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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據越南老街國際邊境口岸邊防站發布的消息,該口岸(毗鄰中國云南河口)近日偵破兩起非法運輸外幣案件,兩名中國公民攜帶超出法定限額的現金欲從越南入境中國。此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個人認為,它不僅是執法行動的例證,更是跨境旅客合規意識的警鐘——在便利流動的時代,法規的邊界遠比地理邊界更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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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于理解本文,先給大家簡單捋一捋越南海關關于出入境攜帶現金和物品的規定,出行前了解清楚,少踩坑、避風險。
? 關于現金:
● 攜帶現金不能超過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或者1500萬越南盾。如果超過了,一定要主動申報!
● 如果你帶了黃金、白金、白銀、寶石等貴金屬,重量或價值達到4億越南盾以上,也得申報。其中,黃金最多只能帶300克。
● 不申報或違規?后果可不輕! 輕則物品被沒收、罰款,重則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千萬別僥幸。
? 關于酒類:
● 酒精度20度以上的酒,最多帶1.5公升;
● 酒精度20度以下的,最多帶2公升;
● 如果總共帶的酒超過3公升,那就得申報了。
? 關于煙品:
● 香煙:最多200根(也就是1條);
● 雪茄:最多20根;
● 煙草:最多250克;
● 特別注意:未滿18歲的人,這些都不能帶!
? 免稅額度:
● 一般物品,總價值不超過500萬越南盾(約250美元),可以免稅帶入;
● 禮品的話,價值不超過100萬越南盾(約50美元)也沒問題。
? 溫馨提醒:如果帶的東西超過了免稅額度,記得主動申報,別想著“蒙混過關”。安全合規最重要,省得在海關耽誤時間,甚至被罰,那就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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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2025年10月28日上午約7時20分,老街國際口岸出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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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防值班人員在審查一名辦理越南出境手續的中國男子時,發現可疑跡象,遂要求其返回處理室進行行政檢查。該男子自稱吳某某,男,1968年6月23日出生,江西省上饒市籍。
調查顯示,其攜帶現金涵蓋越南盾、人民幣及美元,總額折合2.62億越南盾(約7.08萬元人民幣)。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老街省公安廳刑事技術法醫鑒定結論及相關證據,邊防站已依職權對該案提起刑事訴訟調查。
從理性視角觀察,此案反映出“臨時攜帶”意圖的潛在誤區:雖非蓄意犯罪,但申報疏漏往往放大成法律責任,值得深省。
第二案:班某本地居民涉案,攜帶約5.4萬元人民幣未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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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25年10月2日,同通道內。邊防部隊檢查一名擬從越南入境中國的男子時,查獲其攜帶近2億越南盾(約5.4萬元人民幣),且未履行海關申報手續。該男子班某某,男,1979年出生,居住云南省河口縣,當場被依法逮捕。
兩案的核心共性:超限現金伴隨申報缺失,直接導致刑事程序啟動。
三點審慎建議,供出行參考
1. 預防導向:跨境時,優先選用電子支付或正規匯兌渠道,減少現金依賴——此非迂腐之見,而是基于風險最小化的務實考量。
2. 程序提醒:數字時代便利無限,國際轉賬工具高效可靠,避免以“簡化手續”為由釀成不測——一紙申報單,往往系于安穩與紛擾之間。
3. 執行提示:過境前,自行核對攜帶總額;若超限,即時申報。邊防執法的嚴謹性,旨在維護公共秩序,而非針對個體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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