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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財報 侯夏雪
11月12日,工銀安盛人壽在官網發布一則重大事項公告,披露該公司受到的行政處罰情況。
公告顯示,因“未經批準變更營業場所”“未嚴格執行銷售行為可回溯制度”“數據不準確”“委托醫護人員銷售健康保險產品及提供的清單”等違規行為,工銀安盛人壽在2025年10月31日被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罰款11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工銀安盛人壽特意對罰單作出解釋,表示上述違規行為均發生在2023年及以前,且該公司已經積極整改,并持續完善合規經營,提升內控管理水平。
根據不完全統計,2025年開年至今,工銀安盛人壽一共收到6張來自央行或各地金融監管局的罰單,除了此次這張百萬罰單,其余5張都由分支機構收到,年內合計收到234萬元罰單
具體來看,今年8月份,工銀安盛人壽旗下分支機構就收到3張罰單。8月5日,工銀安盛人壽四川分公司因財務數據不真實、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謀取不正當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被罰款45萬元。
同月18日,工銀安盛人壽山東分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被罰款24萬元;工銀安盛人壽淄博中心支公司張店營銷服務部因欺騙投保人,被罰款13萬元。這些罰單的違規行為同樣涉及銷售管理、數據治理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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