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維業股份(SZ300621,股價9.05元,市值18.83億)公告了一項訴訟進展,終審判決書要求公司購買麗江和業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江和業)開發的168套房,并支付未按時購房的違約金1541.40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維業股份歷史公告發現,這起訴訟始于2021年,在歷年相關公告中,未見描述案件具體過程。
1月22日上午,記者以業務合作名義致電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事件涉及項目兜底合同,訴訟資料有上千頁,無法完全講清楚。
數年合同糾紛案終審出爐
維業股份公告,公司2021年7月披露了“麗江和悅華美達廣場酒店酒店設計與施工工程糾紛”,上市公司與云南和悅眾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和悅)均為被告。案件于2021年4月立案,屬合同糾紛。
最新公告顯示,麗江和業基于與云南和悅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及酒店運營合作合同》,及與上市公司、云南和悅簽訂的《協議書》提起訴訟,要求判令上市公司履行購買麗江和業開發的168套房屋的義務,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求上市公司支付未按時購房的違約賠償金2535.63萬元等。
該案件維業股份一審敗訴,法院判決要求公司履行購房義務,以及支付未按時購房的違約金1541.40萬元。維業股份認為上述《協議書》協議并非公司真實意思,公司不應承擔購買相關商品房等義務,提起上訴。
據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業股份需履行對168套房屋的購買義務,及支付違約金1541.40萬元。
記者發現,維業股份多次公告案件進展,但相關公告中未描述案件具體過程。
1月22日上午,記者以業務合作名義致電維業股份,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此前云南和悅要向麗江和業購房做酒店運營,上市公司承包了云南和悅的項目,有個兜底合同。“案件比較復雜,訴訟資料都有上千頁,沒辦法完全講清楚。”
維業股份表示,因此次訴訟尚未執行,公司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判決執行情況進行相應會計處理,最終會計處理及影響金額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近幾年利潤水平較低
維業股份是以建筑裝飾設計與施工及土木工程建筑為主的綜合性企業集團,公司2017年登陸深交所。
在上市三年后,2020年,維業股份控股股東就以約7.16億元將上市公司6241萬股股份賣給珠海國資公司,隨后上市公司實控人變更為珠海市國資委。這一動作或與公司業績有關,公司在2019年年報中表示,近年來房地產市場呈現較大的波動,房地產市場產生的波動對建筑裝飾行業業務造成了一定程度影響。建筑裝飾行業的業務結構、新簽訂單、開工速度、回款速度等都受到不同程度影響。
進入珠海國資麾下后,維業股份2021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不過近幾年公司利潤水平并不高,每年超百億元營收僅能帶來數百萬元歸母凈利潤。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業收入為61.20億元,同比下降35.84%,歸母凈利潤為虧損992.60萬元,同比下降174.56%。
對于未來發展方向,維業股份在2025年6月回復投資者提問時表示,公司將持續做大“施工總承包、裝修裝飾”兩大核心業務,以光伏建筑、現代設施農業為新突破,逐步構建“一精一新N孵化”(“一精”即構筑工程總承包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格局,“一新”即聚焦光伏投資建設業務,“N孵化”即聚焦ESG綠色建造、智能建造等)的業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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