對比了小利與大利的效用罷了。
其實,對于“義”與“利”的看法,孔子也曾有過明確的表態。
在《呂氏春秋》中記載了這么一則故事。據傳春秋時期魯國曾經出臺這么一條法規,若有人能出錢將流落在外為奴的魯國人贖回來,那么魯國將會補償這筆贖金。子貢作為孔子門下的商業大佬,又備受孔子仁義教育的熏陶,于是便決定自行掏錢贖回自己的同胞,但不向魯國朝廷領取政府發放的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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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他在做這件事的時候必然是相當得意的,亦是想以自己做好事不求回報的仁義之舉來宣傳孔子的仁義精神。小君估摸著他或許還期待著孔子會大大的贊賞他的仁義之舉。但沒想到,孔子知道了這件事后卻沒有贊賞他,反而還狠狠地批了他一頓。
對于孔子來說,子貢這么做非但不仁義還相當自私。因為子貢只考慮到了自己和師門的名聲,卻完全沒有站在大眾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于他個人來說,救人不求回報看似體現了他個人的高風亮節,但他這么做卻無形中阻礙魯國這條政令的執行。
因為有他義舉在前,之后若再有人贖回魯國人而向政府報銷贖金的話,勢必會被有心人拿來與子貢作對比而遭到詆毀。但問題子貢作為大商人,這點小錢他并不在意。但并不人人都有實力像他這樣救人不求回報。這就導致了之后有心救人卻無力自行承擔贖金的人,為了怕被詆毀而惹上麻煩,便打消了救人的念頭。而這就使得政府這條充滿善意的政令無法正常地執行下去。
其實,很多時候有些善意的規則和條款,也正是因為被某些人以自以為道義的方式破壞了規則最終導致了事與愿違的無奈結果。而這就是眼中唯有義而忽略了人性的結果。
歷史眾多的仁義之士中為什么唯有孔子成為不世的圣人呢。因為孔子眼中仁義還有清醒的人性觀。對于孔子來說,只考慮仁義而不考慮人性,那么一切仁義大道都不過是空中閣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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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義”是人性光輝的體現,但人們的生活畢竟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之上的。古人云“生人之用曰利”,為了滿足生存的必須我們在生活中必然要追求實用之物,這種行為是無可厚非符合人性的。而人們唯有在生存溫飽得到滿足之后才能談論仁義。
因此,從尋常人的角度來看待“利”與“義”便是唯有滿足生活之利,才能將仁義之心散播他人。因此,一條善意利好的政令規則需要考慮的是滿足奉行仁義的人不傷及自己的利益,還能因此獲得一定的鼓勵,漸漸地人們自然而然也會遵循仁義之舉。但如果行奉行仁義得不到鼓勵,反而還會被嘲笑,那便會進入劣幣逐良幣的惡性循環了。
這就是子貢自以為高風亮節的行為卻遭到孔子批評的原因。
對于孔子來說,“義”與“利”并不矛盾,反而是相輔相成的。孔子所主張不過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和“先義后利者榮,先利后義折辱”,這種不可為“利”而棄“義”的觀點。
正如《周易》中所言:“利者,義之和。”
那么我們要啊如何以“義”取“利”呢?
篇幅關系,我們下回繼續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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