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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陸上氣田試氣放噴氣回收利用、陸上油田低氣量伴生氣回收利用三項溫室氣體自愿減排(CCER機制)項目方法學,這是繼首批造林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4項方法學,以及第二批低濃度瓦斯和風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兩項方法學之后,發布的第三批CCER機制項目方法學。至此,CCER機制啟動后的新版方法學已經擴充至九個。
海上油田生產系統在石油開采過程中,伴隨石油一起被開采出來的氣體即伴生氣,主要成分為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戊烷和重烴。這些伴生氣大都去向哪里?如何能夠有效回收利用,從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方法學主要聚焦哪些核心問題?
就相關問題,中國環境報采訪了方法學編制成員之一、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新能源部綠電與碳交易管理處處長張俊峰。
若加以回收利用,可大幅減少海上溫室氣體排放
中國環境報: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目前的行業發展現狀如何?在溫室氣體減排方面有怎樣的重要意義?
張俊峰:由于海上油田生產系統具有離岸距離遠的特點,項目生產設施與陸地之間無天然氣管道,伴生氣源多且分散,因此在未回收利用的情況下,海上油田伴生氣主要在生產設施處通過火炬氣放空點直接燃燒,造成海上油氣生產溫室氣體排放。
我國石油天然氣工業自2000年以來先后啟動了伴生氣回收利用技術應用工作。針對海上石油開采伴生氣回收利用,行業目前形成了包括新建海底管道輸送、液化天然氣回收利用、壓縮天然氣回收利用、液化石油氣回收利用等措施的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技術路徑。這些技術路徑已基本成熟且具備工程化應用條件,但受項目經濟性影響,目前僅建設實施了少量項目。
推動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不僅能促使企業優化生產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也是海上石油開采行業甲烷減排的有效途徑,推動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對于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具有重要的意義,有助于實現“雙碳”目標。
中國環境報:目前,已建項目運行情況及經濟性如何?未來新建項目的減排量如何?
張俊峰:通過對國內主要海上石油開采生產單位進行調研,目前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已有少量示范項目,符合方法學項目情景和適用條件的項目數量為4個,經對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的4種項目情景進行測算,項目全投資內部收益率皆低于行業基準收益率。在沒有額外的激勵措施下,此類項目經濟性較差。
未來新建項目的減排量,是根據海上油田伴生氣產量規劃以及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項目規劃,綜合考慮存量和增量項目,并結合本方法學適用條件估算得到的。經估算,當前已建項目可產生的年減排量約為25萬噸二氧化碳,至2030年的年減排量可增加至約100萬噸二氧化碳。
適用本方法學的項目須滿足什么條件?
中國環境報:什么類型的項目可以申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什么類型不可以申請?使用本方法學申請的項目須滿足什么條件?
張俊峰:適用本方法學的項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項目回收的伴生氣來自于海上油田,并用于生產管輸天然氣、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產品;二是項目獲得批復前生產設施與陸地之間無海底輸氣管道。對于僅采取伴生氣凈化處理措施并通過已建海底管道進行外輸的項目,內部收益率可以達到行業基準,因此未納入項目適用條件。
此外,本方法學申請的項目監測數據應與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https://www.cets.org.cn)聯網,減排量產生于項目相關監測數據聯網(完成聯網試運行)之后;項目應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符合行業發展政策。
中國環境報:從實際應用角度看,本方法學主要適用于兩種技術路徑(如海底管道、LNG/CNG/LPG回收),他們在核算上有何區別?
張俊峰:兩種技術路徑在核算上沒有本質區別,均以回收產品燃燒產生的排放量作為基準線情景下的排放量,以回收項目因消耗化石燃料、電力和運輸產生的排放量作為項目排放量。
中國環境報:獲得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收益后,企業收益可以提升多少?您如何看待方法學在提升項目經濟性方面的作用?
張俊峰:截至2025年10月,目前在運營的符合方法學項目情景和適用條件的海上伴生氣回收利用項目數量為4個,包括生產管輸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項目,總回收氣量約為1.5億方/年、LPG產量3.2萬噸/年。以某新建海管伴生氣回收利用項目為例,年回收天然氣約1億方,年減排量約16萬噸。CCER按80元/噸估算,每年可為伴生氣項目增加收益1280萬元。
適用條件更為符合我國產業發展趨勢和政策導向
中國環境報:本次方法學編制設計的最核心理念是什么?
張俊峰:本方法學設計中,最核心的理念是:科學嚴謹,操作簡便,易于推廣。能夠確保數據可追溯,保障方法學高質量,鼓勵企業開展自主減排,提升自愿減排市場公信力和影響力。
中國環境報: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此前是否發布過方法學?與國際自愿減排機制方法學相比,有哪些機制或思路上的創新?
張俊峰:自《京都議定書》靈活履約機制開創以來,全球范圍內出現了多種減排機制。全球性的自愿減排標準,包括清潔發展機制(CDM)、核證碳標準(VCS)等。除全球性減排標準外,還有各國認可的減排體系,如德國的上游減排機制(UER)、CCER機制等。截至目前,CDM備案的伴生氣相關方法學分別為:AM0009燃放或排空的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AM0037減少油田伴生氣的燃放或排空并用作原料、AM0077回收排空或燃放的油氣井并供應給專門終端用戶、AMS-Ⅲ.Q廢能回收利用。CDM方法學體系適用于UER項目和VCS項目,早期的CCER機制對以上CDM方法學進行了轉化,分別為CM-029-V01、CM-014-V01、CM-065-V01、CM-025-V01。
本方法學在參考借鑒多個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方法學的基礎上,總結已有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項目經驗,在適用條件和數據質量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改進和完善。
一是適用條件更為符合我國伴生氣回收利用的發展趨勢和政策導向,支持的項目類型綜合考慮了我國海上油田伴生氣的主要回收利用措施。二是數據質量要求更高,通過采用末端計量、默認值等方式,項目減排量計算保守,同時要求項目的監測數據須與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https://www.cets.org.cn)聯網,減排量須產生于項目監測數據聯網之后,并且方法學明確提出了各參數的監測頻次、數據記錄頻次,提升對項目監測數據監管的可操作性,避免出現數據質量問題。三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免予額外性論證,降低項目開發和監管成本。
中國環境報:文件中多次提到“保守性原則”,請您解釋一下這一原則在減排量計算和基準線設定中的作用。
張俊峰:“保守性原則”指的是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減排量核算或者核查過程中,如果缺少有效的技術手段或者技術規范要求,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難以對相關參數、技術路徑進行精準判斷時,應當采用保守方式進行估計、取值等,確保項目減排量不被過高計算。
這意味著企業需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確保減排數據的準確無誤。在確保所有數據可監測、可追溯、可核實的基礎上,嚴格按照保守性原則進行數據監測與核算,對于開展監測的參數,以及存在不確定性的溫室氣體源等,采用保守方式進行估計、取值,確保項目減排量不被過高計算,同類項目減排量結果公平、可比。
中國環境報:在編制過程中,如何平衡“與國際機制接軌”和“體現中國實際特色”之間的關系?
張俊峰:本方法學參考借鑒國內外發布的方法學,又遵循《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及《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設計與實施指南》等要求,在適用條件、額外性、數據質量等方面進行了改進和提升,編制形成了既符合國際減排機制慣例,又符合我國政策導向,更具可操作性、數據質量更有保障的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方法學。
例如,對項目適用條件進行限定,聚焦于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項目,符合條件的項目可免予額外性論證;針對關鍵參數進行正反算驗證、監測數據聯網,采用末端計量的方式計算基準線情景下的排放量;同時,考慮到目前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已有少量示范項目,為確保基準線排放的保守性,本方法學參考國際經驗,首次引入了參數Ry——項目所屬行業符合本方法學適用條件的伴生氣回收利用率,對所申請項目的基準線排放量進行調整。
為保障Ry取值的科學合理,我們對中國海油海上石油開采生產單位進行了深入調研,經過大量數據統計分析才確定了取值。考慮了基準線的動態更新原則,后續在方法學的修訂過程中,也會根據當時行業的發展情況,對這一數值進行更新和完善。
海上油田作業環境復雜,數據質量如何保障?
中國環境報:海上油田作業環境復雜,文件中提到共涉及28個監測參數,其中19個需企業自測。能否介紹下這些關鍵參數及其質量控制要求?方法學如何確保數據質量和監測的可操作性?數據質量如何保障?如何避免重復計算或遺漏?在計算參數與監測頻率設定時,如何兼顧科學性與成本控制?
張俊峰:本方法學以“數據真實、準確、可追溯”為核心目標,針對海上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項目的數據特點,確保減排量核算基礎數據的可靠性。本方法學中共涉及參數28個,需企業監測的參數有19個,包括產品產量、電量、化石燃料消耗量、進入凈化系統的伴生氣的組分及流量、溫度、壓力、項目運行時長等,針對這些參數的監測儀表均規定了相應監測標準要求及檢定規程。
對于在線監測要求,由于海上平臺的作業環境和網絡限制等原因,開展數據連續監測時,當日回收氣態產品的體積、當日氣體或液體化石燃料消耗量等監測原始數據每秒接入項目監測數據存儲系統,每小時上傳數據,每整點記錄,可以有效輔助第三方機構審定核查,增強政府部門遠程在線監管能力,有效防范數據造假,有力提升數據質量。
為避免重復計算或遺漏,在伴生氣凈化系統入口增加了監測點位,連續監測回收的伴生氣量,并定期檢測伴生氣組分,核算進入凈化系統的伴生氣直接燃燒產生的排放量,確保產品和原料能夠交叉驗證。
在兼顧科學性與成本控制方面,考慮到回收產品在脫水、脫硫(碳)等處理過程有損耗,采用了末端計量的方式,以回收產品燃燒產生的排放量作為基準線情景下的排放量,減少了甲烷逸散、生產損耗等相關參數的監測,不僅符合保守性原則,也大大降低了項目業主的監測成本。
中國環境報:在船舶運輸排放核算方面,為什么采用“往返距離×產品質量×平均排放因子”的方式?
張俊峰:由于國內船舶運輸消耗的化石燃料總量不易計量、追溯、核查,本方法學采用“運輸往返距離”乘以“運輸產品質量”乘以“船舶的平均排放因子”的方式計算國內船舶運輸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運輸工具排放因子選取《建筑碳排放計算標準》(GB/T 51366)的數據;目前國內運輸船只排放情況沒有權威來源,編制組對GB/T 51366運輸船只排放情況與國外相關碳足跡因子數據庫相關數據進行比對,數據指標相近,考慮數據因子本土化的要求,故采用GB/T 51366數據。對于海上船運運輸距離,調研了目前海上油氣平臺最遠的運輸距離,按照保守原則取值,即單程500公里、往返1000公里。按照1000公里往返距離測算,海上運輸環節碳排放量僅占總減排量的千分之六,因此,此方法既符合守性原則,又大大簡化了船舶運輸排放的監測和核算。
來源 | 中國環境APP
記者 | 徐衛星
編輯 | 張韻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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