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是離大譜了,真的是好離譜,最近寧波婦幼保健院那5個月的女嬰因為早產而去做常規體檢,結果是房間隔缺損,醫院建議家長給孩子做心臟手術,家長愛子心切,就直接入院做手術,結果孩子做沒了。
孩子的這個手術根本沒必要做,除非到兩三歲以后,如果孩子的房間隔還是有缺損的,沒有自行發育好,到那時候再做也不遲。
這起醫療事故沒完,西安交大第一附屬醫院又出現了一起類似的事故,也是因為沒必要做的手術,而醫生建議病人盡早做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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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兩起醫療事故,我覺得都不敢去醫院看病了,本來沒問題,到了醫院被當有病醫,還花了巨資,問題是人也被醫沒了。
這樣有名氣的三甲醫院都會出現這樣的醫療事故,這還讓人能夠信任嗎?
西安交大第一附屬醫院李女士父親的這個手術本來是不應該做的,也不需要做的,因為沒有非做手術不可的標準,也是醫生主動勸家屬最好要做,家屬就聽信了醫生的話,然后就做了,最后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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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第一附屬醫院這起事故的問題很多很多,過度醫療、違規使用醫保、不經過家屬同意用了28萬的心臟瓣膜、手術方案前后不一、隱瞞手術情況……違規達26項……
醫生在手術前告知患者是經股動脈置換瓣膜手術,費用總共只需要十幾萬元。
做完了手術,費用達到了64萬元,比原先醫生告知的費用要多了3倍,但最后老人還是沒能活下來,這換誰能接受呀?
最可悲的是,患者在手術后出現了危險,并且我說46天后離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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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去醫院看病,聽了醫生的話做手術,是想著經過手術以后身體會比做手術之前要更好,那家屬才會同意做手術呀。
話說回來,在手術時候,家屬一般都是等在手術室門口的呀,如果在手術過程中出現了危險,然后醫生也要經過家屬的同意,并且要簽字才能再繼續手術,或者是換一個手術方案。
可這起醫療事故手術中突然改變手術方式,醫生在沒有告知家屬的情況下,擅自選擇了28萬元自費的經心尖人工生物心臟瓣膜,手術總共花費64萬元。
而且,在手術過程中第一個瓣膜滑落放置失敗,經過數小時后才成功放置第二個瓣膜。
而且,第一個放置失敗的瓣膜在病歷中沒有任何產品信息,家屬懷疑這個心臟瓣膜是不是合格產品,醫療鑒定中心的工作人員稱,病人的死因可能和瓣膜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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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病人沒病當有病治還不夠,在費用上更是離譜,李女士父親做的是心臟手術,讓他父親的費用清單上去顯示著有34次的會陰清洗,用了6000多元的紗布,5700元的縫合線……沒有經過家屬同意使用的心臟瓣膜28萬元,這個心臟瓣膜出廠價只有3萬多元。
李女士的父親按照醫生的說法是做介入手術,但李女士父親的腹股溝左右兩側、左胸前有多處近10厘米未愈合的手術切口,部分傷口還有嚴重的化膿感染……
出現這么重大的醫療事故,這么多的違規,法院一審判決醫院承擔70%的責任賠償給李女士他們家屬69萬元……
因為這個判決結果,醫院還不服,還提起上訴,但李女士也提起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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