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難的問題,終于被一個律師引爆了。
這個叫周筱赟的律師,本來打算取4萬元去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結果銀行說取款1萬元以上都要登記用途,還要查詢過往流水。遭到各種盤問的周筱赟直接報警了,還在社交媒體發文吐槽,沒想到就上了熱搜。
現在全網都在討論,大多數人覺得銀行做錯了,不是說取款自由嗎?也有人說銀行做法沒問題,反詐需要每個人配合。
那到底誰錯了呢?今天就來揭秘一下反詐背后的真相,很多人沒看懂,特別是最后一點。
第一,電詐不會要現金,都是轉賬。你看過哪個電詐團伙當面要現金的?這不是暴露自己了嗎?哪個不是通過網上、ATM等渠道轉賬的。
大多數詐騙都是假扮警察等公職人員身份,說你家誰出事了,或者假扮銀行客服,說你銀行卡有問題,還有說快遞有問題等等,一步步誘導,嚇唬你去轉賬。還有一類是投資理財詐騙,這些主要就是通過洗腦方式。
不管是哪種方式,騙子絕對會把自己隱藏的很好,不可能和你見面。你看警方公布的一些詐騙案例,都是通過轉賬方式完成的。
所以,取現金的人,大多數是有真實用途的。
第二,銀行的取現要求沒有依據。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個人存取款超5萬元要登記”的規定在2022年2月就暫緩實施了,也就是說現在并沒有這個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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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今年8月,央行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里面就取消了個人辦理單筆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需“了解并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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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些銀行的做法不只是刁難,而是違規。
第三,銀行加碼,轉移責任。有人可能會說既然規定暫停實施了,為什么銀行還要這樣做,這不是自找麻煩嗎?
其實不是,取現5萬元以上需要登記來源和用途雖然可能暫停了,但并不是說就沒有反詐要求了。對金融機構的反詐考核依舊是有的,只不過是讓銀行承擔起責任。
但銀行這邊卻將責任轉移給客戶,讓我一個個去識別,還不如讓客戶自證清白。而且很多銀行不斷加碼,從5萬元紅線下調到2萬元,甚至是1萬元。
總之,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能放過一個。你取款麻煩沒關系,只要我的反詐工作變得容易就行。銀行為了應對監管要求,所以就讓客戶變成了”人人有罪”。
第四,反詐的源頭搞錯了。你有沒有發現,現在對老百姓取款各種要求,是不是和整治電動車亂象很像?不去查生產不合格電動車的廠商,反而來查用電動車的人。
反詐也差不多,現在的反詐攻勢非常強,到處宣傳反詐常識,讓裝反詐APP。另一邊,又要求銀行,電信運營商做好把關。可為什么這么大的攻勢,為什么電詐還是那么多,那么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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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簡單,個人信息泄露這個真正的源頭,沒有控制好。如果一個電詐分子只知道你的電話,其它一無所知,不可能騙得了你。
可現實是你不但知道你的名字,還知道你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等信息。可這些個人信息泄露,似乎不太管。
說實話,咱們現在基本上是透明人,網絡上隨便注冊個賬號,都要求填一堆個人信息,和查戶口差不多。
我個人感覺花這么多人力物力財力去反詐,還不如堵住個人信息泄露的源頭。一個是禁止收集大量個人信息,另一個是出重拳嚴查泄露問題,還有一個是嚴懲個人信息泄露的個人和機構,讓他們不再敢越雷池一步。
堵不如疏,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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