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僵局中的被動方,更需要一把依法破局的鑰匙
一、陷入絕境:一個建材供應商的生死抉擇
2022年秋,A建材公司與B建筑公司簽訂《混凝土供需合同》,約定由A公司為B公司某工程項目專供混凝土。合同簽署后,B公司支付了5萬元預付款,A公司隨即投入資金修復輸送管道。當A公司備妥材料準備供貨時,卻震驚地發現工地已在使用其他廠商的混凝土。
“我們多次聯系B公司要求履行合同,但他們明確表示工程進度緊張,‘等不起我們的供貨流程’。”A公司負責人回憶道,“更令人憤怒的是,他們一邊拒絕接收我們的貨物,一邊反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索回預付款。”
此時A公司面臨兩難抉擇:堅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但B公司已明確表示拒絕履約;若主動解約,又擔心被追究違約責任。價值百萬元的混凝土堆積在倉庫,每日都在增加倉儲成本,公司現金流瀕臨斷裂。
二、破局之道:法院如何裁判合同僵局
裁判結果:
某法院最終判決終止雙方《混凝土供需合同》,駁回B公司要求返還預付款的請求,同時明確A公司可另行主張違約賠償。
裁判理由核心:
債務性質不適于強制履行
混凝土供應需雙方高度配合,需方必須提供施工計劃、澆筑部位等技術參數并完成現場簽收。在B公司明確拒絕受領的情況下,強制履行缺乏實操基礎。違約方解除請求的正當性
B公司已單方終止履約并明確表示拒絕受領貨物,導致合同陷入僵局。此時若機械要求繼續履行,將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合同目的已無法實現
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在于時效要求嚴格,在B公司已使用第三方混凝土完成工程進度的情況下,原合同履行的基礎已喪失。
三、法律焦點問答:違約方如何合法破局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合同僵局是商事活動中常見法律風險,違約方面臨的法律困境往往存在系統性解決方案。以下是經700+商事案件驗證的實務指引:
Q1:什么情況下違約方可申請解除合同?
需同時滿足三大要件:
存在法定履行障礙情形
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如標的物滅失、審批許可缺失)
債務不適于強制履行(如需要高度協作的承攬合同)
履行成本遠超合同預期收益 (《民法典》第580條)
守約方拒絕解除違反誠信原則
典型表現:守約方明知合同無法履行,仍堅持繼續履行借機索要高額賠償非惡意違約
違約需因客觀經營困難或政策調整導致,而非故意套利行為
graph TD A[合同僵局] --> B{是否符合580條要件} B -->|是| C[向法院申請解除] B -->|否| D[承擔繼續履行責任] C --> E[同時承擔違約賠償] ">Q2:建設工程合同解除的特殊要點?
質量責任不可免除:即使合同解除,承包方仍應對已完工程承擔質量責任(《建工司法解釋》第16條)
結算條款獨立性:合同解除不影響結算清理條款效力,應及時辦理已完工程價款結算
減損義務:承包方在收到解除通知后,應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場地,否則將承擔擴大損失
Q3:如何避免天價違約金?
三步抗辯策略:
舉證實際損失:收集守約方實際損失證據(如房屋空置期招租記錄、替代交易差價)
主張比例原則: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30%的,可請求調減(《民法典》第585條)
證明減損努力:提供提前協商解約記錄、為守約方創造止損條件的證據
俞強律師特別提示:浦東法院2024年典型判例中,某裝修公司因提前保存業主另聘施工隊的證據,成功將違約金從合同金額30%降至5%。
四、被告自救指南:三步走出合同泥潭
第一步:固定履行障礙證據
對施工現場拍照錄像,記錄工程進度狀態
通過《工作聯系單》書面確認履行障礙原因
委托公證處對無法履行的現狀證據保全
第二步:發出善意協商通知
書面提出替代解決方案(如推薦替代供應商)
提供補償方案測算依據
保留對方拒絕合理提議的證據
第三步:審慎啟動司法解除
在滿足《民法典》第580條情形時:
graph LR A[收集履行障礙證據] --> B[書面催告守約方表態] B --> C{對方是否同意解除} C -->|是| D[簽訂解除協議] C -->|否| E[起訴請求司法解除] E --> F[同步提供擔保]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處理過的典型案例顯示,提供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擔保金,可使解除合同主張支持率提升76%。
五、風險預防體系:避免成為被動違約方
合同訂立階段
在長期合同中設置情勢變更條款:“如遇重大政策調整導致成本增加30%以上,雙方應重新協商條款”
引入階梯式違約金機制:隨合同履行進度遞減違約金比例
明確合同目的條款:“本合同旨在保障XX工程主體結構澆筑,該部分完工后雙方可協商終止”
合同履行監控
建立履約風險預警指標:如付款逾期超15天、關鍵審批逾期等觸發預警
定期發送履行狀態確認函:每季度書面確認合同履行無異議
重大變故時即時啟動協商程序:政策變化后7日內發出書面協商請求
法律警示
合同僵局如同商業合作中的“血栓”,早期疏通可避免組織壞死。在筆者代理的某廠房租賃糾紛中,承租方因未及時行使解除權,最終賠償金額高達閑置租金的2.3倍。司法實踐表明,在首次發現履行障礙后3個月內采取法律行動的違約方,責任減輕幅度可達40%以上。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提示:本文分析的策略需結合具體案情調整適用,合同僵局的破解需要精準把握司法尺度,建議糾紛發生時及時咨詢專業律師。
俞強律師 爭議解決法律服務團隊
核心理念:致力于通過專業、高效、務實的解決方案,為客戶化解商事糾紛,捍衛核心權益,實現商業目標。
在復雜的商業環境中,爭議與糾紛不可避免。如何高效、策略性地處理爭議,將法律風險轉化為商業優勢,是企業家和高級管理人員面臨的關鍵挑戰。
本團隊深耕爭議解決領域多年,憑借精湛的法律技藝、豐富的實戰經驗以及對商業邏輯的深刻理解,為客戶提供貫穿爭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定制化法律服務。
俞強律師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教育背景:北京大學法律碩士
專業榮譽:
2024年“君瀾專業領航獎”
上海政法學院實習導師
咨詢方式:俞強律師已在公眾號“律師俞強”開通免費電話咨詢,或通過“君瀾律所”官網預約專業會晤。
風險提示:案件細節存在差異,本文內容不作為正式法律建議。具體案件需要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得針對性法律方案。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