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石家莊中院的安檢門吱呀作響,曹先生攥著女兒 2021 年的病歷往里走 —— 那張診斷書上 “左耳鼓膜穿孔” 五個字,被他的指腹磨得發毛。這天是女兒曹某某上訴案的二審開庭日,而他兜里揣著更刺眼的證據:一段他連看三遍都不敢睜眼的監控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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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介紹對象時,那小子嘴甜得像抹了蜜。” 曹先生坐在法院外的臺階上,煙蒂在秋風里抖得厲害。誰也沒料到,這場鄰村聯姻會在 2021 年急轉直下。那年 8 月,曹某某第一次被打,原因荒唐到 “女婿嫌她沒及時給洗腳”,一記耳光直接扇碎了鼓膜。
“他跪著求原諒,說為了剛滿三歲的孩子,女兒就忍了。” 曹先生的聲音突然哽咽,“現在才知道,那只是開始。”
2024 年 5 月 20 日,這個本該撒狗糧的日子,成了悲劇的導火索。26 歲的曹某某和閨蜜王某吃了頓飯,回家就被丈夫劉某某揪住領口:“桌上是不是有野男人?”
凌晨 1 點,劉家客廳的爭吵升級,劉某某摸出了刀,逼著曹某某去找王某對質。小區監控記下了接下來的恐怖畫面:單元門口,曹某某被一腳踹下臺階;車旁,她被踢得蜷縮在地,劉某某手里的刀在路燈下閃著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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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的絕望:扔刀又撿回的死亡循環
“他開著特斯拉闖紅燈,右手邊扇我女兒耳光,左手還握著刀。” 曹母邢女士翻出行車記錄儀截圖,畫面晃得人頭暈。凌晨 2 點 29 分,曹某某趁丈夫換擋的空隙,一把將刀扔出窗外 —— 可劉某某立刻靠邊停車,撿回刀又是一頓拳打腳踢。
這段被法官在一審中提及的細節,成了家屬最痛的佐證:“這哪是對質?分明是押著去赴死。”
凌晨 2 點 47 分,車停在王某小區外。曹某某的求救電話沒人接,劉某某的暴力徹底失控。“監控里看得清清楚楚,他把我女兒拖到車尾,褲子、內褲全撕爛了。”
曹先生捂住臉,“大半夜的街上,我女兒光著下身被打,動都動不了,他小姨兩口子就在旁邊看著,居然不攔!” 這段讓父親不忍卒睹的場景,被行車記錄儀完整記錄:2 時 55 分,曹某某的上衣被撕成碎片,劉某某的腳不斷踹向她的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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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刑期與 “正當防衛” 的博弈
3 時 09 分,曹某某抓住劉某某抽煙的間隙,連滾帶爬沖進駕駛室。當她擰動鑰匙時,劉某某撲了上來,整個人趴在了前機蓋上。“她只是想逃啊!”
邢女士激動地提高聲音,“誰能想到他會扒車?” 曹某某猛踩油門,試圖甩下這個惡魔,可車身剛晃動幾下,就聽到 “咚” 的一聲 —— 劉某某被甩到副駕駛車門,卻仍扒著車窗不放。
3 時 10 分,一聲巨響劃破夜空。特斯拉撞上花池,附近飯店的服務員沖出來時,看到曹某某滿臉是血地趴在方向盤上,劉某某倒在血泊里。經鑒定,劉某某因肝脾腎破裂死亡,而曹某某肋骨、骶骨全折,腹腔積血,至今還插著引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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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24 日,一審判決下來:故意殺人罪,有期徒刑 11 年,賠償 5.4 萬元。“逃命逃成殺人犯?” 曹先生當場氣暈過去。
判決書里的一句話更讓家屬無法接受:“曹某某與婚外異性有曖昧言語,對案件引發負有責任。” 可他們翻出的報警記錄顯示,2024 年 5 月 2 日,曹某某曾因家暴報警,只是當時沒敢說自己挨了打。
防衛還是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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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31 日的二審庭審持續了 4 個小時。曹某某的辯護律師當庭播放了家暴視頻,提出三大質疑:劉某某持刀威脅是否構成 “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曹某某駕車逃離是否屬于緊急避險?扒車行為能否認定為暴力延續?
華東政法大學蔣太珂教授在接受采訪時指出,這類案件的關鍵在于 “防衛限度” 的界定:“如果施暴者的行為足以致命,逃跑中的避險行為就可能構成正當防衛。”
法庭外,劉某某的家屬拒絕接受采訪,只通過律師表示 “堅持死刑訴求”。而曹先生手里的上訴狀寫著:“一審只看甩車行為,卻忽略了之前兩小時的家暴恐怖主義。” 截至發稿,二審尚未宣判,但曹某某病房里的引流袋還在滴答作響,就像這個家庭未卜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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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兒躺在監管醫院里,身上的傷還沒好,心里的傷更重。” 曹先生把病歷疊好放進包里,“只希望法官能看看那些監控,問問自己:換做是你女兒,你會怎么做?”
本文系社會新聞/真實案件改編,本文圖/選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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