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男子因公出差
參加英偉達活動
現場意外抽中3000元顯卡
卻被告知“屬公司財產”要上交
相關話題在網上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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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揚子晚報報道,小金(化名)是上海某公司的實習生,8月底剛入職。11月14日,他受公司委派前往蘇州,參加一場由英偉達(NVIDIA)主辦的路演活動。
現場,主辦方開設了一個面向現場觀眾的集章抽獎活動。活動間隙,小金在去洗手間時順便完成了蓋章,“同行的同事沒有去,而是把他的卡給我,讓我也幫他集章”。
當天下午開獎,小金幸運地抽中了一張GeForce RTX 5060顯卡,市場價值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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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的集章抽獎卡。
據介紹,小金領獎后,同事先是建議他“要不賣了換錢”,但小金表示想留著組裝電腦。沒想到,當晚該同事給他發來消息并打來電話,稱此事公司財務已知曉,“你是代表公司參加活動,出行費用由公司承擔,這個顯卡理應屬于公司財產,下周一你把它帶過來”。
小金表示,雖然獎品價值不是特別高,但是自己中過的第一個大獎,因此非常在意,且令他感到氣憤的是,感覺自己被“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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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與同事的聊天記錄。
小金到公司后,發現所謂的“財務已知情”并不屬實。隨后幾天,公司高層介入后,公司為此事開了兩次會商討,并對他進行了約談。
雖然最終沒有收走顯卡,但公司人事也找他談話,委婉地表示事情鬧得比較僵,建議他“找找別的公司”。小金表示,在聽了人事的建議后,11月19日晚,他主動提交了離職申請。
是否需要“上交”?律師解讀
針對小金抽中顯卡被要求“充公”一事,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唐泰律師分析認為,界定獎品歸屬的關鍵,在于判斷該獎品的獲得是基于個人的“運氣所得”,還是履行“職務行為”的成果。
如果員工參與抽獎是受公司明確指派,或獎品是主辦方明確贈予參會企業本身的“商務贈予”,那么該獎品可能構成公司財產。
但在本次事件中,根據描述,抽獎活動面向的是“現場觀眾個人”,中獎具有偶然性。員工在工作間隙自愿參與,通常被視為個人行為,而非直接的職務行為。
對此,有人表示
這樣的公司格局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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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表示
既然公司承擔了出差的費用
公司這樣做也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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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表示
既然財務并不知情
那就是同事關系的問題
最后公司還勸人離職
都很難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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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評論
一樁本應開心的幸事
最終演變成離職結局
背后折射的不僅是法律認知的模糊
更是職場人際關系的失衡
以及企業價值觀的失守
對于此事,你怎么看?
來源:中國青年報綜合揚子晚報、正觀新聞、網友評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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