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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紅星新聞”報道,一男子因家庭矛盾與妻子爭吵后,與堂兄合謀,制造交通事故故意撞死親生兒子,企圖騙取高額保險賠償。事發后,貨車司機自愿賠償100余萬元,其中大部分由保險賠付,司機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緩刑。
然而,隨著真相浮出水面,這起“意外”被證實是一起精心策劃的“殺子騙保”案,兩名犯罪嫌疑人最終被法律嚴懲,其中主謀一審被判處死刑,從犯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并限制減刑。
針對上述熱點事件,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品宣部專訪了本所主任朱現領律師,請他從業內角度深入解析此類“合謀騙保”案件的法律定性、司法識別難點以及如何防范類似犯罪,幫助公眾厘清法律邊界,增強風險意識。
一、法律如何定性“合謀騙保”?
據公開信息,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張乙因家庭糾紛產生極端念頭,與堂兄張甲合謀,選擇在夜晚時段制造貨車撞擊事故,導致其7歲兒子死亡。事后,張甲以貨車司機身份主動承擔賠償責任,并試圖通過保險理賠覆蓋大部分金額。由于二人隱瞞親屬關系,案件初期被認定為普通交通肇事,直至有人舉報才東窗事發。
“這起案件表面是一起交通意外,實則涉及故意殺人罪和保險詐騙罪的競合問題。”朱現領主任在采訪中開門見山地指出,“我國《刑法》第198條對保險詐騙罪有明確規定,包括故意虛構保險標的、制造保險事故等行為。同時,如果行為人為騙保而故意殺害他人,根據《刑法》第232條,還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司法實踐中,對此類案件通常以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處理,即以故意殺人罪定罪,并從重處罰。”
朱現領進一步解釋,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親屬關系制造“意外”,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他們刻意選擇夜晚、路邊等監控薄弱的環境,并利用父子親情麻痹調查,初期成功規避了警方懷疑。這種‘合謀’模式不僅加大了偵查難度,更凸顯了犯罪手段的殘忍與算計。”
“合謀騙保”案件之所以難以偵破,關鍵在于犯罪者往往精心設計,使事故看起來符合“意外”特征。朱現領主任分析指出,法律對保險事故的認定需基于事實與證據,而“故意制造事故”則完全背離了保險合同的誠信原則。
“保險制度的本質是分攤風險,而非鼓勵犯罪。”朱現領強調,“《保險法》第27條明確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涉及刑事犯罪,還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如何識別“惡意騙保”?
要有效遏制“合謀騙保”,朱現領主任認為關鍵在于推動司法審查從“形式化”向“實質化”升級。他提出,司法機關在處理可疑事故時,應建立多層次評估機制:
首先,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騙保動機”。“例如,事故是否發生在高額保單生效后短期內?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系是否異常?當事人經濟狀況是否突然惡化?
其次,強化對“合謀行為”的偵查。“對于親屬間的事故,應重點調查通訊記錄、資金往來、社會關系等,挖掘潛在共犯。同時,借助大數據分析技術,對同類事故進行聚類比對,發現異常模式。”
最后,完善保險行業與司法部門的聯動機制。“保險公司在接到高額理賠申請時,應啟動反欺詐調查,并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可疑線索。司法機關則需依法運用技術偵查措施,防止犯罪者利用‘時間差’逃避追究。”
朱現領特別強調:“法律的公正不僅體現在定罪量刑上,更體現在對犯罪模式的精準識別上。對于明顯挑戰社會倫理和司法底線的行為,司法機關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向社會傳遞‘正義不容踐踏’的明確信號。”
三、法律權利不可濫用,保險制度不容褻瀆
“保險是現代社會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而非犯罪分子的‘提款機’。”朱現領主任鄭重提醒,“任何企圖通過欺詐手段獲取保險金的行為,不僅面臨刑事嚴懲,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更會損害個人及家庭的社會信用。”
他詳細分析了濫用保險制度的法律風險:“一方面,根據《刑法》第198條,保險詐騙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騙保行為涉及殺人、傷害等暴力犯罪,還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另一方面,保險公司有權追回已賠付的保險金,并依法主張違約金。”
朱現領還指出,此類犯罪的社會危害性遠超出經濟層面。“它褻瀆了親情倫理,破壞了社會信任,更侵蝕了保險制度的公益基礎。每一起‘合謀騙保’得逞,都是對法治文明的挑戰。”
朱現領主任在采訪結尾強調,面對“合謀騙保”等新型犯罪,司法實踐不能因噎廢食、弱化對真實事故的保障,也不應墨守成規、放任犯罪手段升級。“唯有以智慧判斷和科技手段筑牢防線,才能維護保險制度的公平性與法律的公信力。”
“每一則熱點事件的解析,都是普法教育的良機;每一次法律邊界的厘清,都是法治進步的階梯。”朱現領說,“我們呼吁公眾以誠信、敬畏之心對待法律,既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也要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違法犯罪。唯有如此,才能共同守護社會的公平底線。”
通過本案的深度解讀,我們旨在幫助公眾增強法律意識,明晰行為邊界。在復雜的法律環境中,既要謹慎評估自身行為,也要勇于依法維權。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將繼續關注熱點法律事件,為公眾提供專業的法律解讀和實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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