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洞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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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玉認賈蕓當“干兒子”。許多讀者見此都皺眉:賈蕓年紀比寶玉還大,一口一個“兒”,豈不尷尬?
所以,要么是寶玉荒唐,要么是賈蕓無恥。
可這是誤讀。
在漢人的宗法觀念里,“子”是血脈與祭祀的符號。
宗法社會以祖宗為合法性,血緣不可造作。認干親、過繼、續嗣都有嚴格的禮儀:入譜、改名、供奉。凡未過此關者,皆屬“私情”,不是制度。
所以讀者看到“年長者改口叫兒”,自然不適。那是秩序反轉,輕則失禮,重則亂倫。
但清代的都城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宗法中國,而是一座旗營社會。
在八旗與內務府的體系中,“父”“子”“女兒”只是編制稱謂,代表庇護與隸屬,不問年齡、血統,也不講香火。只要認下稱呼,就有事可派、有糧可吃。這在當時是一種完全正常的社會綁定。
所以,寶玉那句“我認你作兒子”,不能按漢人邏輯理解。
他確實喜歡賈蕓,覺得這人機靈、能干、可托。那份喜歡是真實的;
但他同時也在復刻他熟悉的社會語言——
在那種空氣里,“喜歡誰”往往就意味著“收編誰”。
鳳姐認林之孝家的做干女兒,寶玉認賈蕓做干兒子,這些都不是“禮”,而是組織動作。
一個稱呼,就是一張入網通行證。
在旗營社會的庇護模式中,稱謂即身份,感情即調度。
這套邏輯在漢人宗法里顯得荒唐,在滿洲—京城的權力格局里卻天經地義。
因為這有本質差別。
在宗法社會里,“父子”關系是從祖宗延伸出來的:血統正當性決定秩序。
在旗營社會里,“父子”關系是從主家衍生出來的:調度權決定秩序。
一個關乎血緣,一個只關乎編制。
所以前者講“入譜”,后者講“歸口”。
《紅樓夢》正處在這兩套系統的交纏點上。
賈府雖托名漢人貴族,本質上是旗營化的:家里有包衣、有管事、有口糧冊,人際關系是半宗法、半軍功制。
寶玉生在這樣的環境里,他的情感和他的行為早就混血了。
他沒學過權術,卻在模仿祖輩的行為模式:
感情的表達方式,天然帶著庇護結構的印記。
當然,讀者誤會也正常。
大部分現代讀者是漢人視角,熟悉宗法禮儀,不熟悉草原與旗營社會那種“無血緣的父子關系”。
于是看到賈蕓比寶玉大,還立馬改口叫“爹”,自然生出尷尬,甚至認為是諂媚、無恥。
但在那套制度里,這根本不是羞恥,而是入伙的禮節。
稱“兒”并不降格,而是獲得庇護的一種信號。
用今天的話說——那是一個系統的“登錄動作”,不是人格的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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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寶玉既無心機,也非愚蠢。
他確實真心喜愛賈蕓,但那份喜愛本身已被社會結構塑形。
他以為自己在交朋友,其實在潛意識里重演家族的編制邏輯。
他不是算計,而是本能地繼承。
一聲“我兒”,既是溫情,也是權力的小回聲。
宗法的兒子要祭祖,旗營的兒子要聽命。
寶玉的那句“我兒”,既沒有祭祖,也無命可聽——
它懸在半空,溫柔而空洞,
像一紙任命書,雖然沒落款,卻沒人敢撕。
如果考慮到佚稿內獄神廟的部分,那這個干兒子,寶玉實在是認得極有眼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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