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打擊 百日攻堅(三)
八閩“執”擊·惠民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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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現判決如下...”11月12日上午,兩起拒執犯罪案件在龍海法院進行當庭宣判,3名被告人因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進而采取轉移財產等方式規避執行,為此承擔了相應的刑事責任。
旁聽席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來自市(縣)區公安機關、檢察院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神情專注,“沉浸式”感受拒執犯罪案件的庭審和宣判過程,對法院打擊拒執犯罪、維護司法權威等方面的堅定決心和有力措施,有了更直觀和深刻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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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后,漳州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邱小斌主持召開打擊拒執犯罪座談會,中院執行局局長陳少華介紹全市法院打擊拒執犯罪有關機制建設和工作情況,龍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柯秀娟交流打擊拒執犯罪工作經驗。
“希望法院能借助大數據,精準適用拒執懲戒措施,讓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加速抵達。”
“通過旁聽庭審和經驗介紹,可以感受到法院打擊拒執犯罪的力度大、成效好,希望能進一步完善公檢法聯動機制,凝聚打擊拒執犯罪工作合力。”
“這是一堂生動的‘法治宣講課’,希望法院可以加大打擊拒執犯罪案例的挖掘和宣傳力度。”
座談會現場氣氛熱烈,省人大代表郭艷嬌,市人大代表王松柏、柯文龍,市政協委員何志行、紀華勇對漳州法院在優化執行措施、打擊拒執犯罪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結合各自的行業、界別和此次活動的所見所感,提出寶貴的工作意見和建議。來自市(縣)區公安機關、檢察院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也結合各自的崗位職責,圍繞如何強化工作聯動提出工作建議。
11月12日,專項行動第三天,全市法院圍繞打擊拒執犯罪集中攻堅,深入落實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制定的《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移送與偵辦工作規程》和《漳州市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證據收集指引》,分別通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觀摩宣判庭審、組織召開座談會,依法對符合條件的拒執罪案件進行移送偵辦、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對被執行人進行拘留、拘傳等執行行動,依法對拒不執行、非法處置等涉執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有效提升司法權威,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全市法院共對5件拒執罪案件進行宣判,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等共17人見證執行、座談交流。此外,全市法院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溝通協作,當天移送公安機關偵查1件1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件2人,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1件1人;全市法院拘傳被執行人16人、司法拘留2人。通過集中行動,推動37件案件執行,執行到位186.2萬元。
來源:漳州中院、龍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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