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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備受關注的光伏領域專利戰,或將對規范資本市場競爭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 | 周游
11月19日,有信息顯示,針對帝科股份(300842.SZ)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發起的2億元專利侵權訴訟,被告方浙江光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啟動法律程序予以回擊。
光達電子日前正式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之訴,該案已被溫州中院正式受理,案號為(2025)浙03知民初74號。
與此同時,光達電子已于2025年11月14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就涉案專利(ZL201180032359.1)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該請求已被國知局受理立案,進入審理程序。
面對并購關鍵期遭遇2億元的巨額索賠,光達電子迅速做出司法層面的應對,公司負責人在回應中表示:這起訴訟是“在特定時間點發起訴訟的歷史模式”的重演,旨在“干擾公司正在進行的股權收購交易”。
并購關鍵期突遇天價索賠
爭議始于兩周前。
11月6日,帝科股份發布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已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光達電子提起訴訟,指控其侵犯專利權,并索賠2億元人民幣。涉案發明專利“包含鉛-碲-鋰-鈦-氧化物的厚膜漿料以及它們在制造半導體裝置的用途”最初由美國杜邦公司于2011年申請,后隨Solamet?業務被浙江索特收購。
提起訴訟的時間節點耐人尋味。今年9月,上市公司福達合金(603045.SH)公告擬以3.52億元收購光達電子控股權。目前,該交易正處于交易所問詢及盡職調查的關鍵階段。
在資本市場中,標的資產在重組期間遭遇重大未決訴訟,往往會對交易估值、審核進程乃至交易的確定性產生重大影響。而此次索特公司高達2億元的索賠,引發了市場對于訴訟目的的諸多猜測。
這一情景與三年前的“聚和案”如出一轍。2021年至2022年間,浙江索特前身索特公司曾在常州聚和材料沖刺科創板IPO的關鍵節點,對其發起億元級專利侵權訴訟,并對聚和當時全部8項原始發明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這一系列高強度的法律攻勢給常州聚和的上市之路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最終以雙方談判、和解告終。
如今,同一件專利、相似的訴訟策略,在光達與福達并購交易的關鍵時期再次上演。光達電子日前通過公開渠道回應稱,所涉被訴產品為TOPCon背面細柵銀漿,并非公司的主營產品,光達電子主要產品為TOPCon正面細柵、TOPCon主柵,與涉案專利無關。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穩定性存疑,其保護范圍尚不明確,且涉案專利披露的技術路徑并非實現相關產品的唯一方式。特別是,浙江索特早在2023年8月即進行取證,卻延遲至2024年2月送檢,在時隔兩年且產品技術早已迭代的情況下,選擇在并購關鍵期突擊起訴,狙擊意圖明顯。
“知識產權惡意訴訟”成司法治理新重點
光達電子此次敢于果斷反訴對方惡意訴訟,并非無的放矢。近年來,我國在持續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同時,也同步加強了對濫用訴權行為的識別與規制,并逐步完善對惡意訴訟的治理體系,推動建設知識產權訴訟誠信文化。
在2024年6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結的“金銀河訴無錫靈鴿案”中,同業競爭對手在明知涉案專利缺乏創造性(持有負面評價報告)的情況下,仍選擇在被告靈鴿公司申請上市審核的關鍵節點提起高額索賠訴訟,意圖阻礙其上市進程。法院最終認定該行為違反誠信原則,構成惡意訴訟。
在該案中,法院明確了認定惡意訴訟的四大要件:一是所提訴訟明顯缺乏權利基礎或事實根據;二是起訴人對此主觀明知;三是造成他人實際損害;四是訴訟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在司法層面傳遞出明確信號:司法機關將嚴厲打擊以維權的幌子提起訴訟、謀取不正當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破壞公平競爭環境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在近日發布的《加強誠信建設治理惡意訴訟工作紀實》中進一步指出,在惡意訴訟中,起訴人“一輪又一輪”的起訴成本不高,但給被訴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卻是“一環扣一環”的——除了直接經濟損失,還包括商譽受損帶來的機會損失、由此引發的間接經濟損失,甚至是對企業長期發展的信心沖擊。
司法導向也推動著企業維權方式的轉變。以“靈鴿案”等典型判例為指引,越來越多的科技企業在面對專利狙擊時,逐漸擺脫被動應訴、“破財消災”的舊有模式,轉而積極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與市場秩序。這意味著,市場創新主體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升。
目前,溫州中院已正式受理光達電子訴索特公司惡意訴訟一案。這場備受關注的光伏領域專利戰,或將對規范資本市場競爭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構建健康創新生態勢在必行
光伏行業作為技術密集型產業,專利質量、專利儲備乃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近年來,隨著中國光伏制造業的崛起,本土企業通過技術引進、自主研發和收購外國巨頭的專利資產,加速了銀漿技術的國產化替代。究其本質,專利制度系“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專利應該是保護創新的盾牌,而不是干擾正常資本運作的矛戈。
嚴格保護知識產權與規制權利濫用,本就是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一體兩面。在光伏行業競爭日益激烈、“內卷”加劇的大背景下,唯有讓專利回歸創新本源,讓競爭恪守法律底線,方能營造一個崇尚創新、公平有序的產業生態,為中國光伏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 本文參考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上市公司公告及最高人民法院發文,不構成投資建議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知產力立場)
封面來源 | Pixabay 編輯 |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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