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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私家車越來越多,上路行駛時遇到的問題也是五花八門。
有一個疑問,在網上始終都是網友們討論的熱點,從大家的留言里也能看出,似乎到現在也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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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如果行至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前方遇到交通事故或者有障礙物占用車道,后方車輛應該怎么辦?”
有網友說,這種情況只能停車等待,報警等交警到達現場后聽從其指揮再通行,否則很容易被罰。
有網友則信誓旦旦的表示,可以借用相鄰車道通行,自己就是這么做的,沒有被監控拍到。
也有人稱,即便被處罰,也可以申請復議。
同一種情況,有好幾個答案,到底誰說的才是對的,帶著這個疑問,筆者查詢了一些交管部門的社交媒體賬號,總結出以下幾點:
先說一個基本原則:通常情況下,如果遇到有占道施工、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情況,需要壓實線借道通行,一般交警部門是不會處罰的。
但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如果現場有執勤交警,那聽從交警指揮就是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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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是借白色實線到相鄰右側車道,還是跨越雙黃線借對向車道,都是被允許的行為。
但有兩個前提務必要記清:
一是借道時不能影響原車道內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否則一旦發生碰撞就是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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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實線變道后,一定要按照原車道地面標線行駛。
比如,如果有障礙車道是直行車道,實線借右轉車道變道后,如果順勢右轉,就涉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會被處罰。

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駕駛員可能會被扣3分罰款200元。
而這時候,變道后只要正常直行,就不算違規。
2.借虛線變道,要按照變道后的車道標線行駛。
如果當事車輛是在虛線處借道,只能按變道后的車道地面標線行駛,否則也會被處罰。
很多人其實沒有注意過這一點,路口虛線意味著車輛可以合法變更車道,這與實線借道概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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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不在路口,遇到前方障礙應該怎么辦?
如果道路中央有明確的中心線或者隔離設施,那就嚴格按照交通法里關于超車的相關規定。
提前打轉向燈,從左側超車,嚴禁從右側超車或者跨越道路中心線逆行超車。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入時,有障礙的一方先行。
4.非機動車道被占用,自行車、電動車等非機動車輛可以借用相鄰機動車道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
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
也就是說,如果遇到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的情況,暫借旁邊車道行駛一下就行,但不能一直在機動車道中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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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第七十條中也明確提到,“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說明,機動車對于非機動車借道有減速讓行的法定義務,而現實生活中很多私家車主做的并不好。
有些車主無視非機動車道有障礙物,看到電動車等駛入機動車道,就習慣性的不停按喇叭,好像吃了多大虧一樣。
但同時,非機動車在借道行駛時,也要注意觀察路況,盡量不要妨礙機動車的正常行駛,尤其注意不要突然的猛拐,要注意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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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其實經常能遇到需要借道行駛的情況,大家之所以有爭議,在于各地在交通管理上還存在一定差別。
有的監控直接不拍,有的則會被認定違法。
如果大家遵循了借道規則,還被扣分罰款的話,只要攜帶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到交管部門申請復議,通常情況下處罰會被取消。
在此,也建議廣大車主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配備一個行車記錄儀,不但便于在遭遇錯誤判罰時進行證據搜集,對于防范碰瓷也是相當好用的工具。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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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交警微發布:行駛過程遇到障礙物,應該怎樣通行?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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